2013年1月12日 星期六

怪獸咬人啦....

怪獸咬人啦....

【腳是用來走路的日記本】

釋昭慧:慈濟證嚴被「遊街示眾」

地區:
分類:
文字-AA+A
慈濟內湖案越演越烈,社區居民分兩派,一派支持、一派反對。相對於支持者的低調,反對派動作不斷,除了組成的「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串連環保團體外,日前更集購買公車廣告嗆「證嚴法師」,據中時報導,許多捐款甚至來自外地人。而原本是一場可以好好討論的公共政策,卻因台北市政府態度消極,反方動作不斷,讓訴求模糊焦點。
登公車廣告在臉書到處流竄,意外在釋昭慧法師的臉書引發筆戰。釋昭慧法師對反方提出見解與批判,讓此案公共討論再升一級。
釋昭慧法師,針對某臉友:「強力表達,請將公車廣告暫停,法師何辜!因少數人的錯誤見解而遭到這樣的對待!!」釋昭慧法師認為「暫停」實在是太可惜了!公車廣告恰恰好是這個時代,一群「自以為義」的女士先生,「將義人釘上十字架」的活見證。
公車廣告是長成這副德性的(如下照片),裡頭斗大的字寫的是:「證嚴法師請放過內湖保護區,慈濟請不要做違法的事。」釋昭慧法師說:「他們要證嚴法師『放過內湖園區』,但是摸摸良心,在惡毒謠言輾轉流竄的同時,他們又何嘗放過了證嚴法師?」今天我更是進一步要求釐情:「慈濟是否可以申請內湖園區之土地解編,這是『道德問題』,而不是『法律問題』,是吧?」
這兩問,豈不都是關鍵性的「大哉問」呢?為什麼竟都沒有人出面回答了呢?那些狠話說盡的人怎麼了?是睡著了?還是渡假去了?
你們到了這時,除了理應回應我的問題之外,豈不是應該「負責任」地,「光明磊落」地站出來,在這公共論壇裡,逐一反駁此間臉友如洪立明的八點質疑,反駁慈濟人的四點說明嗎?
倘若你們都避不回答,卻將公車廣告繼續這樣掛著,讓它就這樣大街小巷跑,那麼,顯然「反內湖園區」人士,既不能在別人歷歷提出事實與數據時,挺身而出,一一舉證「慈濟到底在哪一點違法」,「那八點質疑與四點說明之事實與數據的錯誤何在」,卻又不肯「放過證嚴法師」。這豈不是公然地將「沒有違法」的良民,處以「罪莫須有」的私刑嗎?這豈不是放任「謊言」與「欺騙」,在全台北市走透透嗎!
 
高齡七十六歲的,終其一生席不暇暖地,無怨無悔地,不求回報地救苦救難的證嚴法師,一方面被你們供上「神壇」,成為一尊「不能犯錯」(而且「不准犯錯」)的「神」,一方面又被你們拖下地獄,「無有止盡」地施以精神上的霸凌,與名譽上的凌遲!
  
因此我強力主張,就讓那數十、上百部公車,天天周遊列國地在台北市壓馬路吧!這些公車廣告是每日計價的,因此,它那數以百萬計的高額費用,到底是從哪裡冒出來的?我當然不免好奇。但是「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他們要這麼「燒錢」耍闊,咱們是管不著的,只要他們出得起就好。
  
只是,這豈不也恰恰證明了,這些口口聲聲指控慈濟是「破壞環境的劊子手」的衛道人士,在毫不手軟地運用著地球資源,拿來張貼這些羞辱「良民」的公車巨幅廣告時,「很像」也不怎麼愛護環境資源,是吧?一隻手指指著別人時,別忘了你的四隻手指,正在指向自己!《聖經》説得好:「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的刺,卻不想到自己眼中的梁木?」(馬太福音 7:3 )
  
還有,這些高額費用的公車廣告,必將為這個時代的台灣,寫下活生生、血淋淋的見證。那就是:高齡七十六歲,終其一生席不暇暖地,無怨無悔地,不求回報地救苦救難的證嚴法師,七秩晉六高齡還為了「惜福省水」而使用浴桶以回收廢水的證嚴法師,在過度勞累中於浴室摔傷筋骨,卻還為眾生僕僕風塵的證嚴法師,她所受到的酬報就是這個---------被硬生生帶到公車看板上「遊街示眾」!這樣的「義人」,顯然已經步上耶穌之後塵,被活生生釘上了公車看板的十字架!
唉!昭昭天理,朗朗乾坤,親愛的台灣人,你,我,我們或許真的「不配擁有」證嚴法師吧!
某網友表示:雅虎財經版大肆報導指出慈濟是台灣大地王,結果引發網友的攻擊,諸如:慈濟收善款像老鼠會吸金的組織、捐款百萬的貴婦才能穿藍旗袍、做環保也不放過貧苦的回收小民、資源回收賣錢與民爭利、醫院哪有慈悲、收費很貴、慈濟學校是貴族學校、貧窮者讀不起,等等挑起很多仇富者的不滿,誤解者以訛傳訛,網路留言四處亂竄。
結果慈濟四大志業被罵的體無完膚、沸沸揚揚。該往有強烈懷疑,也許有幕後主導者,想開發土地的財團,結合媒體(公車大肆廣告)網路散播打擊慈濟留言,挑起社會不滿與對立,唯恐天下不亂,唯恐慈濟不倒。外界虎視眈眈用放大鏡在看慈濟,這時候慈濟人都乖乖的罵,看準了慈濟人不會對毀謗做辯解與抗爭,依然忙著做慈濟。
某臉友也協助整理此事爭端,歸納了幾個點:
第一.這塊土地(慈濟內湖園區規劃之南基地與北基地)的”平地”面積有3/4都是建築物與柏油路面,剩下的1/4則是菜園(以南基地為主),原來保護區可以這樣使用?先不論早在30年前就形成的建築物與柏油路面,那個菜園是怎麼一回事?是慈濟的師兄師姊在利用菜園嗎?如果是那麼慈濟真的很不可取!這可是「保護區」可不是「農業用地」耶!!
第二.之前看過有環團質疑慈濟在保護區所規劃的疏洪池只有2820立方公尺,但原本的量有四萬多立方公尺。我的天!慈濟你在搞什麼?怎麼差那麼多?這下子實在不應該去把它蓋起來喔!因為原本能有的含量是四萬多立方公尺啊!以現在氣候不穩,隨時都會下大雨的狀況來說~!那邊應該「維持原樣」!什麼?你說維持原樣才會淹水?啊沒辦法啊~!不然可以把這兩塊土地挖個大坑回到最原始的原樣嗎?也好吼?弄個生態水湖,與大湖遙遙相對,豈不也是美事一樁?
第三.大家淹水都淹怕了,末學還曾經在家裡五樓樓頂淹過水,不過比起小小的淹水,大湖居民淹大水可是更痛苦,這叫人如何自處。由地圖可見,大湖地區的水,不論是屬於哪條流域,都是著入到大湖之中,於是慈濟人說水域不同,對大湖居民影響不大有著很大的問題的,因為大湖一旦淹起來,不論是大湖還是慈濟園區,都是直接的受害者,好吧!問題來了~為什麼大湖的水會排不出去?大湖的水是排放到基隆河,而因為三十幾年前的填湖造路,使得大湖面積縮小,蓄水量當然也就縮小了,況且大湖離基隆河還有一段距離,要排放大湖的水得靠抽水站,如果抽水站出狀況,不淹水都很難,這下子不僅大湖社區的居民不得安寧,連慈濟這塊保護區也會慘遭滅頂~於是,慈濟也只能管到這塊地、改善這塊地,所以全區淹水都怪慈濟嘍?
第四.環團擔心的除了開發案通過造成的骨牌效應以外,最擔心的仍然是環境與生態破壞的事情,以這點來看慈濟開發願景而言,要求其減少水泥建築的空間是有其立場的,上人一再沈重呼籲「台灣土地不能再一塊一塊的被破壞」,靜思語中還寫道:「不只愛人,還要愛地球,土地平安,人才能平安。」還說:「感恩、回饋地球的方法,就是堅持環保。」所以慈濟這樣的開發真是在破壞!不合上人的教誨啊!為什麼還要弄那些水泥建築?你們慈濟應該在本來破壞的園區中,柏油路上廣植樹木,讓柏油路面會呼吸!化無為有,淨化土地,淨化人心才是你們慈濟要做的事呢!畢竟你們無所不能,反正點石都能成金了,這點問題只要是慈濟人「應該都不成問題」啊!
第五.再回到降雨與容積的問題,若同一地區一小時內降下100公釐的雨量,那麼差不多是3141.5926立方公分,我們來換算一下整個區域的面積大小,若將慈濟包含水脈我們抓個籠統的數字好了,就1萬平方公尺,這將會有15.7萬立方公尺的水會流入,這樣驚人的雨量靠的是排水能力。所以以單一區域來看,慈濟的蓄水量實在很低,但如果只看蓄水量,那不如請慈濟在這裡弄個「慈濟內湖水庫」比較實際,又可以蓄洪,又能提供居民用水,一箭雙鵰、一舉兩得,大家說是吧?只是排水與蓄洪這種工作,好像應該是要政府來做,然後監督政府的,這些不是慈濟的業務怎麼會監督起慈濟來了?
第六.慈濟一直在講慈濟在購入這塊地就已經遭受破壞了,但慈濟為什麼遲遲不將地面恢復原貌?這個問題實在應該好好請教慈濟啊!是你們的私心將他作為資源回收站,還是保護區內基本上所有不動產物都不能動?是不是就因為不能動,所以才希望土地使用更改?那些廢棄的建築物實在有礙觀瞻!竟然還是在保護區內!環保團體竟然不是要求慈濟把這些造成髒亂惡源的建築物與垃圾清除,反倒是保護起這些建物了,想必這應該是古蹟,怕慈濟人破壞吧?
第七.關於環團質疑慈濟雖沒有動到順向坡,但挖到坡腳,這其實與動到順向坡沒什麼兩樣。以北基地來看,因其道路環繞,於是比較沒有挖坡腳的問題,倒是南基地可能有這樣的問題,但順向坡是靠北基地還是南基地?以坡度來看似乎是靠南基地?而以北基地與南基地的坡腳來看,都已經因為開路而挖除!慘了!成功路這段已經變成危險地段,大家經過要小心以免山崩土石流!別擔心,有擋土牆,況且山坡度也沒陡到跟蘇花公路一樣,且哪邊是順向坡也不知!不過慈濟你們很笨,如果這邊沒弄好,旁邊的大湖山莊一走山什麼的,你們吃不玩兜著走!因為都怪你們的開發,害的我們原本在山坡地的房子面臨破壞的命運!但請大湖這一塊區域的居民請見諒我的無禮,當初要不是政府亂開墾山坡地,相信現今要開發你們這塊地應該也是「門都沒有」,但若本來就有「門」,那麼山腳下建房子可能會引起走山的說法,就會顯得可笑,且應該求求你們搬離,因為你們一直都住在可能造成性命財產損害的地區,這不會因為慈濟有沒有蓋而事實就不存在。您們說是吧?不過我相信一定會有人拿我說的擋土牆做文章,所以我的重點其實是,這些擋土牆早就存在,慈濟如何”挖坡腳”?哪邊需要挖坡腳?沒有一個指定區域的釐清,不論是慈濟還是環團的說詞,我都不能接受啊。
第八.環團擔心慈濟先例一開,許多保護地也將因此遭受財團虎視眈眈,也有人質疑慈濟既然做環保志業,那麼為什麼不從關心山林做起源?末學不知現今台灣有多少像這樣意義不明保護區,如我所住的地方一樣有個保護區,一般人都很難想像這到底是在保護什麼?開發了會怎樣?所以我們不妨問問政府,這些所謂保護區其真正意義在哪?是否有必要通盤檢討?如果政府的政策需要加緊腳步去做監督,正好因慈濟這件事,更可以去要求政府,不去要求政府,反而去要求慈濟,這是否有點雞蛋裡挑骨頭,甚至本末倒置、倒因為果了呢?
此案,依法、回歸公共政策不涉人身攻擊才是大智慧,不管對方是何種身份。本案執法單位就是政府,政府應該將機制建構好,不是讓雙方殺的你死我活,變得事不關己。台灣選民變公民,邁入公民社會,除了老百姓要自立自強,政府也應該提供制度、工具與土壤,這個公民社會之花才會開得燦爛美麗。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