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30日 星期五

官方版本的會議紀錄(620次續會)
慈濟山寨版會議紀錄
決議本次會議為本屆委員最後一次會議,開會時間已晚,且會議紀錄將由下一屆委員確認,為尊重下ㄧ屆委員之審議職權,本次會議不作通過與否之決定,本案僅針對後續處理原則與方向建議如下,供後續審議作業之參考:






一、    本會委員對於慈濟長期以來在社會福利、急難救助與臺灣國際形象等方面的貢獻與努力,均一致表示肯定,同時樂於見到改善既有的環境形象。

二、    依現行都市計畫制度及土地開發管制方法視之,都市計畫與土地開發計畫係分屬不同審議委員會之職掌,衡酌本案所處條件,其「使用計畫」與「開發計畫」應予分成兩階段進行,亦即本案未來宜朝主要計畫、細部計畫、開發計畫予以個別審議處理之方式辦理。

三、    委員會對本案開發計畫與社會大眾之間的溝通仍不夠充份誠表遺憾。例如,本案基地現況於民國69年以前即填土開發使用迄今,惟目前仍有人誤認現地為埤塘與濕地,另如本案基地與大湖山莊地區係分屬不同集水區、依環境地質調查資料顯示斷層帶並未經過本基地等問題,為避免繼續造成不必要之社會衝突,委員會要求市府及提案單位在後續能將本基地實際條件與開發構想向社區居民、社會大眾、環保及專業人士等做更清楚的說明與積極的溝通。

四、    建議後續委員會於審議本案時,在既有土地使用管制架構下納入開發許可方式之操作,能積極就可容許土地之使用組別、開發量體、建築高度及對基地外之防洪、排水等額外環境貢獻,做更進一步的分析和討論,納入本案開發許可之必要條件,以符合社會大眾對本案共同的期待。



慈濟內湖園區都市計畫變更案,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十二月六日經過七個小時的審查,並充分聆聽本案正反面意見後表示,因本次會議是本屆委員會最後一次會議,為尊重下屆委員對於本次會議決議的確認,因此做出「沒有『通過』與『不通過』;『可或否』的決定,而擬定『後續處理原則』」。此次會議釐清法令疑點、環保疑慮,更有助於日後規範與計畫推動。

經都委會委員全體共識後,由會議主席林建元副市長總結內容述要如下:

1.委員們對於慈濟長期從事社會福利、急難救助,並提升台灣國際形象的貢獻與努力,表達一致的肯定與感謝;但由於時間上的因素,無法讓慈濟於會中進一步說明國際慈善的成果,特別再次致意。


2.保護區在政府公共建設或公益需要的前提下是可以辦理變更的;且依台北市政府地質資料庫,本案已列為「很高土地利用潛力區」以及「高土地利用潛力區」,於法已允許進行檢討變更;委員們請慈濟準備變更都市計畫之主要計畫,細部計畫,並進一步分析未來所需要的容積率、建蔽率……等資料,備妥後再經市政府轉提都委會審查。


3.都市計畫委員會已釐清了慈濟內湖園區不是山坡地,並於三十幾年前即已被其它單位鋪設柏油平地;基地範圍內沒有活動斷層、沒有潛在順向坡、沒有礦坑,且與大湖山莊街分處分水嶺兩邊、不同水系、不同集水區,往年大湖山莊街的淹水不是因慈濟這塊基地所引起。因此主席特別提醒,此基地已非環保團體所認知的青山綠水,對於反對民眾的誤解,委員們希望台北市都發局以及慈濟能再與社會做更充分的說明。






4.本案審議討論多年,然社會大眾仍對本案部分議題存有疑慮,如環境敏感區位、環境地質議題等,顯示本案相關內容並未充分揭露予周邊居民、媒體以及關心本案之團體與個人,請市府與提案單位在下次會期前,加強與社會大眾之溝通與說明。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