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6日 星期二

「繼續想」這件事吧?這……正是我的問題/困擾啊!

原來我那些「正義」,很可能個「大問題」呢!

賴說,如果你是個立法委員,那就可以。社會就是要有這種人,像哥白尼…(OS,還有個誰?忘記他說誰了。)被吊死……

(OS,啊?)

你那些作法都沒有不對,問題是,別人都是做了就等待結果,接受結果。妳要去學習,做了就停。(OS,意思是停住「繼續想」這件事吧?這……正是我的問題/困擾啊!)

我問,所以,我看書也不行?(OS,沒人可以說話,看書總行了吧?)

賴說,妳看些什麼書?
我…(OS,很狡猾地先說童話。)
我看童話啦,評論電視…(在這兒,賴急急插嘴喔。)「妳看…,妳應該看心靈成長的書。」

啊?
原來我一直往深裡鑽,覺得自己的本事不足、覺得自我要求成長而看「有份量」的書,原來……可能是不對的?

這時,我想跟他說,我昨天在BLOG寫「醫師法應該修法廢除刑法規範」…
我這麼說著,我昨天在部落格寫的(我想知道,這表現、這行為,是不是符合賴的診斷。)你要不要看,
賴說不要看太多。

賴說,不用再去找他了,賴說,我處理的是外面長出來的枝枝葉葉,妳那根部的沒有解決,那種子沒處理,遲早還是會長出枝枝葉葉來。

OS,啊?
那麼嚴重?

----------

別人都是做了就等待結果,接受結果。這個說法,好耳熟,不是上個月,男人才剛說過嗎?

嗯,男人很不錯喔!

2009年5月25日 星期一

回應版本2.0貼回

對於網路,我還在學習。
也許……還會找錯教材,也難說。
也許……誤讀了,也難說。 :)

我覺得木姑娘在樓下寫得好,

我們在網路上面對的不是電腦,而是人性,
我們其實是在對著我們所想像的對方,訴說

也因為是『想像』,上線的人更容易陷溺於朦朧、美化、選取自己想像的表情(包括對方人格表情、包括文字表情)。
對方送來的善意被我方擴大解釋, 或許,誤會/冒犯也被擴大解釋。
當然,誰也不知道自己送出的善意,同樣形成別人的困擾,尤其是經常往來而相熟之後。
(相對地,如果對方送來惡言惡語這類傷害,通常,人人比較知道閃躲,所以傷害也小多了。)

就好像,你會跟你比較好的朋友說比較深入的心事, 但是,你還捉摸不到……什麼時候,你這位朋友已經受不了了, 然後(可能)決裂/互不往來/生悶氣…等等。

現實生活中這種事情很常見, 而網路交誼, 這種狀況如果發生…… 更加以難受。
難受的是,自己是嚇走朋友的人, 那種對自己的失望、懊悔。

我上面寫的「自己」、「我方」、「你」、「對方」,可能是烏龍麪,也可能是烏龍麪文字交談的任何人喔。

----------

還是以與SSM的多層次誤解來談網路,因此,分類於此。

「醫療過失應該以刑法處理嗎?」

上了陳順孝老師的課「打造自己的媒體:公民傳播權的理念與實踐」。裡面,談到徐璐出版暗夜倖存者,老師談及她遭受性侵之後的心路歷程。這書雖說是「個人」的切身之痛,但若視之為「整個社會這類遭遇」的受害人心聲,那麼,這就成了具備「公共性」的議題。這書的發表,源自一則「個人的/切身的」動人/感人的故事,卻在社會發酵,提示了整個社會對於「性侵」這議題的重視。

我聯想著,那位東海大學慘死車輪下的柯姓學生,那老媽媽的傷痛,後來轉化成一股改變的力量。這個例子同樣是源自「個人的/切身的」遭遇,繼而發展成為一股改變的力量,當然,其中最艱難的是---收起沈溺在悲痛的情緒,讓勇敢與膽識引領前行,義無反顧。

前一個例子能夠在社會發酵起了一點作用,我揣想,那是因為她是位「文化圈有名」的人。
第二個我跳躍聯想到的例子,那是因為老媽媽已經沒有可失去的了,反而「敢」勇於放手一搏。

我……一直也想改變些什麼,醫。療。人。權。
醫方的人權。病方的人權。想來,命題太大了,我…何德何能呢?

(OS,話說回來,「我…何德何能呢?」---這,不就又是一個裹足不前的懦弱心態嗎?)

我總是希望,醫病關係能夠變好一些,但是,每每看到醫糾新聞……總是傷心啊!

醫療糾紛這種事情,醫跟病方,有些案例醫方有錯,也有些案例醫方完全沒錯,甚至是病方某些「動作」錯了,就像排列組合,哪種可能啊。

但是,看新聞報導,很難看見真相,也很難看見公平正義。

如果是醫方被冤枉,醫方採取醫療自我保護行為,這……並不是病方之福啊。
如果是病方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正義,那病方受害家屬沈溺一輩子的痛苦…這種痛苦實在是令我感到惋惜與憐惜啊。

傷心新聞報導對醫方的傷害,也傷心病方不受到尊重的對待…許多許多,難以說盡啊!

……

昨天從營隊回到家,沒頭沒腦問男人,「你認為醫療過失應該以刑法處理嗎?」

搭公車從士林回家的路上,一直想著這個問題。「醫療過失應該以刑法處理嗎?」,這個……是想了許多年、許多年的問題。

從年輕時期看法條去思考---如果其他職業人士應該,那麼,醫療這個職業人士,「當然該」。
但是,隨著年紀漸增,漸漸地能夠接受「醫療不確定性」這個因子,也接受「人不是神、是人就會犯錯。」。
在心裡藏著這種轉變,但不知道男人如何想。十多年過去了,孩子如果在,都快要考高中了。
男人對這事怎麼想呢?

在我心底有定見之下問得沒頭沒腦,「你認為醫療過失應該以刑法處理嗎?」,我說。(這定見---是, 『醫師法裡面的刑法規定,是不對的。』

男人說,「我覺得不應該。」

我又問,「那麼,其他行業呢?比方說,職業駕駛闖紅燈而肇事導至傷亡呢?這職業駕駛應該以刑法處理嗎?」

男人說,「我覺得不應該。我覺得人與人相處,就不應該用刑法對待。除非是『惡意』。」

聞言,驚覺男人的高超,我自嘆弗如啊,我只想通醫療行為而已。

既然如此男人這樣想,我就容易跟男人說出來我的看法了。

我跟男人說,網路改變了媒體/報導/交誼的方式,網路那連結/連播快速以及無遠弗屆的能力,
是不是……
我能夠從創設一個部落格,專注於來談醫糾,讓病方受害者有個交談空間、互相取暖。
也推動修改醫師法裡面的刑法規範。
甚至,能不能連結精神/心理方面的醫師來幫忙輔導醫病雙方所受的傷。
讓醫病雙方的關係是向上提昇而不是一再沈淪。

但是,我有擔憂啊!

我說,我甚至可以將判決書整個公開,從中分析整個醫療訴訟,那醫審會避重就輕、不痛不癢的決議文。也能夠讓讀者知道,法官面對這樣一個案子,他有多麼「沒能力」處理這樣的案子。
公開丟出自己「切身的」痛,(如前面第一個例子),容易取得信任。有個信任的基礎,別人才能夠決定是否應該開放心胸與我交流、別人才能夠決定是否能夠從這個部落「相互取暖、打氣」。然後,借重部落格無遠弗屆的聯播,以次方倍乘積累的速度,那應該可以形成一股力量,引起許多人重視這個問題。

但是,公開判決書這種狀似「徵信」的動作,那麼,在我心中我已經原諒的醫師……會不會受到傷害呢?
如果,我希望提昇醫病關係,卻是做了「傷害」,那……我不願意將「善意(推動醫師法排除刑法規範)」建立在「傷害」的基礎上啊。

一直相信自己找著的文獻,文獻告訴我,孩子的機會是被誤失掉的、小兒科醫師是有疏失的,但是,也一直無法「肯定」自己的「相信」是個真理、是個事實,直到某位急診醫師提供的訊息。因這樣的邏輯與確信,我心中對醫師的原諒,才是有立場的。如果他沒錯,我有何立場認為自己可以原諒他呢。因為有這個確信,長久以來一直想做的事情,我才具備立足點、才有說服力啊。

還有,那網路的…未知的「反彈力道」是我所能夠承擔的嗎?
(OS,好想去問問那位出書的女性,是否……出書後,有什麼反彈力道呢?以及那力道的威力,而網路的威力,可大可小…唉,我……。)


難道,我只能做這些嗎?乳牛開始恨我,我開始恨乳牛的絲蚯蚓宇宙!

2009年5月22日 星期五

算是對過往的耽溺吧,想……趕快修復那些亡逝的記憶。

貼回原留在他處的文字,是想,早日……算是對過往的耽溺吧,
想……趕快修復那些亡逝的記憶。



提到伊老師,我就說我的看法吧
我最初看見他貼文,覺得這個人鐵定很憨直又誠懇,一如…我自己 (哈哈  不忘幫自己美言幾句)

我大一(上學期)的時候,通識課程要寫一份讀書心得,是要讀完一本書的閱讀報告 那時才剛從高中升上大學,自己成績又爛到不行,根本不知道該怎麼寫、怎麼讀一本書(那時高中填鴨教育,不會讀書是很常見的) 尤其是,那是談歷史文化類的書籍,我是讀理科的,史地爛到不行 於是,一個學期裡有1/3個深夜在K那本書,然後仔仔細細從每一章節挑出重點,分析比較,甚至參閱參考書目,最後交出報告…


我第一次看見他的貼文,就很有我大一那時仔仔細細認認真真閱讀與寫作的感覺 差別在於,這兒,不是交作業,大家都是來玩兒、聊聊天那樣,所以會特別覺得這個人很可愛,很耿直,很有意思 於是在他那兒回應,他也很認真、很嚴肅地回答喔,實在很可愛 後來啊,我看看別人的留言,覺得太多嚴肅不好, 於是搞搞笑、亂亂演一些角色,然後就玩得很開心啊, 最搞笑的時期,你都看見啦

唉,好想他

你初初也是很嚴肅的、 那嚴肅…一如我早期的樣子、一如他認真的樣子 所以,早先我故意跟你玩些裝瘋賣傻、搞笑的, 還…幾次差點擦槍走火, 幸好屢次在危險邊緣搶救回來, 哈哈哈

(許多次的哈哈哈,其實,是苦笑啊!)

2009/5/20 上午 10:02:53

我太大意了!

妳既然常來,有心有意留言談話讓場面不寂寞,我怎可能認為妳只是個陌生人或點頭之交而已呢。 :)

如果不是點頭之交,就是朋友了。是朋友,能幫得上忙、提點主意,怎可能不作呢。 :)

想到什麼,就說什麼.如果真有需要談到本行,真有家人或自身的健康問題想問,以私信來來往往,也無不可啊。

刻意要想話題來聊,就辛苦了。沒什麼事也沒什麼想法,微微笑點點頭就是了。人生麼,何必這麼處處著意,時時小心呢。 :)

如果,哪天…你回想起你曾經寫過的這些文字,你能夠瞭解這「善意」,竟是我們未來分道揚鑣的因子嗎?


或許不該說是分道揚鑣,而是該說,嚇跑了你。然後覺得「會嚇到人」的自己,真是可怕啊!

你我彼此釋出的善意,成了日後傷害的基礎。

「善意」竟是日後「殘忍」的代名詞!

令我不禁聯想「分成兩半的子爵」;何止善、惡難辨啊!

PS. 二十個月,自2007/08----2009/05!

跳躍

EF嘟囔著,爛畫布、爛畫布才會這樣。

應EF的要求,近身過去瞧瞧,覺得,跟畫布沒關係啊!
油料是從表面開始往裡面乾的,那當然是一層膜啊!

心快、口更快,總以為是個輕鬆的交誼,以致脫口而出,言畢、一陣詫異,EF一頭霧水,而我……心裡震驚。

我說,「妳相信妳的羊被鄰居偷了,那就是鄰居偷的。」
EF,「啊?」
我又說,「妳丟了斧頭,覺得是你鄰居偷的,妳怎麼看那鄰居都像個小偷。然後,妳在你家倉庫找著了斧頭。」

還是不懂?(至此,我發現了自己怪異那一面。)

我只是想說,人們只相信心裡的臆測,而不相信簡單就能判斷出來的道理。
(嘆氣)

釋放善意的同時,可能不知道傷害在同時間也隱隱滲出。

再一次的經驗告訴我,早先的自我設限是對的,千萬千萬不要「誤信」自己(意指任何人)的寬容力與勇氣。

說清楚講明白的結果,如果…只會更不清不楚,或是嚇走了你,那又何必嘗試去說清楚呢? 童話不純然是美好或是殘酷。

但是,優質的童話(比方說,安房直子,比方說,「狐狸的窗戶」與「天空顏色的搖椅」), 其轉折離奇、怪誕不羈,讀來只會覺得不可思議。

正因為是童話,所以不管如何不可思議都是合理、無須/無法質疑的; 但是,如果曾經置身其中,走過那些離奇荒誕, 那真是不得了的真實的荒誕! 但是因為置身其中了,只好想辦法去合理那些荒誕, 只是因為,那是「真實人生」。

我們(指你、我、許許多多人)常常在釋放善意的同時,可能不知道傷害在同時間也隱隱滲出。 我這樣,他也這樣。 所以,現在, 我希望, 我不要這樣,你也不要這樣。

-----------

當我回溯那舊日的往來文字,恨自己沒能夠把持住那些往事心聲。

太大意了,真的太大意了!
太容易信任別人了,真的太容易信任別人了!

可諷刺的是,應該,他也氣/懊惱著自己…怎麼,自己的善意,會惹來一身腥呢?
也許,他心裡有這種OS吧?
也許,如同他曾經寫出來的絲蚯蚓的宇宙那詮釋,『沒事惹來殺身之禍一般的。』
也許吧,也許吧。

善意真是個殺人兩面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