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5日 星期二

從慈濟內湖保護區開發案談宗教界的生態社會

【腳是用來走路的日記本】
2013.01.15

這位作者不知是誰?


從慈濟內湖保護區開發案談宗教界的生態社會

Monica Kuo 寫於 2013年1月15日13:01 ·
近日慈濟內湖保護區開發案涉及對既有「溜地」對內湖山坡地水土保持、生態滯洪以及保護區開發之環境正義事宜,又鬧得沸沸揚揚。沒錯,一件開發案自民國86年申請迄今已歷16年,若自民間企業開發者成本效益而言,似乎官方對核可與否應更有明確性之斷定才是。
而國內就台北市高雄市而言,許多「保護區」之開發涉及生態環境敏感性,更涉及政治敏感度,民國六十年代中國文化大學及實踐大學均在翡翠水庫建設前即已購置了水庫上游龜山地區各約一百公頃之林地,擬作為擴建學校校地。但蔣經國總統認為縱使購地在前,在衡諸時勢與社會環境發展變遷,水源地保育重於「學校建設」,縱使兩校之創辦人均是國內重量級人士,該開發案為環保署斷然否決(當時環評法仍未立法),迄今只做為文大之實驗林與環境教育教學使用。兩大學校遵循國家政策並未再不斷申覆或上訴。
而近年,宗教設施之開發,已成為各縣市政府不可承受之重,除了每個大宗教團體都有相對的社會影響力外,也帶動對各山林大小違規寺廟之不良示範。
依內政部宗教司統計國內有大小寺廟(登記者)一萬五千多間,更遑論違規違章未登記者,但本於仁恕心態,各級建管單位多以「寬容」之心待之,迄今有無數違章違規寺廟多以「就地承認」包容之。
只是,如果每個宗教團體都以善事善因來干預國家法制體制,讓人民善款堆砌出過量過大之宗教設施,這種形勢上形體上之崇仰認同,壯大宗教領導者之偶像崇拜,雖然各宗教團體對社會貢獻良多,但對於法制上之倫理卻以便宜行事方式帶過。這是否真符合正統宗教精神?以佛教而言,釋迦牟尼可以在菩提樹下傳道,可以遊走眾生解惑,則何需定式定樣具像的「志工大樓」或「傳道中心」?
埔里中台禪寺之輝煌建築、關渡大度路上超越大屯山系天際線的「大愛電視台大樓」、高雄柴山上的元亨寺壯麗的香客房規模比美圓山飯店、佛光山廟群之高建蔽率與低透水率…這些均是事實。但當建管遇上宗教似乎永遠喪失了法力。在「情」超越「法」「理」下之包容結果,社會信眾對環境倫理與宗教慈悲混淆,社會大眾對「宗教傳道」與「傳道建設」混淆。似乎今日宗教團體之作為是要先有「殼」才能傳道、先有「體」才能佈施,而佛教理念中之無形無為…等均隱形了…
證嚴法師之慈悲、信念、無人能懷疑,但宗教成了事業體後,它所更應兼負的社會責任還包括對眾人之教育、解惑,對萬物眾生(物)之保育修復與復育再生。如果內湖保護區土地購置時已被填土,為何慈濟不作為典範,放下「投資」放空「預期計畫」,讓它回歸自然。就算善款損失,但贏回來之全民信賴與對社會生態責任之彰顯,相信全球國際志工都不會在意是否有個具象的「殼」?
到印度朝聖過的人都會感動於佛陀在普提迦耶城菩提樹下悟道的生命力,而靈鷲山上說法台更無任何遮風避雨設施…
當今全球因氣候變遷因極端豪雨、乾旱而必須以更謙遜審慎態度面對世人之業障時,是否宗教界應更有實力兼負起節能減碳,推動綠生活、綠建築、綠營建等之現代思惟。
減少旅次、國際志工是可以在線上交流、培訓,發揮以慈濟為首之國際志業行動。如果宗教志工也同時是環保志工,也同時是教育志工,破除門戶破除教派,則內湖國際志工大樓轉型為慈濟生態環保園區,復原水路修復地貌、復育溼地,跳脫有形建設,開創21世紀宗教建設之新斐頁。難道不是另類慈悲智慧之選項?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