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0日 星期三

自由的報導...沒有居民自辦說明會的報導

【腳是用來走路的日記本】
2013.01.30

沒有居民自辦說明會的報導..


以下是自由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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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4字型:  ∣發言列印轉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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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慈濟 環團批違法使用保護區

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至市府遞交檢舉信,不滿慈濟違法使用保護區。 (記者陳慰慈攝)
慈濟反駁 建管處要查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市府不可包庇、慈濟別再違法!」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昨到北市府前遞交檢舉信給北市建管處,痛批慈濟違法使用保護區十五年,對此,慈濟基金會反駁表示,慈濟依法使用地上物及土地,迄今未在慈濟內湖園區基地上新建或增建任何建築。
慈濟基金會並重申,內湖基地自民國六十九年起地上物即已存在,七十年代做為「公車總站」以及「福祿貝爾幼稚園」並營運多年,慈濟於民國八十六年購入,至今未對地上建物進行新建、增建、改建。慈濟依法向市府申請土地變更,希望將已是破壞區的保護區,建設成為兼具環境保護與社會福利的園區。
北市建管處總工程司邱英哲表示,慈濟內湖園區目前土地使用建物經查為民國八十三年前的既存違建,依法規定為暫緩處理、能續存的列管違建,只要慈濟沒有做違建拆除使用就不違反規定。不過因接到檢舉信,建管處將於兩週內至慈濟內湖園區勘查,並現場比照空照圖與舊資料,確認慈濟內湖園區是否有違法建蓋新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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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8字型:  ∣發言列印轉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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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廣告被撤 守護聯盟到慈濟抗議

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將廣告布條拉至慈濟內湖園區前抗議。 (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昨在慈濟內湖園區大門前召開記者會,表達對公車廣告遭強撤的不滿,認為慈濟透過興訟、恐嚇公車和廣告業者,暴力壟斷言論自由,並擾亂自由市場的經濟秩序;慈濟否認施壓,發聲明稿感恩廣告代理商、公車業者的道德勇氣。
針對慈濟質疑聯盟買廣告背後有財團出資介入,聯盟理事長李日進強調,廿多萬元廣告費是向居民與朋友小額募款而來,「我也想知道慈濟所說的財團是哪家?請他們來金援支持。」未來聯盟將持續反對慈濟內湖園區開發案,除訴求慈濟依法走環評、引用適當條文變更、重辦公展,並呼籲市府不要繼續包庇這樁違法開發案。
慈濟︰未主動要求廣告下架
慈濟內湖園區規劃工作小組發言人蔡堆強調,慈濟從來不以興訟為前提,廣告下架也不是慈濟主動要求,對於居民一再質疑開發案違法,認為計畫興建的樓板面積高達九千五百坪,超過保護區開發的一千坪規定,他解釋,北市都委會審查委員都具有專業知識背景,合不合法解釋權都在市府,在開發案尚未審議前就扣「違法」的帽子,慈濟人無法接受。
蔡堆︰雙方已無對話空間
雖然蔡堆先前已表示不會參加聯盟二十六日在大湖國小舉辦的說明會,李日進昨仍希望蔡堆能列席,將居民質疑一一釐清,蔡堆說:「過去我一直很有誠意跟對方溝通,但此刻我認為雙方已無對話空間,我不可能再出席。」
另對於慈濟代表律師李永然引用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指稱聯盟廣告涉及妨害證嚴法師與慈濟名譽,不但是公然侮辱更違法,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陸詩薇反駁,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規範的主體是「事業」,意指行為是對於「商品」,引用公平交易法並不恰當,廣告內容是「呼籲、請求、期待」慈濟採取具體的行動,對此,李永然律師事務所僅說:「每位律師對法條主張不同。」不願再多做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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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7字型:  ∣發言列印轉寄


慈濟廣告遭撤 環團:侵犯言論自由
慈濟:未對廣告商施壓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刊登的三十輛公車廣告「證嚴法師請放過慈濟內湖園區、慈濟不要做違法的事」,傳廣告商因遭到慈濟施壓,昨天凌晨將廣告強制撤下,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今天將在慈濟內湖園區前召開記者會,表達不滿慈濟侵犯言論自由訴求,慈濟內湖園區規劃工作小組發言人蔡堆回應,並無對廣告商施壓,如屬實請對方舉證。
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理事長李日進氣憤大罵,「廣告是經過北市公共運輸處審核通過,慈濟說廣告違法,請問是哪裡違法?」認為慈濟向廣告商施壓已侵犯他們的言論自由。
李日進強調,雖廣告被下架而遭到噤聲,未來仍會秉持初衷,與聯盟成員繼續反對慈濟申請變更保護區,認為開發案應要讓所有社會大眾公評,請慈濟針對居民質疑來做回答不要閃避,對於慈濟將「慈濟不要做違法的事」解讀為意指「慈濟在做違法的事」,他說「是慈濟心虛。」
客運業者表示,慈濟人十四日找來議員厲耿桂芳與大都會、首都、欣欣客運與大有巴士召開協調會,廣告商因壓力而撤下廣告,並將賠償委託者違約金,對此,蔡堆澄清並不知悉,認為慈濟信徒眾多,不清楚是否有人私下找議員幫忙協調,廣告遭撤應去找廣告商而不是將矛頭指向慈濟,對於慈濟內湖開發案在市府尚未審查前對方就說慈濟違法,還刊登廣告,將言論自由無限上綱,指著鼻子要慈濟承認違法,他實在無法接受。蔡堆說,如對方質疑慈濟開發保護區違法,歡迎在市府審議過程中提出討論,也認為今天舉辦的記者會挑錯地點,「他們應到市府表達主張,而不是慈濟大門。」
首都客運廣告代理商漁歌廣告回應,知道該廣告爭議大,因此簽約時特別附註但書,如引發爭議廣告商可即時或提前將廣告下架,將待事件明朗後再談後續賠償問題,李日進則說,不在意違約賠償金問題,就是因為議題有爭議才要刊廣告,讓大眾能一起參與討論。
環境律師詹順貴表示,廣告未先行通知委託者而強行撤下,屬於民事委託違約,廣告商得進行違約賠償,對於慈濟認為車廂廣告已造成公然侮辱、誹謗慈濟名譽,他補充說明,「這罪名不成立,因為慈濟內湖開發案原本就是可受公評的公共事務,慈濟申請變更保護區的程序不對,當然違法。」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林仁惠表示,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刊登的「證嚴法師請放過慈濟內湖園區、慈濟不要做違法的事」車廂廣告,並無構成違法,居民只是希望透過廣告呼籲慈濟不要做違法的事,慈濟卻要求立即撤下廣告,忽略了法律對言論自由的保障。
林仁惠指出,慈濟雖召開多次說明會,但仍無法解除居民疑慮,代表說明會無效,慈濟不應規避應走的法律程序不做環評,對於慈濟甚至表示在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未撤除廣告前將暫停雙方對話,讓她對慈濟不斷表達願與民眾溝通的誠意大打折扣。
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長廖本全認為,廣告訴求平實理性,並沒有要造成衝突,也沒誹謗事實,因為居民知道唯一有權力中止開發案,不要變更保護區的只有證嚴法師,希望透過廣告能讓證嚴法師看到並正視他們的訴求,且廣告刊出也經過北市公共運輸處審核並無違法,慈濟一方面召開記者會,一方面又對廣告商施壓,根本是在玩兩面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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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6字型:  ∣發言列印轉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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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登廣告反開發 慈濟要求立即撤

慈濟人難過證嚴法師受到公然侮辱。(記者陳慰慈攝)
環團公車廣告請證嚴法師放過內湖保護區(取自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臉書)。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慈濟基金會昨天召開記者會,對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九日刊登車廂廣告,讓公車在台北街頭趴趴走,已對證嚴法師與慈濟名譽造成傷害,慈濟內湖園區規劃工作小組發言人蔡堆要求立即撤下廣告。
稱傷害證嚴法師和慈濟名譽
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在上週集資刊登公車廣告,表達「證嚴法師請放過內湖保護區,慈濟不要做違法的事」訴求,要求市府駁回慈濟內湖園區開發案;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理事長李日進昨表示,雙方對廣告解讀不同,並無撤除廣告打算。
慈濟內湖園區是保護區,位於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五段,南、北兩基地總面積約四.六公頃,民國八十六年慈濟購入土地,曾提都市變更計畫打算申請為婦幼醫院但環評未通過。九十九年改申建社會福利專區,仍遭到在地居民組成的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及環保團體質疑。慈濟將該開發案縮減建蔽率至卅五%,其餘規劃為公園綠地與生態景觀湖,開過四次說明會,反對聲浪仍大。
解讀不同 環團不撤廣告
蔡堆說,近日接到不少師兄姊的關切電話,認為廣告已嚴重誤導社會視聽,對慈濟造成公然侮辱,要求聯盟及車廂廣告經營者立即將車廂廣告撤下,並懺悔過錯、停止違法。在對方未承認過錯前,慈濟將暫停與對方會談,也不會參與廿六日對方舉辦的說明會。
慈濟代表律師李永然表示,開發案依法申請,何來違法之說,該廣告不實並對他人名譽加以詆毀,言論自由不能被這樣濫用。慈濟基金會發言人何日生也表示,證嚴法師已知悉此事,希望能把是非澄清,再三強調走上法律途徑、訴訟提告是慈濟最不想走上的路。
李日進回應,廣告刊登期至二月九日,慈濟應回歸開發案本身做討論,不要模糊焦點,他不滿慈濟寧願召開記者會要求他們撤下廣告,也不願直接打電話與他們溝通對談。
車廂廣告經營者大都會客運經理陳政選表示,已請廣告商與委託者協商將廣告下架,首都客運協理許信和則說廣告委託外包,無權力干涉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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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字型:  ∣發言列印轉寄


慈濟開發內湖保護區 環團促市府駁回

慈濟內湖園區開發爭議雙方說法對照表
民國八十六年購得內湖園區土地後,慈濟未做任何破壞原貌的變更,至今依舊使用當年留下的鐵皮屋建築。 (記者陳慰慈攝)
慈濟內湖園區南基地未來規劃做圖書館、長青學苑、輕安居之用。 (記者陳慰慈攝)
環團列舉三大違法事項 慈濟:一切依法行政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昨天至市府前抗議,要求市府駁回慈濟內湖園區開發案,並大動作買下昨天花蓮更生日報的全版廣告,集資刊登公車廣告,表達「證嚴法師請放過內湖保護區,慈濟不要做違法的事」訴求,另列舉慈濟的三大違法事項,對此慈濟內湖園區規劃工作小組召集人、前交通部長蔡堆語氣堅定地說,慈濟一切依法行政、絕無違法!
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理事長李日進指出慈濟三大違法事項,一是慈濟內湖園區在法律上的地目仍是「溜地」,也就是溼地,如果要變更保護區編定,慈濟和市府應依法進行「廢溜」程序。二是都市計畫變更於法不符,市政府應該予以駁回。三是未依法辦理環評程序。
蔡堆解釋,民國八十六年慈濟購入土地時園區已遭嚴重破壞,雖名為保護區但實則已是破壞區,並強調內政部多年前已註銷「溜地」,現已無「溜地」地目,慈濟依法申請回復成生態水保心靈園區,若不是依法申請,開發案早就被市府駁回。
另對於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提出慈濟內湖園區使用面積已超過三千平方公尺,長期屬於違法狀態,變更就是要就地合法,蔡堆說,如違法使用面積,市府官員早就會來取締了,怎會縱容慈濟違法,重申目前園區僅做外觀竹林與植栽的裝飾,在開發案尚未通過前,絕不會做大規模開發。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陸詩薇質疑,依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保護區變更是為了國防或經濟需要,都委會硬把慈濟內湖園區開發案解釋成「屬社會福利措施有調和經濟效果」,如此解讀試問有哪一個開發案是不能通過的,主張慈濟走環評解決,台北大學教授廖本全則痛批慈濟以善心為名來做惡事。
蔡堆表示,園區規劃使用面積在五公頃以下,未達需辦理環評標準,依法不需環評,但仍尊重市府決定,如都委會認為需要環評就環評,另對於目前規劃的四座滯洪池總容積量二千八百立方公尺,之前已與水利處討論過,如仍不足願再增加滯洪池。
北市都委會回應,慈濟內湖園區開發案九十九年十二月六日委員會審議決議慈濟仍需與居民持續說明與溝通,再續提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議審議。該案尚未獲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全案後續仍須經兩級都委會審議通過始得公告實施。
二十六日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將自行在大湖國小舉辦說明會,邀請都委會、市府都發局、學者專家、選區議員及慈濟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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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
在地議員 多表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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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慈濟內湖園區開發案爭議十多年,依舊懸而未決,該區九位台北市議員,大部分持中立態度,不想被貼上標籤,議員李建昌、江志銘則表態不反對慈濟開發,議員高嘉瑜則支持居民意見,認為慈濟該主動進行環評讓居民安心。

江志銘表示,如果開發案對整體環境無影響,且對地方環境發展有利,尊重慈濟的開發決定。李建昌則傾向採低密度開發,「該地以前曾是保護區沒錯,但現在已是一片平地,目前鐵皮屋建物並不美觀,影響市容景觀,對區域整體發展不好。」高嘉瑜昨天特別到場聲援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她說:「居民最擔心的就是淹水問題,慈濟必須先解除民眾疑慮才行。」建議慈濟主動提出環評,面對問題。

議員黃珊珊則說,近年來北市府花了不少錢整治內湖區的水文,現況已日趨穩定,依法保護區有條件使用土地是合法的,但慈濟該提出水土保持、防洪排水等相關數據讓居民安心,並依據都委會審議決定,該環評就環評,不須環評也不必強迫。議員吳世正認為,目前雙方各有立場角度毫無共識,各自有表達主張看法的權利,待雙方有共識後議員再幫忙與市府交涉。

議員李彥秀表示,無論土地開發與否,市府有責任確保民眾生命安全無虞,市府對保護區開發有規定標準,都委會應先說清楚講明白,再來談後續開發問題。議員王孝維認為與其僵持不下,雙方應該坐下來好好溝通談判了解彼此需求,或另尋一個客觀單位來評估開發案,議員不宜涉入太多,就怕吃力不討好,採民主方式由內湖人公投表決也是一條出路。議員闕枚莎、陳義洲則以不太了解開發案,不方便發表意見看法而拒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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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
《小檔案》慈濟內湖園區 位成功路五段

●慈濟內湖園區位於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五段、大湖公園前的保護區,最早是大湖的回填土地,南、北兩基地總面積約四.六公頃,早期曾有業者經營過俱樂部,後來成為公車停車場,民國八十六年賣給慈濟使用,因為是保護區,所以整建老舊建物必須提變更保護區的都市計畫變更申請,民國八十六年慈濟曾想在當地建十層樓的婦幼醫院,但環評未通過。

直到民國九十九年慈濟改申建社會福利專區,仍遭到地方居民及環保團體質疑與反對,台北市都委會要求慈濟再與地方充分溝通,慈濟重新檢討開發案,改為縮減開發建蔽率至卅五%,其餘六十五%的園區面積維持綠林及水池生態樣貌,並將容積率由一百四十%下修至一百廿%,降低對當地環境衝擊,至今尚未獲得居民及環團的共識。 (記者翁聿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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