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0日 星期日

太過於匪夷所思了...(2013.01.21更新版)

小榔頭認真想了想...,也用榔頭努力地敲下去...


【腳是用來走路的日記本】
2013.01.21


昨天的文字,確實是誤解慈濟這邊的善男信女了...

應該是,政府先有一文(慈濟版),接著呢,因為政府的文不清不楚,於是需要再加一解釋函,這世界就生出了【函釋】(反對方版),...政府使人民相互對立的最佳案例。

算起來,蔡堆對媒體說的話,也是投機取巧,就跟邱敬彬在慈濟內湖園區(2012.12.25?  12.19確實日期忘記了)的發言一樣,法條只選他們要的一半來解釋,另一半就把他給扔了...真是丟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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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是用來走路的日記本】
2013.01.20

太過於匪夷所思了....慈濟膽子大到這樣...謊言敢扯到這麼大...50層地獄都不夠吧.....(敲頭,誰說說謊會下地獄,才不會,你造業!)

蔡堆跟媒體說的,媒體這樣子寫:


【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理事長李日進指出慈濟三大違法事項,一是慈濟內湖園區在法律上的地目仍是「溜地」,也就是溼地,如果要變更保護區編定,慈濟和市府應依法進行「廢溜」程序。二是都市計畫變更於法不符,市政府應該予以駁回。三是未依法辦理環評程序。

蔡堆解釋,民國八十六年慈濟購入土地時園區已遭嚴重破壞,雖名為保護區但實則已是破壞區,並強調內政部多年前已註銷「溜地」,現已無「溜地」地目,慈濟依法申請回復成生態水保心靈園區,若不是依法申請,開發案早就被市府駁回。】
http://www.blogger.com/blogger.g?blogID=3346533206468131279#editor/target=post;postID=7580549100739350710



為了員蔡堆的瞎掰,慈濟的支持者在網路上這樣子寫----

內政部八十八年三月三日台(八八)內地字第八八八八六四四號函
土地登記簿上所載之地目原則上仍予保留,惟日後除「田」、「旱」、「建」、「道」地目外,其餘地目將不再辦理釐正。至現有地籍圖上已記載之地目則不予刪除,惟將來一律不再辦理釐正。又如核發的地籍圖謄本上有地目之記載者,應註明地目僅供參考字樣。
公文上寫著不再辦理釐正 所以才留著這些以前的註記阿

可是、可是....為什麼官方不是這樣子寫呢??
為什麼官方會有這種文字啊....慈濟忘記打點官方的文字喔...(敲頭,你又造業,官方的文字豈是慈濟可以打點的呢?要說,慈濟忘記先動員官方進行修法,你懂了嗎?笨榔頭!)


內政部地政司八十八年三月三日台(八八)內地字第八八八八六四四號函釋處理原則

載明:「… 都市土地除「田」、「旱」、「建」、「道」等四種地目之變更及其他地目土地變更為上述四種地目之登記仍受理外,其餘與上開地目無關之地目變更登記及地目銓定不再辦理。」

說明:其他地目(含溜地目)土地變更為上述四種地目(田、旱、建、道地目)之登記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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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開發內湖保護區 環團促市府駁回

環團列舉三大違法事項 慈濟:一切依法行政
〔自由時報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昨天至市府前抗議,要求市府駁回慈濟內湖園區開發案,並大動作買下昨天花蓮更生日報的全版廣告,集資刊登公車廣告,表達「證嚴法師請放過內湖保護區,慈濟不要做違法的事」訴求,另列舉慈濟的三大違法事項,對此慈濟內湖園區規劃工作小組召集人、前交通部長蔡堆語氣堅定地說,慈濟一切依法行政、絕無違法!
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理事長李日進指出慈濟三大違法事項,一是慈濟內湖園區在法律上的地目仍是「溜地」,也就是溼地,如果要變更保護區編定,慈濟和市府應依法進行「廢溜」程序。二是都市計畫變更於法不符,市政府應該予以駁回。三是未依法辦理環評程序。
蔡堆解釋,民國八十六年慈濟購入土地時園區已遭嚴重破壞,雖名為保護區但實則已是破壞區,並強調內政部多年前已註銷「溜地」,現已無「溜地」地目,慈濟依法申請回復成生態水保心靈園區,若不是依法申請,開發案早就被市府駁回。
另對於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提出慈濟內湖園區使用面積已超過三千平方公尺,長期屬於違法狀態,變更就是要就地合法,蔡堆說,如違法使用面積,市府官員早就會來取締了,怎會縱容慈濟違法,重申目前園區僅做外觀竹林與植栽的裝飾,在開發案尚未通過前,絕不會做大規模開發。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陸詩薇質疑,依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保護區變更是為了國防或經濟需要,都委會硬把慈濟內湖園區開發案解釋成「屬社會福利措施有調和經濟效果」,如此解讀試問有哪一個開發案是不能通過的,主張慈濟走環評解決,台北大學教授廖本全則痛批慈濟以善心為名來做惡事。
蔡堆表示,園區規劃使用面積在五公頃以下,未達需辦理環評標準,依法不需環評,但仍尊重市府決定,如都委會認為需要環評就環評,另對於目前規劃的四座滯洪池總容積量二千八百立方公尺,之前已與水利處討論過,如仍不足願再增加滯洪池。
北市都委會回應,慈濟內湖園區開發案九十九年十二月六日委員會審議決議慈濟仍需與居民持續說明與溝通,再續提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議審議。該案尚未獲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全案後續仍須經兩級都委會審議通過始得公告實施。
二十六日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將自行在大湖國小舉辦說明會,邀請都委會、市府都發局、學者專家、選區議員及慈濟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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