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8日 星期四

慈濟開發保護區 環團籲撤案 2010

十一月12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2010.11.11】
當號稱慈善與環保的宗教團體遇上開發案,佛心與良心出現兩難。慈濟內湖基地保護區開發案即將審查,民間團體與當地居民憂心案子通過後,將影響當地排水與生態,大開保護區開發的惡例,環保團體10日前往慈濟台北分會,將開發案資料交給慈濟代表,期待慈濟高層了解案情後主動撤案,莫讓慈濟志業變成「造業」。

1997年慈濟基金會向台北市府申請內湖4.6公頃保護區土地變更案,欲設置「慈濟內湖社會福利園區」,建蓋10層樓高、足以容納2千多人的國際志工大樓,總開發樓地板面積高達4萬5千平方公尺。開發面積分南北兩基地,位於內湖區成功路五段、大湖公園前的保護區,其中北基地北側有基隆斷層通過,南基地附近有礦坑舊址,兩基地都位在支流河口處,其中北基地的東、西與北側山丘都是潛在順向坡。
湖泊遭填 排水不良
本身是內湖居民的綠黨政策部主任李盈萱指出,慈濟志工大樓的基地過去是一座湖泊,用以調節當地的降雨,後來因為要蓋成功路,將湖面填了一大半,只剩下現在的大湖公園。台北市政府將當地劃為保護區,限制開發。因為原本滯洪的湖泊遭填,導致當地排水不良,尤其是大湖山莊後方的農家,每逢大雨必淹。慈濟的開發案讓當地居民憂心保護區的滯洪功能被破壞,未來將淹得更嚴重,在網路上發起連署,反對開發案。短短一星期內連署人次高達3,500人,有30多個民間團體表態支持。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直言,設置保護區的目的在於保護居住在土地上的人,一旦保護區消失,人也將受到傷害。「會去購買保護區土地進行開發的,只有建商。如果慈濟堅持進行開發,它就成了建設公司。」開發傷害水土保護區廖本全強調,慈濟拿了善男信女的捐款,卻去破壞保護區,「就算它要在當地做善事,但選錯了地方只是在『造業』。」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凌也指出,不只內湖,慈濟在基隆的土地也是水土保護區,多筆中南部的土地則是重要農業區。對於慈濟大量收購不適合開發土地,李盈萱呼籲慈濟「應該在對的地方做對的事。」面對這個停滯3年的案子重新審查,當地居民相當錯愕,因為過去慈濟與市政府的人都會到當地進行說明會,這次重啟審查,卻未見慈濟代表出面,居民也不知道有這回事。
目前就讀政治大學的劉德正說,1998年當地居民自辦公投,希望當地成為生態公園,拒絕慈濟到這裡蓋大樓,好不容易在2007年時案子被擱置,市政府與慈濟進行溝通,「不過3次溝通會的資訊都沒有公開,慈濟也沒有修改開發內容,案子卻重新審查,大家都不知道為什麼。」不過,記者會現場有當地的里長到場表支持開發,支持者發送的聲明稿上寫著:「37個里的里長全部支持慈濟的計畫案!」支持者強調,反對的居民只是少數,大部分的人都很期待,慈濟的規劃只有少部分建築,其它都是綠地,反而更能留住當地生態。慈濟代表表示會將資料交給證嚴法師,至於何時回應,慈濟沒有明確答案。面對隔日即將審查,廖本全呼籲慈濟主動撤案,避免這個開發成為「保護區變更」的先例,未來將有大批開發商搶進佔領保護區。

雙北擁地五萬坪 慈濟是台灣最大地王

雙北擁地五萬坪 慈濟是台灣最大地王
財訊雙週刊/林洧楨
慈濟功德會重新啟動內湖保護區開發案,不料引起居民與環保團體反彈,慈濟所持的理由是沒有更適合土地可用!《財訊》調查發現,慈濟在雙北市持有的土地規模高達五萬坪,身價媲美台灣地王林堉璘、林榮三兄弟!
「難道慈濟在大台北已沒有其他土地可供使用,非要開發保護區土地才夠用?」這是內湖保護地開發的眾多爭議當中,另一個讓綠黨中執委潘翰聲、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李日進兩人同感疑惑的關鍵問題,對此,慈濟慈善基金會營建處主任林敏朝坦言,過去北市府審查委員也同樣質疑過,他解釋,「雙北市的大面積土地都各有用途,不僅挪不出空間,也都不如內湖適合。」
但這個土地捉襟見肘的理由,對比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抗議資料中斗大的「全台最大土地開發霸主」標題,讓人更加疑惑。
因此本刊深入調查慈濟在雙北市的靜思堂、靜思書軒、聯絡處、共修處、大愛感恩科技概念館、大愛媒體園區、慈濟醫院、以及部分得知的資源回收點後,結果意外發現,慈濟相關財團法人在雙北市的土地資產規模累計近五萬坪,據房仲業者推估市值約四百億元,這種身價水準,已能和本刊三七六期「地王傳奇」報導中,蓋出台灣第一豪宅「帝寶」的宏泰集團董事長林堉璘,以及在台北擁地超過三萬坪的聯邦集團董事長林榮三的兩位超級富豪並列。
建商老董:慈濟資產上千億
如果計算全台據點,數字恐怕更驚人,更別說慈濟置產觸角早已伸至海外。同時顛覆大家想像的是,多數土地並非捐贈,依地籍謄本資料顯示,多為買賣取得,不難看出慈濟的土地資產與財力有多雄厚,難怪過去一位與佛、道教淵源極深的建設公司董事長敢斷言,「不用懷疑,慈濟資產絕對超過一千億元!」
這些資產中,台北市雖有部分屬持分土地,無法獨立開發,但合計慈濟仍有將近二.四萬坪的土地規模,超過九成集中在內湖與關渡兩園區,其餘土地雖都未達千坪,但也多在大安、中山、信義等精華地段,推估總市值高達二六○億元。
其中位於松隆路上的商辦大樓一樓是靜思書軒,除了有佛光山資產壓在上頭,看起來相當有趣之外,也是單價最值錢的一筆資產,推估每坪價值達八、九百萬元;而總價值最高的是佔地廣大的內湖保護地,假設如同慈濟規畫,只開發三五%土地,變更為住宅使用,推估總市值約一百億元。
慈濟的新北市資產規模也不遑多讓,總土地面積超過二.五萬坪,推估市值一四○億元。其中最大的是擁有近一.二五萬坪的三重園區,每坪價值近六十萬元,市值約七十億元,目前除作資源回收外,也被慈濟安排作為內湖園區開發完成前的國內外志工教育訓練與培訓場地。其他在板橋、汐止、中和、蘆洲等地也各有超過千坪的土地,以中和中山路三段及蘆洲光明路兩地的土地單價最高,每坪有七十到八十萬元的水準。

慈濟內湖保護區開發案 兩案併陳送審

慈濟內湖保護區開發案 兩案併陳送審 (蘋果即時新聞)

  
【林媛玲/台北報導】北市內湖保護區慈濟開發案,因位處保護區遭居民抗爭延宕8年,都市計畫委員會今午舉行第九次專案小組會議討論變更案,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及台灣生態學會團體下午到市府前拉布條抗議,抨擊此案未符合程序正義,開發案依法需環評,要求都委會駁回,更呼籲慈濟能撤案。

專案小組今天下午舉行會議,都發局會後表示,慈濟基金會與環保團體各針對變更案陳述意見,會議過程平和,專案小組最後建議提兩種計畫方案送都委會審議,第一案是將此變更案併入內湖通盤計劃檢討,第二方案則是先將主要計畫送內政部審議,細部計畫則送環評審查。慈濟基金會對此結果表示尊重,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會長李日進則說,專案小組主席的裁判太過偏頗慈濟,對此結果並不滿意。

內湖保護區慈濟開發案 都委會審查

內湖保護區慈濟開發案 都委會審查 2013/11/28
慈濟在內湖申請的保護區變更案、長期以來受到居民反對,全案延宕8年,今天、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進行審查,環保團體帶當地居民前往市府大門口抗議,呼籲市府不能通過慈濟內湖保護區變更案。


趕在開會前,環保團體到台北市政府大門口抗議,呼籲都市委員會不能通過慈濟內湖保護區變更案。

==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理事長 李日進==
一個倡導環保人文的慈善團體
卻是背道而馳 做出
傷天害理蒼生的事情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 陸詩薇==
本案跟國防或經濟的發展
有什麼關係
而且本案是保護區已經10幾年了
有什麼急迫的需要
一定要現在迅行變更

環團強調,慈濟申請的變更保護區是自然產生的集水滯洪區域,不該變更來蓋大樓,慈濟內湖園區違建數十年,依法也沒有國防和經濟發展的急迫需要。

==慈濟發言人 何日生==
不管是在物資的發放
對於環保資源的回收再利用
這些都是很實質
對社會有一些實質的貢獻
何況NGO所做的
是一種社會的正義
所以它的確跟經濟的發展有關

慈濟內湖保護區變更案,因位處保護區遭居民抗爭延宕8年,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28號舉行第9次專案小組會議,當地居民和環保團體到場關心,也將旁聽室擠得滿滿滿,就是希望政府能聽見他們的聲音。

記者 林欣儀 彭耀祖 台北報導
(2013-11-28 19:00)  晚間新聞

2013年11月26日 星期二

楊重信對慈濟申請「變更保護區為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之意見

對慈濟申請「變更保護區為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之意見

楊重信 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院長

壹、不適法

▲本案主要計畫法律依據引用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規

定,不適法。

▲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

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每三年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

一次,依據發展情況,並參考人民建議,作必要之變更.亦

即,非經通盤檢討不得變更。

▲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都市計畫經發佈實施後,遇有左列

情事之一時,當地直轄市、縣(市) (局)政府或鄉、鎮、 縣

轄市公所,應視實際情況迅行變更:

一、因戰爭、地震、水災、風災、水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

害時。

二、為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時。

三、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時。

四、為配合中央、直轄市或縣(市)興建之重大設施時。

本案申請變都市計畫法更保護區為「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引

用本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顯然不適法。


貳、 違反保護區劃設目的與保護政策


▲都市計畫法第33條:都市計畫地區,得視地理形勢,使用現

況或軍事安全之需要,並限制其建築使用。

▲北市分區管制規則第四條:保護區是為國土保安、水土保

持、維護天然資源及保護生態資源而劃定之分區。

▲本申請變更土地屬於山坡地之都市計畫保護區。保護區畫設

後應限制建築,且不得任意或作個案變更,其理至明。

▲台北市保護區之保護政策一直未改變,本案土地被劃為保護

區之理由並未消失,不可因宗教社會福利之名,即可個案變

更。

▲本案屬於個案變更,一旦通過,則保護區政策勢必會鬆動,

最 終會走向崩解之途,民國68年台北市開放「保變住」對環

境之衝擊應記起教訓。



叁、得附帶條件作為社會福利設施使用並非表示可以變更保護

區為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75條:保護區內土地得附條

件作為社會福利設施使用(第8組),此規定係指得在合乎保

護區所容許使用與強度之條件下作社會福利設施使用,此規定

不可擴大解釋為可變更保護區為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

▲保護區內土地做社會福利設施使用應受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

管制規則第76條有關保護區內建築物之建蔽率及高度規定之規

範:第六種(其他各組):建蔽率15/ 高度:7公尺以下之2層

樓。



志工訓練設施是社會福利設施?

● 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社會福利設施使用其事業計畫做業

要點之第二點:

社會福利設施,指兒童及少年、婦女、老人、身心障礙福利機

構、社會救助機構、社區活動中心或其他中央法規明定,地方

政府應按需要設立或獎勵民間興辦之各類社會福利設施。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重大公共建設範圍



● 社會福利設施—定義

社會福利設施指下列各項設施:

一、 依社會福利相關法令設立之社會福利機構及其設施。



訴求

▲建請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否決本案,本案土地分區維持保

護區。



▲本案土地應作符合保護區規定之用途,現況不符保護區管制

之使用應立即改正。


▲本案土地原地貌為埤塘、農地、以及綠地,建議以「環境保

護」為法印的慈濟基金會,作為環境保護楷模,將本基地恢復

為原始地貌。

2013年11月15日 星期五

慈濟開發保護區 環團與居民市府舉發不法

慈濟開發保護區 環團與居民市府舉發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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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今前往市府檢舉慈濟內湖園區違建開發,並遞交陳情書,建管處副處長承諾兩週內將到園區內會勘,釐清現況。
綠黨潘翰聲強調慈濟內湖園區目前開發範圍4萬4829平方公尺,超過《核准標準》的5000平方公尺限制;而慈濟在86年購入這塊土地後,以保護區內設置社福設施規定,購入土地後依然持續在此違規使用這塊土地,在問答集的文宣中聲稱為合法使用,誤導社會;甚至申請就地合法,將在此進行擴大開發。
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理事長李日進要求,慈濟內湖園區的違法開發;北市府應依法進行裁罰,而出面接下環團檢舉信的台北市都發局建管處副處長陳煌城表示,慈濟的鐵皮屋為民國83年以前的既成違建,可以暫緩拆除,他允諾環團在2週內進行現地會勘,若有新增違建依法即報即拆。

慈濟內湖園區 (保護區) 大事記:
台北市內湖區,大湖公園旁的這塊基地,現在仍是台北市土地分區使用管制中屬於保護區的範圍。
‧民國69年     新陸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由七星農田水利會取得土地 開發成翡湖  
                          網球俱樂部
‧70年代後      此地易主成為大有巴士公車總站
‧民國86年     慈濟購入此地 志工目前將此地做為環保回收站,未來將開發成
                          慈濟內湖園區。
‧                      分為北基地與南基地,將建設老人日間活動中心,社會福利中
                         心與志工教育訓練中心、、、等。
‧101年08月 正式由台北市政府都發局以政府經費主動以公辦主要計畫、細部
                         計畫變更案向北市都委會提出「慈濟內湖園區」保護區變更案。
‧101年12月 環團要求慈濟 撤回社福園區土地變更案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今前往市府檢舉慈濟內湖園區違建開發,並遞交陳情書,建管處副處長承諾兩週內將到園區內會勘,釐清現況。
綠黨潘翰聲強調慈濟內湖園區目前開發範圍4萬4829平方公尺,超過《核准標準》的5000平方公尺限制;而慈濟在86年購入這塊土地後,以保護區內設置社福設施規定,購入土地後依然持續在此違規使用這塊土地,在問答集的文宣中聲稱為合法使用,誤導社會;甚至申請就地合法,將在此進行擴大開發。
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理事長李日進要求,慈濟內湖園區的違法開發;北市府應依法進行裁罰,而出面接下環團檢舉信的台北市都發局建管處副處長陳煌城表示,慈濟的鐵皮屋為民國83年以前的既成違建,可以暫緩拆除,他允諾環團在2週內進行現地會勘,若有新增違建依法即報即拆。
潘翰聲 慈濟內湖開發案 陳煌城 李日進
慈濟內湖園區 (保護區) 大事記:
台北市內湖區,大湖公園旁的這塊基地,現在仍是台北市土地分區使用管制中屬於保護區的範圍。
‧民國69年     新陸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由七星農田水利會取得土地 開發成翡湖  
                          網球俱樂部
‧70年代後      此地易主成為大有巴士公車總站
‧民國86年     慈濟購入此地 志工目前將此地做為環保回收站,未來將開發成
                          慈濟內湖園區。
‧                      分為北基地與南基地,將建設老人日間活動中心,社會福利中
                         心與志工教育訓練中心、、、等。
‧101年08月 正式由台北市政府都發局以政府經費主動以公辦主要計畫、細部
                         計畫變更案向北市都委會提出「慈濟內湖園區」保護區變更案。
‧101年12月 環團要求慈濟 撤回社福園區土地變更案
 

慈濟內湖園區 挨批違法 證嚴:寬念息爭

慈濟內湖園區 挨批違法 證嚴:寬念息爭

  • 2013-01-16 01:35
  •  
  • 中國時報
  •  
  • 【蘇瑋璇/台北報導】
 開發VS.護家園▲慈濟內湖園區規畫小組召集人蔡堆想到證嚴法師承受的辛苦,忍不住激動落淚。(蘇瑋璇攝)
 開發VS.護家園▲慈濟內湖園區規畫小組召集人蔡堆想到證嚴法師承受的辛苦,忍不住激動落淚。(蘇瑋璇攝)

     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上周起在北市卅輛公車刊登車廂廣告,訴求「證嚴法師請放過內湖保護區,慈濟不要做違法的事!」慈濟十五日舉行記者會回擊,痛批廣告指控不實,妨害證嚴及慈濟名譽,要求聯盟撤下廣告、承認錯誤並懺悔。聯盟回應,「只要慈濟撤回開發申請案,就撤下廣告。」
     律師李永然說,廣告內容指涉慈濟做違法的事,已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事業不得為不實或引人錯誤的廣告」,並形成公然侮辱。
     慈濟內湖園區規畫小組召集人、前交通部長蔡堆說,慈濟二個月來辦四次公開說明會,一一回應外界質疑,展現溝通誠意,偏偏聯盟將言論自由無限上綱,深深傷害高齡七十六歲、心懷慈悲行善的證嚴法師及慈濟全體,情何以堪。語到痛處,蔡堆及多位慈濟人激動落淚。
     發言人何日生說,現階段慈濟不會提告,雖不排除後續法律行動,但訴訟不是本意,重點是要求聯盟撤廣告,以免混淆社會視聽。證嚴得知此事,以「心寬念純息紛爭」回應。
     因大湖里、秀湖里辦公處及守護聯盟將於廿六日舉行地方說明會,蔡堆日前公開承諾親自出席,但昨他表示,該談的都談過了,且刊登車廂廣告侮辱甚重,他不會出席,除非撤下廣告,否則不再和聯盟溝通。
     聯盟成員洪美惠說,絕不撤廣告,除非慈濟先撤開發案。廣告所言有憑有據,慈濟使用填平水塘的園區、鐵皮屋就已屬違法,且開發申請案所引用的《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於法不合,並質疑慈濟應以自然地形送審,卻用了填平後的平地為標準,顯然規避環評。
     洪美惠說,多年來與慈濟溝通,慈濟說詞反覆,不斷宣揚慈善事業,卻從不回歸核心問題。若慈濟在保護區框架下依法使用,聯盟沒意見,但挑戰保護區解編就不應該。
     而慈濟人認為車廂廣告形同「將證嚴遊街示眾」,相當不滿,十四日請議員厲耿桂芳召開協調會,大都會、首都、欣欣、大有客運均到場,客運業者坦言近日來抗議電話接不完,不過該廣告經公共運輸處審查通過,他們只能尊重委託主的權益。

環團登廣告反開發 慈濟要求立即撤

2013-1-16


環團登廣告反開發 慈濟要求立即撤

慈濟人難過證嚴法師受到公然侮辱。(記者陳慰慈攝)
環團公車廣告請證嚴法師放過內湖保護區(取自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臉書)。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慈濟基金會昨天召開記者會,對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九日刊登車廂廣告,讓公車在台北街頭趴趴走,已對證嚴法師與慈濟名譽造成傷害,慈濟內湖園區規劃工作小組發言人蔡堆要求立即撤下廣告。
稱傷害證嚴法師和慈濟名譽
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在上週集資刊登公車廣告,表達「證嚴法師請放過內湖保護區,慈濟不要做違法的事」訴求,要求市府駁回慈濟內湖園區開發案;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理事長李日進昨表示,雙方對廣告解讀不同,並無撤除廣告打算。
慈濟內湖園區是保護區,位於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五段,南、北兩基地總面積約四.六公頃,民國八十六年慈濟購入土地,曾提都市變更計畫打算申請為婦幼醫院但環評未通過。九十九年改申建社會福利專區,仍遭到在地居民組成的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及環保團體質疑。慈濟將該開發案縮減建蔽率至卅五%,其餘規劃為公園綠地與生態景觀湖,開過四次說明會,反對聲浪仍大。
解讀不同 環團不撤廣告
蔡堆說,近日接到不少師兄姊的關切電話,認為廣告已嚴重誤導社會視聽,對慈濟造成公然侮辱,要求聯盟及車廂廣告經營者立即將車廂廣告撤下,並懺悔過錯、停止違法。在對方未承認過錯前,慈濟將暫停與對方會談,也不會參與廿六日對方舉辦的說明會。
慈濟代表律師李永然表示,開發案依法申請,何來違法之說,該廣告不實並對他人名譽加以詆毀,言論自由不能被這樣濫用。慈濟基金會發言人何日生也表示,證嚴法師已知悉此事,希望能把是非澄清,再三強調走上法律途徑、訴訟提告是慈濟最不想走上的路。
李日進回應,廣告刊登期至二月九日,慈濟應回歸開發案本身做討論,不要模糊焦點,他不滿慈濟寧願召開記者會要求他們撤下廣告,也不願直接打電話與他們溝通對談。
車廂廣告經營者大都會客運經理陳政選表示,已請廣告商與委託者協商將廣告下架,首都客運協理許信和則說廣告委託外包,無權力干涉介入。

抗議慈濟開發案內湖居民擬告都發局

抗議慈濟開發案內湖居民擬告都發局

  • 2013-01-10 01:28
  •  
  • 中國時報
  •  
  • 【蘇瑋璇/台北報導】
 ▲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及聲援團體代表不滿慈濟開發案,9日在市府前召開記者會抗議,呼籲都發局駁回。(蘇瑋璇攝)
 ▲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及聲援團體代表不滿慈濟開發案,9日在市府前召開記者會抗議,呼籲都發局駁回。(蘇瑋璇攝)

     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及聲援團體不滿慈濟將保護區開發案重送都市計畫委員會,企圖闖關,九日在市府前公開疾呼反對之聲。聯盟認為此案違法,呼籲市府駁回,否則開了此例後將讓更多保護區失守,並表達不排除到監察院告都發局瀆職。
     此案爭議焦點是,慈濟在民國八十六年取得土地後,欲將保護區變更為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然聯盟認為慈濟援引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於法不合,因開發案並不具國防、經濟需求。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祕書長彭揚凱說,保護區具有自然生態、水利價值,不容輕易變更,慈濟打著慈善志業之名,凌駕都市計畫體系,此案若過關,未來財團、建商都會以此例向市府申請變更保護區。
     針對居民要求此案不該進入審議程序,都發局總工程司高文婷說,此案在民國九九年經都委會決議要求慈濟加強與居民溝通,慈濟上月已召開三次地方說明會,截至目前還沒排入都委會審議議程,至於何時審、何時通過,「沒有時間表」,且此例會變成指標性案例,市府會審慎討論。
     慈濟內湖園區小組召集人蔡堆說,慈濟從不違法行事,外界諸多質疑都已一一回應並公布上網,申請變更保護區的慈濟不是首例,若此案變更不成,也不代表往後不再有人申請變更,每案主管機關都會逐一審查把關。
     慈濟指出,民國九九年松山慈惠堂變更信義區福德段保護區為宗教特定專用區、九七年變更北投區行義路為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九六年文山區指南路為文教區,已有前例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