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7日 星期二

是誰吃了我的薯條。

毛會讀國語日報上的四格漫畫了。

第一格 是誰吃了我的薯條。
第二格 給我十元我就告訴你。
第三格 給錢。
第四格 我也不知道啊!

這漫畫的笑點挺低的,很容易引起小孩的情緒。

比較沒有想到的是,八筆回到家來,
看見毛跟前跟後一定要說出這個好笑漫畫的內容,
彷彿八筆身上帶著巧克力。

沒想到,毛竟然可以冷靜而清晰地說出對話。
然後才哈哈大笑。
(還沒學注音呢,只看得懂國字。)

我看,這個給公司裡那堆開不完的鳥會攪得筋疲力盡的八筆,
肯定忽然恢復清醒意志。這就是小孩帶來的奇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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