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8日 星期四

郭正典醫師談一灘血及慈濟

【腳是用來走路的日記本】
2013.03.28

郭正典醫師在2001年寫的文章,畫重點..【慈濟人在傳述「一灘血」的故事時,難道都不曾懷疑一個沒有主角的流言會是真的嗎?】,沒錯,慈濟開發派說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有財團支持,到現在也沒有拿出證據來,而且慈濟的信眾也毫不懷疑;慈濟說內湖自殺很高也說了許多年,到現在也沒有跟內湖人道歉,真是個不要臉的團體.....要不是有人在蔡堆面前用力批判,慈濟高調說內湖自殺率很高就跟一攤血的操作模式一樣,恐怕慈濟現在還會繼續放送這些無恥的謠言。



中華民國90年7月30日 星期一
慈濟如何化危機為轉機?
⊙ 郭正典
  證嚴法師行善起源的「一灘血的故事」在講了卅五年之後,日前鬧進了法院。
  民國五十五年間證嚴法師到鳳林鎮一家私人醫院探訪信徒時,看到地上有一灘血。這灘血據說是豐濱一位原住民婦人被人抬了八小時後到醫院,但因繳不起八千元保證金而被醫院拒收,婦人被抬走後留下的一灘血。這一灘血引發證嚴法師行善的宏願。
 慈濟相關刊物中原本未指明是鳳林鎮那家醫院,故卅五年來相安無事。不料今年四月間慈濟慶祝卅五週年慶時,婦人李滿妹在台北現身,說自己就是卅五年前向證嚴法師訴說「一灘血」故事的人,並指出該私人診所為「莊姓醫師」,因而引起軒然大波,因為鳳林鎮當時僅有莊汝貴醫師開設的「莊內外科」。
 莊汝貴七名子女為了澄清臥病在床的老父不是見死不救之人,而委託律師具狀提起自訴,控告證嚴法師及李滿妹涉嫌誹謗。
 莊汝貴的家屬強調他們的父親從不拒絕窮人求診,也不會有人求醫不成而留下這灘血,且說莊汝貴曾在民國七十九年獲頒「中華民國第一屆偏遠地區優良醫師奉獻獎」。 慈濟功德會在此事件中第一個值得非議的地方是竟然沒對流言求證就相信它,並且一再傳述達卅五年之久。
 證嚴法師表示,當年確實親眼看到那一灘血,但是絕沒有否定莊醫師的愛心與仁心仁術。
 證嚴法師這句話本身就有矛盾。
 既然沒有否定莊醫師的愛心與仁心仁術,卻又一再傳述「一灘血」的故事,難道證嚴法師一點都不懷疑一位具有仁心仁術口碑且曾榮獲醫療奉獻獎的仁醫會是那個為了八千元保證金而見死不救的醫師嗎?慈濟人在傳述「一灘血」的故事時,難道都不曾懷疑一個沒有主角的流言會是真的嗎?
 此外,一個未經證實的流言竟然能夠被國人相信且輾轉傳述達卅五年之久,並因此建立了我國傲視世界的慈濟志業,慈濟功德會及廣大國人這種「不知求真」也「不願求真」的處事態度著實令人覺得不可思議。
  「一灘血」故事第二個值得非議的地方是佛教修行人竟然一再傳述他人可能的過錯,這種做法似乎有違佛教教義。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般若品第二》中有一段頌,其中有幾句頌語說:
「若真修道人,不見世間過。
 若見他人非,自非卻是左。
 他非我不非,我非自有過。
 但自卻非心,打除煩惱破。」
 這段頌詞的意思是說,真正的修行人只會省察自身的過錯,而不會去注意他人的過錯;如果修行人看到他人犯了過錯,就去談論那個人的過錯,那就不對了。別人或許會去批評他人的過錯,修行人則不會如此做,修行人若也去批評他人的過錯,那就是修行人的過錯。
 只要自行去除爭論是非的心,修行人就可以破除煩惱。換言之,佛教修行人不應搬弄他人的是非。但是慈濟功德會的做法好像不是這樣子。 慈濟人每一提及慈濟功德會的緣起,都會講述「一灘血」的故事。不僅口頭傳述那「一灘血」的故事,在慈濟的網站上、介紹慈濟的小冊子、摺頁裡,幾乎都會提到慈濟的緣起就是那「一灘血」的故事。
 除了靜態的傳述外,慈濟功德會還經常在各種節慶大型活動中戲說慈濟的起源,將一灘血的故事由慈濟人搬上舞台演出。因此每次那「一灘血」的故事被人傳述,故事中那位見死不救的隱形醫師就被批判一次。到今天為止,那位冷血的醫師已被慈濟人在世界各地批判了卅五年了。
 問題是,即使真有這麼一位冷血醫師,佛教修行人不去感化他、度化他,使他改過遷善,卻在暗地裡批判他的冷血,這種做法合乎佛教普渡眾生、發願渡眾生到彼岸的教義嗎?如果那位冷血醫師有意改過遷善了,大家仍然繼續罵他,那豈不斷了他的回頭路?更何況是否有這麼一位不義的醫師存在「一灘血」的故事裡還不確定呢,慈濟人卅五年來都不曾覺得這樣做是不對的嗎? 證嚴法師及慈濟功德會當然是在行善,慈濟的發心及善行也早已獲得國人及世人的推崇,但若慈濟的善行是建立在他人可能的不義行為上,這種善行便有瑕疵。
 史懷哲醫師及德雷莎修女等哲人的善行並沒有建立在他人的不義行為上,因此慈濟的善行也不必然要建立在他人的不義行為上。如果慈濟無法證明「一灘血」故事的真實性,一再宣揚他人的不義行為也不符合佛教的教義,則慈濟便應公開道歉,並還原事實的真相。
 佛教法師不是經常勸告犯錯的人要懺悔嗎?如果在這事件中慈濟的做法確有瑕疵,則承認錯誤不僅不會減損證嚴法師的偉大,反而更能彰顯佛教「懺悔除罪」的教義,而化危機為轉機,使慈濟志業更上一層樓。
 (作者郭正典╱台北榮總醫師、陽明大學醫學院內科教授)

2013年3月20日 星期三

台北慈濟醫院敗訴 應繳房屋稅







【 腳是用來走路的日記本】
2013.03.20

說真的,我一直希望慈濟醫院會打贏官司,表示慈濟違法得不會那麼嚴重,但是,這樁官司慈濟輸了,顯示,慈濟的做為就連法院都不認同,這是甚麼意思,這代表慈濟問題真的很大很大啊...



自由時報
2013-3-20



台北慈濟醫院敗訴 應繳房屋稅〔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慈濟醫院院區被新北市府要求繳納九十七、九十八兩年度房屋稅共四千七百萬元,但慈濟醫院主張該醫院是立案的「慈善救濟事業」,應免徵房屋稅,四年訴訟中雙方各有勝負,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台北慈濟醫院雖然是核准登記的醫療財團法人,但並非內政部核准有案的慈善救濟事業,不符免徵房屋稅規定,昨判財團法人慈濟醫院敗訴定讞,應繳四千七百萬元稅款。
慈濟醫院仍有多筆房屋稅在打官司,抗繳也引起政府重視,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書中提及,財政部、衛生署、內政部於去年十一月底會銜頒布「具宗教性質的醫療財團法人符合房屋稅條例規定的私立慈善救濟事業認定基準」,但此認定基準是從一○二年期起的房屋稅才適用,在一○一年期及以前應核課而未核課或者未確定的房屋稅,如台北慈濟醫院九十七、九十八年度兩案的房屋稅,並不適用。
最高行政法院官員說,慈濟等醫院屆時仍必須申請,獲核定登記立案為慈善救濟事業才行。
慈濟︰收到判決書再因應
慈濟基金會發言人何日生昨批評司法判決不合理,行政機關已經在進步中,司法機關卻停滯不前,他也質疑,我國醫院都是向衛生署申請登記立案,並非向內政部登記立案,而財政部於九十八年的函文中,認定了十三家財團法人教會醫院為「慈善救濟事業」,但社會醫療救濟支出排名第一的慈濟醫院居然不被法院認可,真是奇怪。何說,收到判決書再決定因應之道。

2013年3月17日 星期日

爛文有無批評的必要? 沒批好像會更囂張?


【腳是用來走路的日記本】
2013.03.17


一位慈濟狂熱支持者又發了一篇邏輯混亂、立論貧瘠的文章,完全沒有閱讀的必要。但是,反駁還是給他反駁一下好了,雖說,真是浪費我的生命。

因為文章沒有值得閱讀之處,原文就請讀者逕自在網海去蒐吧,我只放部分文字,以(文摘)呈現。

這個案子真的很簡單,不過就是慈濟主導了北市政府的都市計劃(違法一),想要強行變更保護區(違法二),違建大到不行(違法三);前手的違法狀況,死不肯概括承受(道德瑕疵一),假藉社會公義、違法亂紀(道德瑕疵二),高高在上、傲慢地認為台灣沒有他就完蛋了(道德瑕疵三),附近可以蓋XX,為何我不可以蓋,不然(耍賴狀)就通通要拆掉(道德瑕疵四)......其他的懶得寫了。

1.有沒有看到類似恐嚇的部分?就像停建核四會缺電那樣的邏輯、這種說法。...反對慈濟變更內湖保護區,就會使慈濟死了、社福也跟個完蛋....真是一頂超級大帽子啊---(文摘)這真的是看得我非常焦慮一個可怕的未來,就是慈濟哪天被人把陷阱埋填了,死在裡面,台灣的社福今後大概也活不下去了!你們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別跟我說我杞人憂天,就對於大團體的不信任加強,這是接連會影響到其他相同的小團體,到時就不會是「我寧願不捐慈濟捐別人」,而是「我寧願自己用來拼經濟也不捐給任何人」了!

2. (文摘)連公開呼籲都會被指成惡霸,那麼你認為她們有甚麼「資格」去告人?.....為何慈濟可以逼迫我們的公車廣告下架呢?

3. (文摘)因為在送審的計畫書,主要是變更土地使用為主。...少無知了,都市計劃是北市府的權責,慈濟可以大啦啦目無法紀,坐在議事廳裡跟專案小組委員平起平坐?合情合理嗎?

4. (文摘)這塊土地他是名義上的保護區,但完全不是地質敏感區!沒有「再度」被破壞的問題存在。...根本是鬼扯! 那條法律准許慈濟自己去定所謂的[名義上的保護區]??

5.地質敏感區更是慈濟送案的主計畫書裡寫得清清楚楚。

6. (文摘)這塊地的變更,完全不會碰到山坡地,沒有開發山坡地甚至動到順向坡的問題!他不是山坡地,也不是溝谷,這已經是眼見為憑的事實,就是一塊平整的平地!....溝谷地形是從整個大山係來看,怎是只看被非法填坪的那一小塊呢?要幫慈濟要先做功課啊,自己弄不清楚,還經常愛胡亂發文。 南北基地內部聯絡道都是山坡地,怎敢說沒有碰到山坡地,睜眼說瞎話。

7.接下來就是勒索了,你看這個(文摘)如果這塊地不能開發,那該請市府將大溝溪親水公園以及東湖聯外道路以及捷運大湖公園站一段一併拆掉!....你們不讓慈濟變更,所以那些公共設私也應該拆掉,這是何等惡霸的態度啊?!

8.(文摘)為什麼不用環評?....因為是故意規避,而且選用不適當的條強行曲解。

9. (文摘)第五,大湖山莊街淹水問題,.....慈濟的基地,至少有4萬的致洪量,若要避免社會的指謫,就還出4萬滯洪量再說。

10. (文摘)況且當初討論還沒有人敢直接面對我的質疑,不斷打迷糊仗,....作者可真以為自己很偉大,寫了幾篇邏輯混亂、立論不明的文章,社會都懶得理他,他卻認為[沒有人敢直接面對我的質疑,....],一整個傲慢到不行。而且內容也寫得很可笑啊

11. (文摘)慈濟的存在不但是現今不斷持續的台灣之光,....哀,恐怖。

2013年3月15日 星期五

北市府4公僕包庇 掏空中興教養院

北市府4公僕包庇 掏空中興教養院...自由時報2013-3-15

中興教養院董事長蔡振文透過「左手捐右手」,掏空院產。 (資料照)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財團法人台北市私立中興婦孺教養院市價超過2億元的土地被侵吞案有重大進展!教養院曾三度向北市府遞件申請處分土地被駁回,事後竟能解套,教養院董事長蔡振文透過「左手捐右手」、「五鬼搬運」方式賣地掏空院產,調查局追查發現,北市府社會局官員竟涉集體包庇護航。
台北市調查處日前約談前台北市政府老人福利科長楊柳錡、專員蘇英足、股長楊瑞蓮、承辦員梁惠甯4人,認定他們故意曲解法令,讓蔡嫌透過捐地方式處分此約240坪土地,違反「台北市財團法人暫行管理規則」,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嫌,將全案函送法辦。
成立逾50年的中興婦孺教養院,早期由明乘法師(俗名陳國勛)接掌,歷來接受捐贈土地約240坪,屬「住三用地」價值不菲。台北市議員王鴻薇、周威佑去年底開記者會指控蔡振文趁明乘法師重病時,改組董事會及違法賣地掏空院產。
市調處追查發現,教養院98年到99年3次申請將院址處分均被北市府社會局駁回,理由是依組織章程規定,一旦解散教養院,土地僅能捐給當地縣市政府,但涉案官員卻在99年4月的公文內「指點」教養院透過修改組織章程,將捐贈單位改為「與設立目的相同之當地社會福利團體」解套,蔡振文在前年11月涉嫌找來擔任代書的姪兒蔡定瑜偽造董事會紀錄後,指董事會通過修改組織章程。
蔡隨即將土地捐贈給自己設立不到半年的「潔人文教慈善協進會」,協進會3個月後將土地以8500萬元出售給女子侯梅玲,款項轉入蔡的親人戶頭。侯女是怡富建設公司購地人頭,侯買地後與怡富訂立合建契約,怡富再向銀行貸款2億5000萬元。
蔡得款後為了製造假金流,與東南飲料公司常務董事林慶鎮簽下買賣契約,佯以8000多萬元購買東南飲料位於北市辛亥路六段的土地及倉庫,蔡匯款4100萬元給林,但款項事後被以現金提領出交還給蔡。
除4名公務員遭究辦,調查局也將蔡振文、怡富建設董事長宋洪椿、總經理曾衡新、代書蔡定瑜、女子侯梅玲及林慶鎮6人依背信、偽造文書等罪移送。

慈濟內湖開發案縮40%送審 委員以「我執」相勸


【腳是用來走路的日記本】

2013.03.15 

慈濟內湖開發案縮40%送審 委員以「我執」相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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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013年3月1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由於預定地位於保護區內,慈濟內湖園區開發計畫已經爭議長達15年,昨(14日)再次闖關,在北市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召開第8次專案小組審查會。
雖然在慈濟此次重提的計畫書中,已將建築容積率降低、滯洪沉砂池規劃容量增加,但此案涉及往後諸多保護區變更案,有審查委員主張審慎以對,並嚴謹考量慈濟園區設址在此是否有「不可取代性」,也有委員主張跳脫出「慈濟」來就事論事,不該個案處理。最後審查會主席辛晚教作結,要求再委託專家精算環境容受力,提出精確的研究報告與數據後,擇期重送專案小組討論。
此次會議有上百位支持慈濟的民眾前往關心,擠爆審查會旁聽室與會議室外走道,「半夜修改法律也該讓它通過啦!」他們認為慈濟長久行善值得信任,此計畫不但能美化環境、為地方帶來發展,更相信慈濟能解決水患的問題。
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十多位民眾會議前則在市府門口召開記者會,訴求「救救內湖保護區,慈濟不要作違法的事」希望能夠留下保護區,強調慈濟變更案並非為了緊急、 國防、經濟發展等因素,根本不適用《都市計畫法》中的第27條第1項第3款「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呼籲委員會應該立即駁回,以免違法。

慈濟:容積率降為120%、建蔽率不超過35%

慈濟動員上百支持民眾慈濟在報告中表示,已將建築容積率從160%降低為120%、建蔽率不會超過35%,剩餘的65%以上都將是植披與生態池,而滯洪沉砂池規劃容量也從2562.50立方公尺增加為2822.50立方公尺,遠高於需求容量1538.98立方公尺。更澄清園區內只會有社福與環保設施,早已沒有蓋醫院的計畫。
對於兩方關注的焦點問題水患,慈濟表示基地所在處屬牛稠溪水系,與大湖山莊的集水區大溝溪米粉坑溪的水系不同,且在北市府對溫妮、納莉颱風水患調查報告中,從未指出有哪次水患與慈濟的基地有關。
支持慈濟的民眾更表示當地已是柏油鋪面多年,本來就無透水、保水功能,「早就回不去了」,根本不該稱為保護區,慈濟的計畫反而能有所改善,而老人安養、圖書館等回饋設施都是他們非常期待的。

守護聯盟:變更保護區於法無據

雖然北市都發局主秘劉惠雯表示,慈濟過去在當地經營管理時,沒有再破壞環境,市府肯定其努力,故同意慈濟以都計法變更。
不過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強調,開發案根本與國防無關,「善經濟」一說也難以服人,實在不能以《都市計畫法》中的第27條第1項第3款「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為由變更。
台北大學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呼籲,若替此案取巧開門鋪路,將違背都市計畫的精神。

規模縮至5000平方公尺以下 即不需變更

問題癥結卡在此計畫案仍然過於龐大,總開發面積大於5000平方公尺,因此需要變更保護區而能動工。綠黨中執委潘翰聲表示,建築建蔽率35%、容積率120%已是住二(第二種住宅區)的規模,並非低密度的設計,慈濟這次提出的建築量體雖然看起來已經少了40%,但其實仍然不夠,對環境的衝擊仍有疑慮。
荒野保護協會代表王彥龍表示,此案在不變更保護區的前提下,其實許多人樂見其成。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陸詩薇也強調,如果慈濟與支持民眾希望改善目前不甚美觀的柏油鋪面與鐵皮屋,在不變更保護區的狀況下,現在就已經可以拆了,根本不用等。

審查小組:環境容受力要精算

審查委員張桂林提出「如果慈濟此社福專區的計畫不在這塊地上,會有什麼緊急性?」他強調,就算不在這個基地, 慈濟的善舉依然早就遍地開花了,他甚至以佛教術語「我執」二字,來勸告慈濟,並且試著提出解套方案,表示也許北市府提出可以採取交換土地的措施。
審查委員李永展表示,應該跳脫出「慈濟」來就事論事,此案從都市計畫與法律的角度看,有違保護區劃設的原則,不該個案處理,否則惡例一開,將影響往後諸多保護區變更案。許俊美則認為對環境衝擊的審查標準應該更嚴謹。
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的都計委員辛晚教做結時表示,應委託專家精算環境容受力,提出精確的研究報告與數據後,再重開專案小組會議討論。

2013年3月4日 星期一

赫緒曼揭開「反動修辭」面紗(吳介民)


赫緒曼揭開「反動修辭」面紗(吳介民)--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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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著校對《反動的修辭》再版譯稿的時刻,聽到作者赫緒曼(Albert Hirschman)於10日過世的消息。2001─2年,我曾兩度到高等研究院拜訪他,第一次是請教他著作中的觀念解讀,第二次則是送上《反動的修辭》中文版。當時,年邁的思想家沉浸於繪畫,興高采烈地談論康定斯基。赫緒曼對社會行為充滿好奇,廣泛涉獵各知識學科與文學藝術,使他能夠自由進出各種知識領域。

赫緒曼著述豐富,在貿易依賴理論、發展經濟學、集體行動、社會運動、政治思想、方法論等領域都留下原創貢獻。赫緒曼一生經歷也充滿戲劇性。1915年生於柏林的猶太人中產家庭,十多歲便參與左翼運動。1933年因躲避納粹迫害,前往巴黎。1936年到西班牙參加反法西斯內戰。二戰爆發,以志願軍身分加入法國陸軍。接著在馬賽參與營救反納粹人士。在這段流離生活中,他完成博士學位。1940年底,他徒步越過庇里牛斯山到達里斯本,再輾轉抵達紐約,開始在美國的學術生涯。赫緒曼是「入世哲學家」。在美國,他擔任過聯準會經濟學家;也曾前往南美哥倫比亞擔任政府經濟顧問,後來甚至開設私人顧問公司。赫緒曼最後落腳地,是位於普林斯頓的高等研究院,這裡是愛因斯坦終老之處,人類學家吉爾茲(Clifford Geertz)也任職於此。赫緒曼詼諧頑皮的氣質,不禁讓人想到普林斯頓街上,一家著名冰淇淋店掛著的「愛因斯坦吃冰淇淋」照片,同樣有著面對真理的純摯。
赫緒曼善於化繁為簡,以簡潔思路,引導讀者進入複雜問題。以《反動的修辭》為例,他從牛頓運動定律中,發現隱藏在反動修辭中的秘密結構:
我同意你的價值觀或政策目標(「作用力」),但是因為種種因素(「反作用力」),將會使你的目標被扭曲、適得其反、徒勞無功、甚至危害了其他得來不易的價值。
根據這個「公式」,反動修辭精髓是:「我同意你的價值目標,但是……」「但是」之後才是重頭戲;「但是」轉移了注意力,進而破壞進步政策的存在價值。從這個基本語法,赫緒曼定義了三類反動修辭:悖謬論、無效論、危害論。
通俗性反動修辭在台灣俯拾皆是。最近,勞團爭取調高基本工資,據報導:
行政院拍板時薪先調,月薪緩漲,外界質疑政府偏財團、輕勞工。政務委員XXX昨天說,政府並非偏袒大企業,因調漲基本工資,影響最大的是中小企業;若調漲基本薪資,導致更多失業,中小企業無法生存,就「不只是一顆滷蛋的問題,到時候連一粒米都沒得下鍋!」
這種論調表面上並不反對調漲基本工資,卻又辯稱調漲基本工資,結果會適得其反。這是典型的悖謬論。 

摧毀既有改革成果

「反動修辭法」不直接反對進步價值,而是反對那些實踐進步價值的行動。如果你接受了這種論述,你的結論必然是:你不必、也不應該採取進步行動,因為你怎麼做都沒有用,甚至會導致反效果、摧毀既有的改革成果。這正是反動修辭的「狡獪」之處:它躲藏在進步價值的保護殼之中,卻執行著反進步、反動員的任務。
《反動的修辭》的寫作,起源於1980年代新右派發動對福利國家批判的時刻。這本書,是當代抵抗新自由主義之「反動論述」的有力武器。赫緒曼更多深刻而豐富的著作,正等待讀者去挖掘。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社會所副研究員、《第三種中國想像》作者 

2013年3月1日 星期五

耍弄人民的惡作劇 ──談行政院的核四公投案

耍弄人民的惡作劇

──談行政院的核四公投案

◎林義雄

公投,大多是弱勢的民間團體要求強勢的政府來辦理,或者國會中的少數為了避免多數的專制而要求公投,這是因為弱勢及少數認為他們的意見是沉默的大眾所贊同。

二十年前,我參與的核四公投促進會要求核四公投,是認為國民黨政府強勢興建核四,違反沉默的多數民意。但是現在客觀環境已經不同。尤其是福島核災變以後,核電的巨大危險性和不可挽回的災害,已經成了先進國家的共識,歐洲已經有不少國家有了非核家園、或減少依賴核電的種種政策。台灣人民也把他們的沉默疑慮很具體的表現在各種場合。可以說,核電的危害以及反核的民意已經相當清楚。所以政府應該做的,是馬上停止繼續興建核電廠,並不需要多費手腳去辦理公投。

是否興建核四的爭議,在1990年代,台北縣、台北市、宜蘭縣都舉辦過公投,並且都反對興建。當時各種其他議題要求公投的呼聲,也所在多有。習慣專制的國民黨政權,為了阻遏這種人民做主的公投潮流,所以在2003年制定了所謂的「公民投票法」,以非常不合理而嚴苛的規定,使公民投票幾乎不可能舉辦或通過。十年來,除了總統及國、民兩大政黨外,沒有人有能力提案公投。而所有成案的公投案,也都沒有一個通過,可見這個公投法阻遏公投的威力有多大。

依照目前的公投法來辦理公投,不是政治人物的政治遊戲,就是在開人民的玩笑。所以,公投法制定以後,我所參與的核四公投促進會,就不再談核四公投,而只要求補正公投法。因為公投法如果不做合理的補正,依該法舉辦公投事實上不會有任何意義。

目前,行政院所擬「你是不是同意停建核四?」的公投題目,以目前的公投法和以往的經驗來看,很不可能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選民出席投票,所以就算同意的比不同意的還多,行政院也可以用「沒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公民出席投票,所以公投不通過」做藉口而不停建。可以說它實際上是把台灣人民當成傻瓜的惡作劇。立法院如果通過這樣的提案,也是配合行政院耍弄人民的政治遊戲,只能讓人感到政治人物欺凌人民的惡劣行徑而已,無法解決核能四廠的爭議。何況,「核四應否停建」根本是一個錯誤的題目。因為行政院並沒有要停建核四的意願,所以不需要請問人民同意或不同意。目前,行政院所做的是繼續興蓋核四,所以行政院想要辦理公投,就應該問問人民:「你同意不同意繼續興建核四?」立法院也只有用這個題目,才能通過行政院的提議而提出公投案。

台灣無法承受像福島那樣的核電災變,只是普通常識而已。行政院要做的是馬上停建核四,即使不想主動停建而訴諸公投,也要以「你同意不同意繼續興建核四?」做題目,並且公開承諾只要不同意的人多,就依行政權停建核四。這才是堂堂正正的處事態度,這樣的公投也才有意義。不幸目前行政院的公投擬議,充滿了心機算計,簡直是想把台灣人當成傻瓜來耍弄,一國的最高行政機關耍出這種不入流的技倆,確實讓人啼笑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