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30日 星期五

官方版本的會議紀錄(620次續會)
慈濟山寨版會議紀錄
決議本次會議為本屆委員最後一次會議,開會時間已晚,且會議紀錄將由下一屆委員確認,為尊重下ㄧ屆委員之審議職權,本次會議不作通過與否之決定,本案僅針對後續處理原則與方向建議如下,供後續審議作業之參考:






一、    本會委員對於慈濟長期以來在社會福利、急難救助與臺灣國際形象等方面的貢獻與努力,均一致表示肯定,同時樂於見到改善既有的環境形象。

二、    依現行都市計畫制度及土地開發管制方法視之,都市計畫與土地開發計畫係分屬不同審議委員會之職掌,衡酌本案所處條件,其「使用計畫」與「開發計畫」應予分成兩階段進行,亦即本案未來宜朝主要計畫、細部計畫、開發計畫予以個別審議處理之方式辦理。

三、    委員會對本案開發計畫與社會大眾之間的溝通仍不夠充份誠表遺憾。例如,本案基地現況於民國69年以前即填土開發使用迄今,惟目前仍有人誤認現地為埤塘與濕地,另如本案基地與大湖山莊地區係分屬不同集水區、依環境地質調查資料顯示斷層帶並未經過本基地等問題,為避免繼續造成不必要之社會衝突,委員會要求市府及提案單位在後續能將本基地實際條件與開發構想向社區居民、社會大眾、環保及專業人士等做更清楚的說明與積極的溝通。

四、    建議後續委員會於審議本案時,在既有土地使用管制架構下納入開發許可方式之操作,能積極就可容許土地之使用組別、開發量體、建築高度及對基地外之防洪、排水等額外環境貢獻,做更進一步的分析和討論,納入本案開發許可之必要條件,以符合社會大眾對本案共同的期待。



慈濟內湖園區都市計畫變更案,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十二月六日經過七個小時的審查,並充分聆聽本案正反面意見後表示,因本次會議是本屆委員會最後一次會議,為尊重下屆委員對於本次會議決議的確認,因此做出「沒有『通過』與『不通過』;『可或否』的決定,而擬定『後續處理原則』」。此次會議釐清法令疑點、環保疑慮,更有助於日後規範與計畫推動。

經都委會委員全體共識後,由會議主席林建元副市長總結內容述要如下:

1.委員們對於慈濟長期從事社會福利、急難救助,並提升台灣國際形象的貢獻與努力,表達一致的肯定與感謝;但由於時間上的因素,無法讓慈濟於會中進一步說明國際慈善的成果,特別再次致意。


2.保護區在政府公共建設或公益需要的前提下是可以辦理變更的;且依台北市政府地質資料庫,本案已列為「很高土地利用潛力區」以及「高土地利用潛力區」,於法已允許進行檢討變更;委員們請慈濟準備變更都市計畫之主要計畫,細部計畫,並進一步分析未來所需要的容積率、建蔽率……等資料,備妥後再經市政府轉提都委會審查。


3.都市計畫委員會已釐清了慈濟內湖園區不是山坡地,並於三十幾年前即已被其它單位鋪設柏油平地;基地範圍內沒有活動斷層、沒有潛在順向坡、沒有礦坑,且與大湖山莊街分處分水嶺兩邊、不同水系、不同集水區,往年大湖山莊街的淹水不是因慈濟這塊基地所引起。因此主席特別提醒,此基地已非環保團體所認知的青山綠水,對於反對民眾的誤解,委員們希望台北市都發局以及慈濟能再與社會做更充分的說明。






4.本案審議討論多年,然社會大眾仍對本案部分議題存有疑慮,如環境敏感區位、環境地質議題等,顯示本案相關內容並未充分揭露予周邊居民、媒體以及關心本案之團體與個人,請市府與提案單位在下次會期前,加強與社會大眾之溝通與說明。


慈濟山寨版會議紀錄 (620次審議大會續會)

官方版本的會議紀錄(620次續會)
慈濟山寨版會議紀錄
決議本次會議為本屆委員最後一次會議,開會時間已晚,且會議紀錄將由下一屆委員確認,為尊重下ㄧ屆委員之審議職權,本次會議不作通過與否之決定,本案僅針對後續處理原則與方向建議如下,供後續審議作業之參考:








一、    本會委員對於慈濟長期以來在社會福利、急難救助與臺灣國際形象等方面的貢獻與努力,均一致表示肯定,同時樂於見到改善既有的環境形象。

二、    依現行都市計畫制度及土地開發管制方法視之,都市計畫與土地開發計畫係分屬不同審議委員會之職掌,衡酌本案所處條件,其「使用計畫」與「開發計畫」應予分成兩階段進行,亦即本案未來宜朝主要計畫、細部計畫、開發計畫予以個別審議處理之方式辦理。




三、    委員會對本案開發計畫與社會大眾之間的溝通仍不夠充份誠表遺憾。例如,本案基地現況於民國69年以前即填土開發使用迄今,惟目前仍有人誤認現地為埤塘與濕地,另如本案基地與大湖山莊地區係分屬不同集水區、依環境地質調查資料顯示斷層帶並未經過本基地等問題,為避免繼續造成不必要之社會衝突,委員會要求市府及提案單位在後續能將本基地實際條件與開發構想向社區居民、社會大眾、環保及專業人士等做更清楚的說明與積極的溝通。

四、    建議後續委員會於審議本案時,在既有土地使用管制架構下納入開發許可方式之操作,能積極就可容許土地之使用組別、開發量體、建築高度及對基地外之防洪、排水等額外環境貢獻,做更進一步的分析和討論,納入本案開發許可之必要條件,以符合社會大眾對本案共同的期待。



慈濟內湖園區都市計畫變更案,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十二月六日經過七個小時的審查,並充分聆聽本案正反面意見後表示,因本次會議是本屆委員會最後一次會議,為尊重下屆委員對於本次會議決議的確認,因此做出「沒有『通過』與『不通過』;『可或否』的決定,而擬定『後續處理原則』」。此次會議釐清法令疑點、環保疑慮,更有助於日後規範與計畫推動。

經都委會委員全體共識後,由會議主席林建元副市長總結內容述要如下:

1.委員們對於慈濟長期從事社會福利、急難救助,並提升台灣國際形象的貢獻與努力,表達一致的肯定與感謝;但由於時間上的因素,無法讓慈濟於會中進一步說明國際慈善的成果,特別再次致意。

2.保護區在政府公共建設或公益需要的前提下是可以辦理變更的;且依台北市政府地質資料庫,本案已列為「很高土地利用潛力區」以及「高土地利用潛力區」,於法已允許進行檢討變更;委員們請慈濟準備變更都市計畫之主要計畫,細部計畫,並進一步分析未來所需要的容積率、建蔽率……等資料,備妥後再經市政府轉提都委會審查。


3.都市計畫委員會已釐清了慈濟內湖園區不是山坡地,並於三十幾年前即已被其它單位鋪設柏油平地;基地範圍內沒有活動斷層、沒有潛在順向坡、沒有礦坑,且與大湖山莊街分處分水嶺兩邊、不同水系、不同集水區,往年大湖山莊街的淹水不是因慈濟這塊基地所引起。因此主席特別提醒,此基地已非環保團體所認知的青山綠水,對於反對民眾的誤解,委員們希望台北市都發局以及慈濟能再與社會做更充分的說明。



4.本案審議討論多年,然社會大眾仍對本案部分議題存有疑慮,如環境敏感區位、環境地質議題等,顯示本案相關內容並未充分揭露予周邊居民、媒體以及關心本案之團體與個人,請市府與提案單位在下次會期前,加強與社會大眾之溝通與說明。


慈濟山寨版的620次大會續會的會議紀錄

官方版本的會議紀錄(620次續會)
慈濟山寨版會議紀錄(620次續會)
決議本次會議為本屆委員最後一次會議,開會時間已晚,且會議紀錄將由下一屆委員確認,為尊重下ㄧ屆委員之審議職權,本次會議不作通過與否之決定,本案僅針對後續處理原則與方向建議如下,供後續審議作業之參考:





一、    本會委員對於慈濟長期以來在社會福利、急難救助與臺灣國際形象等方面的貢獻與努力,均一致表示肯定,同時樂於見到改善既有的環境形象。

二、    依現行都市計畫制度及土地開發管制方法視之,都市計畫與土地開發計畫係分屬不同審議委員會之職掌,衡酌本案所處條件,其「使用計畫」與「開發計畫」應予分成兩階段進行,亦即本案未來宜朝主要計畫、細部計畫、開發計畫予以個別審議處理之方式辦理。

三、    委員會對本案開發計畫與社會大眾之間的溝通仍不夠充份誠表遺憾。例如,本案基地現況於民國69年以前即填土開發使用迄今,惟目前仍有人誤認現地為埤塘與濕地,另如本案基地與大湖山莊地區係分屬不同集水區、依環境地質調查資料顯示斷層帶並未經過本基地等問題,為避免繼續造成不必要之社會衝突,委員會要求市府及提案單位在後續能將本基地實際條件與開發構想向社區居民、社會大眾、環保及專業人士等做更清楚的說明與積極的溝通。
四、    建議後續委員會於審議本案時,在既有土地使用管制架構下納入開發許可方式之操作,能積極就可容許土地之使用組別、開發量體、建築高度及對基地外之防洪、排水等額外環境貢獻,做更進一步的分析和討論,納入本案開發許可之必要條件,以符合社會大眾對本案共同的期待。



慈濟內湖園區都市計畫變更案,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十二月六日經過七個小時的審查,並充分聆聽本案正反面意見後表示,因本次會議是本屆委員會最後一次會議,為尊重下屆委員對於本次會議決議的確認,因此做出「沒有『通過』與『不通過』;『可或否』的決定,而擬定『後續處理原則』」。此次會議釐清法令疑點、環保疑慮,更有助於日後規範與計畫推動。

經都委會委員全體共識後,由會議主席林建元副市長總結內容述要如下:

1.委員們對於慈濟長期從事社會福利、急難救助,並提升台灣國際形象的貢獻與努力,表達一致的肯定與感謝;但由於時間上的因素,無法讓慈濟於會中進一步說明國際慈善的成果,特別再次致意。

2.保護區在政府公共建設或公益需要的前提下是可以辦理變更的;且依台北市政府地質資料庫,本案已列為「很高土地利用潛力區」以及「高土地利用潛力區」,於法已允許進行檢討變更;委員們請慈濟準備變更都市計畫之主要計畫,細部計畫,並進一步分析未來所需要的容積率、建蔽率……等資料,備妥後再經市政府轉提都委會審查。


3.都市計畫委員會已釐清了慈濟內湖園區不是山坡地,並於三十幾年前即已被其它單位鋪設柏油平地;基地範圍內沒有活動斷層、沒有潛在順向坡、沒有礦坑,且與大湖山莊街分處分水嶺兩邊、不同水系、不同集水區,往年大湖山莊街的淹水不是因慈濟這塊基地所引起。因此主席特別提醒,此基地已非環保團體所認知的青山綠水,對於反對民眾的誤解,委員們希望台北市都發局以及慈濟能再與社會做更充分的說明。



4.本案審議討論多年,然社會大眾仍對本案部分議題存有疑慮,如環境敏感區位、環境地質議題等,顯示本案相關內容並未充分揭露予周邊居民、媒體以及關心本案之團體與個人,請市府與提案單位在下次會期前,加強與社會大眾之溝通與說明。


封閉的迴路 保護區都不保護區了

這篇報紙投書,應該是不會見報了,貼在自己家裡做紀念....

封閉的迴路 保護區都不保護區了

村上春樹近年賣到翻的寓言小說《1Q84》提到,新興宗教「先驅」壯大之後,教徒無限神化領導人,同時又擔心具有神格的領導沒有傳承,因此製造某種宗教氛圍,迫使領導與10歲女童性交,期望得到純淨的傳承,而領導在此神聖的儀式過程,即使知道與10歲女童性交是不對,卻無法反抗。甚至,教徒還認為自己的女兒如能被選為傳承的孕母,是無上的榮耀。但是,對外界而言,這些行為就是性侵。

村上在後來的訪談裡面提到「封閉的迴路」,他認為某些宗教在維護心中神聖的想法時,會出現美化錯誤的情況。由於神聖不可侵的觀念牢牢印在腦海中,即便高層幹部做了錯誤決定,信徒仍然捧為瑰寶,深信不已,同時否認所有反對意見,並說這些反對意見都是他們的修練。村上提到,如果麻原彰晃下令施放毒氣的命令,有人出來說「不」,破解封閉的迴路,東京地鐵毒氣事件就不會發生。

這個封閉迴路的寓言,近日經常出現在我面前。慈濟選定了內湖一塊保護區,儘管湖泊被非法填土蓋了違建,但地質、地形、順向坡、礦坑舊址、溝谷地勢自然集水等等天然條件,通通都存在,慈濟都完全否認,甚至不惜對大眾說謊。
為什麼慈濟14年來處心積慮要變更地目,在此建造帝王式的大道場呢?

慈濟自豪環保志業,卻要將一塊具有多重危險因子的溜地變更為社會福利園區,而建設社會福利園區就是他們心中神聖的傳承之一。也因此,慈濟人出現村上說的「封閉的迴路」而不自知,我好幾次面對這些陷在迴路中的慈濟高層幹部,都不免搖頭,他們真的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嗎?

2112年11月25日 反撲慈濟週官說明會


http://www.peopo.org/news/103597


針對剛剛慈濟在這邊的提出的說明簡報做一些疑問和探討:

1.即便這塊地已經被柏油路給填了,事實上,溝谷的地形、地質環境完全沒有改變,請你們不要模糊焦點。

2.希望你們在保護區的框架底下做使用,而不是變更保護區。

3.以往(申請)兒童醫院的時候,曾經做過環評,環評的條件一直都在,那些地質一直都沒變,那些環境完全沒有改變,所以,慈濟如果一樣要在這裡申請開發,請你們依法環評。

4.在你們的說明書裡面第5頁,剛剛你們給記者的第5頁,「101年8月提交計畫案」有這句話對不對?16日,慈濟告訴我們守護聯盟,說,你們沒辦法提出計畫書給我們來當溝通的資料,這是我們一直無法協商、無法溝通的焦點,因為你們不提出你們送件的資料給我們參考,我們沒有辦法和你們一起討論。

5.關於你們寫到的「善經濟」的這個部分,這是你們剛發給大家的,善經濟,我想這個詞,對我來講非常地陌生,.我想啊,猜測,可能是來自於2年前在都發局620次續會那次講的「調和經濟」變來的,不管是善經濟還是調和經濟,你們自創的名詞,希望官方、市政府、都委會那邊,能夠對這些名詞有所定義和解釋。

6.剛剛蔡部長提到一句話,我非常地贊成,但是我一定要提出來,這句是說「這塊地是不是值得保護的保護區?」,是不是值得保護,剛剛蔡部長講了這句話,我如實地把他抄下來,是不是值得保護?我們大家來想一想。那麼剛剛提到的關於圖書館、輕安居等等的各種設施,我覺得這是一種對里民的利誘的行為,這是一個利誘的行為,這是一個污辱里民的行為。

7.滯洪量,我從你們放出來的圖片看到,1910加910,如果我的數學沒有太爛的話呢,是 2820立方,2820,2千8百20,這塊地應該至少有4萬以上的滯洪量,你們設計的只有2820。

8.慈濟接手前面新陸公司的土地以及他的建築物都是違建,所以,慈濟的、受人尊敬的基層志工在這裡做環保事業,承受高溫、受苦受難,我認為這是慈濟你們找錯地方所造成的錯誤,不要把這種錯誤推在保護區能不能變更上面去,不要讓反對變更保護區的人民覺得有罪惡感。這是一個很重要的一點。

9.大溝溪滯洪池有13萬,剛剛提到,沒錯吧,13萬。這是一個很大的量。大溝溪的地理位置很高,比慈濟的基地高很多,所以當它如果滿水位的時候,他相當於是一座很可怕的堰塞湖。請注意這件事情。

10.另外,剛剛慈濟也提到好幾個抽水站,所以可以排除水災的問題,那麼我想提醒慈濟,如果大家都依賴抽水站,表示呢,是把自己這塊地應有的吞吐量,這些水的吞吐量,這個責任,推到別人家去。

11.剛剛蔡堆部長提到,一年有200多個團來訪,沒錯吧,200多個團來訪,那麼我們可以想像得到,這麼頻繁的來訪,這個交通量變化會非常非常地大,這個不可能沒有影響這塊地的安寧,這麼大的交通量,這不可能沒有改變,交通量請你們考慮一下。

12.請你們翻開第15頁,剛剛前面那位太太說要心平氣和,所以我也心平氣和地拿出靜思語來看,靜思語有一句,「感恩、回饋地球的方法,就是堅持環保。」只是環保可能我們大家定義不同。不好意思我佔了很多時間,但是我還有2條要講。剛剛提到,請你們打開第15頁,第15頁的回答這個3,第2行,「內湖的自殺率比其他地區都要高」,關於這一點,我已經在之前跟慈濟基地裡面的林正雄師兄,很嚴厲地抗議過,因為我向台北市衛生局問過,沒有這回事。請你們慈濟不要再消費自殺這件事,這種操作模式與以前的一攤血事件是一模一樣的,我相信慈濟不希望再惹起任何一次一攤血的事件,甚至於走到訴訟的地步。

13.你們剛剛提到的余烈先生說的,「只要不要去動到順向坡..」但是你們的房子,尤其是北基地向後退,這麼明顯地在討好大湖內閣,我要很不客氣地講,你們在討好大湖內閣,這個房子這麼靠近山,這個溝谷的地形,你們挖的是坡腳。你們沒有挖順向坡是事實,可是你們要挖的是坡腳。OK,謝謝各位聽我講話。

2012年11月19日 星期一

觀察報告:18日大湖O閣VS慈濟座談會

最終,我怒不可遏地離場! (但也至少撐到9點10分。←佩服自己。) 

我6點半準時到,大湖O閣居民很關心守護聯盟沒到,頻頻詢問。我希望能在大湖O閣區權會之前,由會長邀集管委會,我來簡報企畫案,這樣子,應該可以讓大湖O閣的委員們,在慈濟報告之前,心裡先有個盤算。 

慈濟方共來18人,大湖O閣居民3位,里長2位,觀察員2位,再加上主席(S建築師)以及大湖O閣總幹事,與會人士總共27名。會議大約在7點多開始,經過流程上的致詞之後,S建築師先提出50%捐地案的分析,並比較守護聯盟的100%捐地、慈濟0捐地的情況。

 1.相方協議不拍照、不錄影。所以沒有照片。慈濟有2、3位使用筆電或平板電腦,很難說他們有沒有錄影。 

2.慈濟報告的量體修正為建蔽率35%、容積率120%,樓板面積1萬6千多坪。北基地建物退到大湖O閣視野之外。南基地建物則朝向康湖路,面臨成功路部分則綠化。

3.幸好我們聯盟發表了非常強硬的訴求,由會長具名,S建築師代為宣讀的一份聲明稿,訴求有3,包括:a.此次溝通會不得提交都發局、都委會;b.因為16日前都還沒拿到資料,所以不參加:c. 反對保護區變更,可在目前保護區規範下進行建設即可,無條件撤案。 

4.蔡堆的手腕比較厲害,看似誠懇(所以對我們威脅很大),語帶柔性威脅,比方說,我(指蔡堆)請示過上人,上人說,「因緣哪啊未到,阿捏就麥起啊」。此案已經過了15年,因緣一直未到,無法成就這件事,人生還有幾個15年,如果我這一次仍然無法達成任務,我只好自己去向上人請罪(眉批:慈濟儼然是個封建時代的帝國....)。並謙稱自己不懂,對S建築師的提案多有讚美,還說慈濟此次的新提案,跟S建築師的幾乎一樣(眉批:差很多好不好,以樓板面積為例,守護聯盟約4千多坪、S案約8千多坪、慈濟案約1萬6千多坪)。 

5.蔡堆之外,其於發言的慈濟人,都在幫倒忙。但不可否認,這些幫倒忙的慈濟人,若在正式公聽會這樣子發言,難免也有民眾會被洗腦,屆時我們只好適時反駁、大嗆特搶一番。 

6.慈濟人A大談毛毯的需求有多少,(當然不忘歌功頌德一番),所以需要很大的樓板面積....我認為,慈濟需要的是【物流中心】,設在桃園航空城的工業區比較適當,地又大又便宜,離機場又近。 

大湖O閣C主委說,聽完慈濟的毛毯事情,我認為事情還是要回到保護區政策,應該要有另一個思考層次,S建築師剛剛的簡報代表理性的聲音,慈濟應該認真考慮,因為國家政策..保護區變更了就變不回來了。(C主委勝) 

7.大湖O閣居民甲,生態與開發相互衝突這需要智慧來解決,以往風災、水災確實有人死亡,S的提案件就專業、都市計劃都是合情合理,也考慮了最大安全。 

另外慈濟簡報中說,沒有順向坡、斷層、礦坑等等,請在下一次會議前,提供公正客觀的數據,或是公部門的資料。 

第三,關於26日的大湖O閣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請事先提供資料給社區委員先看。 

8.大愛倪X鈞主播,先是謙稱自己不專業地提出看法,一副【質詢】S建築師的口氣,說,談到建水保公園,這附近14年來環境的變遷,當初的公投...S說,14年來的變遷,所以慈濟可以再重新辦公投,包括7年前的公展也應該重辦。(S建築師太帥了!) 

我聽說那邊有做了一座滯洪池(指大溝溪的滯洪池),滯洪量有13萬立方,比起S建築師提出的這塊基地約估4萬立方,...S回答:滯洪池應該是蓋在下方(指慈濟基地),而不應該蓋在上方(指大溝溪位置),13萬立方蓋在那裡是很糟糕的規畫,如同一座堰塞湖,萬一,哪天暴雨滿水位又恰逢大地震,那不得了,13萬立方衝下來,那很恐怖。(第一回合,S獲勝。) 

倪:那聽說康寧抽水站建好後,沒再發生過淹水的事情....S回答:抽水是萬不得已的,大湖的水應該自己負擔,抽水抽到外面,那就是「西把狼、麥西貧道(翻譯:別人死光沒關係,不要死到我就好了)」。抽水站將水抽到外面去,就是抽到淡水河,淡水河若逢大潮,水將會回堵,到時候會淹到萬華一帶,像這種把自己不要的東西丟到別人家的事情,很不好。這種要靠抽水站的做法,結果就是堤防越蓋越高,萬一堤防潰堤,那難以想像。大湖還是應該負擔自己的水量,利用自然地形的吞吐量比較理想。(第二回合,S獲勝。) 

倪說,有關於員山子分洪道蓋好之後.....S的回答,類似上面,不再贅述。

 S又提到,氣候極端變化不可預測,滯洪池使人誤以為安全而疏於戒備。(第三回合,S獲勝。) 

(由於慈濟對於S案提出的50%捐地一直不鬆口),S說,我們最擔心慈濟牆一圍,我們就進不去了,由最壞的角度來看,主事者會變,20-30年後,主事者是否仍舊維持開放的態度,誰都不知道,若是成為公園(指水保公園),則無此疑慮。水保公園就是水保公園、滯洪池就是滯洪池,就是要讓他法定下來。(蔡堆正色表示,慈濟的園區包括花蓮、新店醫院...,都是24小時開放。我很想嗆他說,那前些天現勘,四大金剛站在大門口,連慈濟信眾也進不去是怎麼回事呀?還沒提到警察也在那邊等著抓暴民咧、因為我今天的身分沒辦法去嗆...忍耐、忍耐...) 

S說:內湖守護區保護聯盟要求100%捐地。我從來沒有做過,沒捐地、沒做公共設施的案子,這兩項是變更地目理所當然的項目,如果慈濟內湖這個案子沒有符合這兩項,我是對不起我的所學,別人會說我矇著眼做啊! 我抗爭了15年抗爭到什麼,甚麼都沒有,我們幾個要搬家啦...我目前才剛做台X一件300公頃的案子,捐地40%,人家那還是平地,慈濟還是山坡地耶! 慈濟你現在就是100%開發、0公設,縱使是農地變更也有30-40%的捐地。S轉頭問簡報的建設公司高X軒先生,你們公司有沒有做過沒捐地的案子?至少都有30-40%捐地吧。高先生點點頭。

 S又說,慈濟如果不捐地、不做公共設施,即使慈濟可以跟都委會都說好讓這個案子過了,往後慈濟的風評很不好,慈濟一輸掉(是指此案縱使過關,慈濟的鴨霸名聲就此建立?),整個社會就連帶輸掉,期待26日的大湖O閣區權會,慈濟過來說明,之後再對大湖里、秀湖里的里民好好開一場公開說明會。 

9.慈濟的白目小姐說,關於S說的公共設施部分,如果我們不要執著於公共設施是哪些,慈濟在計劃中有圖書館、輕安居,都是屬於公共建設。佔建築物40%,這40%都是供大眾使用,若以外面的土地(大概是指所謂叢林道場、綠地之類的吧?)再加上建物40%,這些都超過S建築師的要求。 

S說:公共設施是有嚴謹定義的,若有時間我們可以再來討論,你說的建物那塊,只能叫做「準公共設施」,這一部份我們到審議大會再來說,輸贏不一定啦。 

10.倪說:誰最該擔心淹水?慈濟的地相對低窪,若會淹水,慈濟自己會先淹水。..在這裡設輕安居,各位的父母白天可以送到這裡,晚上再回到家,這裡會有全台各地來的志工,服務各位的父母,反而是我們的父母,不住這附近,享受不到....(幹! 我的憤怒從這邊開始蠢蠢欲動...剛剛蔡堆也是這麼說,這個園區,我自己的父母享用不到,因為太遠,我過來這裡做志工服務你們大家的父母....幹,你們慈濟什麼邏輯,強調你們要來照顧我們的父母,然後你們自己的父母丟給別人照顧嗎?這是甚麼鬼孝道?)

 假如3週前美東的雨水下在這邊,慈濟這塊就算是湖泊,也沒有用。(幹!倪主播你現在是小孩子耍無賴嗎?如果你恢復成湖泊,若遇見美東的大雨,至少還有一些關鍵時間緩衝,幹,這就是慈濟的傲慢!) 

我們要做的事情是,最重要的是要搶救人心的沉淪,教育不能等,搶救沉淪不能等...我說一件事情,士林某個捷運站,某位少女被性侵...如果那些青少年在變壞之前先在這裡先變好.... (幹! 此時我已經忍不住憤怒了,我站起來說,我聽不下去了...你這是殖民地式的做法...轉身離開會場。我心裡大幹,血壓上升,你他媽的講八卦,這些八卦到底跟保護區變更有甚麼關係啊? 我也才剛聽到一個八卦,這一週的新八卦,一位患有憂鬱症的志工,本周二去了慈X內湖基地,有另外2位志工跟她不知如何語言相激,傍晚離開後,晚上就回家跳樓身亡了。你他媽的我就跟你倪主播一起沉淪,要說八卦,我也不是沒有。你這無恥的行徑就跟之前慈濟大喇喇文宣上面寫著,內湖是台北市自殺率最高,慈濟進駐之後,自殺率就下降...幹!消費自殺啊,消費遭受性侵的案件來製造恐怖訴求是吧?還是要凸顯慈濟的法力無邊可以渡化眾人? 慈濟這麼會拯救世人,那應該向法務部申請,在監獄裡面大蓋道場。) 

總結論:蔡堆手腕很高,也比較會權衡得失的樣子,其他的人都是小打手,很能夠幫倒忙,前提是:我們要現場反嗆。 

以上報告,真的很抱歉,加進了我憤怒,不過,故事這麼寫比較精彩。 (註記:早上4點多寫到現在七點11分。2012.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