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日 星期四

內湖區大湖生活圈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說明會

內湖區大湖生活圈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說明會

內湖區大湖生活圈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說明會
 Fri, 4 July 2014, 7:00 pm to Fri, 4 July 2014, 7:00 pm

 ​大湖國小, 大湖山莊街170號, Taipei, Taipei, taiwan

主辦:高嘉瑜市議員辦公室
協辦: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關心 慈濟變更保護區為特定專用區的您,一定要來 !
自己家園,自己救 ~

大湖里、秀湖里影響相關事宜:
壹、 台北市內湖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通盤檢討:
一、 主大1:
將大湖公園站旁(西起東到成功路512巷口,沿成功路北側面積0.61公頃)住宅區,變更為保護區,因該土地所有權人繳交多年住宅區地價稅,又依法保持原地形地貌,卻被要求因坡度過於陡峭不宜開發,嚴重影響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二、 主大2:
將內湖63號公園(6.65公頃)因平均坡度達30%以上,坡度陡峭,且可及性低,不利公園開闢使用,變更為保護區,影響週遭土地公共設施服務品質及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三、 主大4:
1. 將大湖山莊街120巷住宅區(0.26公頃) 變更為公園用地,嚴重影響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2. 將大湖山莊街120巷體育場用地(1.65公頃) 因可及性低,現況設有籃球場2 座,但聯外交通不便,使用率低,不利體育場開闢使用,變更為公園用地,影響籃球使用人(每週六、日下午15:30~18:30有許多人使用)權益。
四、 主大6:
將內湖慈濟園區4.48公頃保護區,變更4.48公頃特定專用區。位於山溝(牛稠坑溪)與湖泊交會之山坡谷地集水敏感區,與基隆斷層地質破碎帶、順向坡、礦坑…等地質敏感區,不符不符合保護區檢討原則3-(3),且免提供公共設施用地,與一般之工業區變更、公共設施用地變更必須提供公共設施用地,還得優先審議,明顯不公平。

貳、 台北市內湖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
一、細大2管制及相關規定四、
於區內西側自行留設8公尺寬之私設通路供公眾24小時通行使用,串連計畫區西北側之公共設施用地,增加公共設施可及性,以達公共設施效益最大化。
區內西側自行留設8公尺寬之私設通路供公眾24小時通行使用,串連計畫區西北側之公共設施用地,必將破壞國會山莊社區安全管制。
二、細大2管制及相關規定六、
區內滯洪沉砂之規劃容量,基地北側不得少於2040 m3、基地南側不得少於680 m3。
合計滯洪沉砂之規劃容量僅2720 m3,約為一個標準泳池(50M×25M)平均水深2.176M支容量,實無法滯洪牛稠坑溪上游80餘公頃集水面積之極降雨量,與原始天然滯洪量45000 m3相去甚大,尚不足1/16.5,將嚴重影響大湖山莊街排水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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