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7日 星期四

大湖地區水災的元兇?慈濟內湖志工園區開發案之始末

2011年6月18日星期六

大湖地區水災的元兇?慈濟內湖志工園區開發案之始末

採訪記者/張佳偉、吳聲華、李嘉樺
採訪日期:2011/6/5
  近幾十年來,全球氣候發生不小的變動,原先氣候宜人沒有天災的地區,紛紛遭受各種自然災害的襲擊,由於不曾有過先例,所以當天災來臨時往往造成更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有鑑於此,現在當我們面對一個開發案的時候,需要以更審慎周密的角度去進行評估,考量的問題並不只是現在沒有危險,而是即使在面對將來的氣候改變的時候,也要能夠確保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天災不斷的大湖地區
台北市內湖區大湖公園周遭地區,自1997年的溫妮颱風開始,只要每年颱風季節一到,當地居民就要準備好與水災對抗,雖然這一現象在近年的基隆河整治工程中稍有改善,由於康寧抽水站一期和大溝溪滯洪池完工使得近年大湖地區水患發生次數減少,但是慈濟所使用的兩塊基地之上游集水區水系與大溝溪、米粉坑溪都屬於大湖水系。雖然目前因台北市政府改善當地排水系統,使得淹水次數減少,但亦有因人為疏失造成抽水站和水門未正常啟動造成的淹水損失記錄存在。追根究底,此地區本就屬於集水區與洪氾區的範圍之內,淹水本就難免,只是開發已經造成,現今能考慮的是如何將損害減至最低,避免造成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
圖一 紅色部分是慈濟內湖開發案的兩塊基地,中間以紅色連結部份是預訂開山挖路的部份
圖二 藍色線條圈起的範圍,是西元1904年完成的台灣堡圖中,大湖的水域範圍


慈濟基地現今存在的問題
慈濟目前所購入的兩塊基地,位處於牛稠湖水系匯入大湖水系的交界點,這個位置原先屬於大湖水系的一部分(圖二)。目前這兩塊基地大致上存在以下三點問題。
A.        兩塊基地被違法填土(表一)之後,使得集水區下游地勢比上游處高,
造成現在只要下雨,上游農地就會淹水的現象。
B.         由於北基地(圖一)曾經是大有巴士的車站,大部分面積都已經鋪上   
柏油,排水上也未經過審慎設計,造成地表水流無法滲入地底。
C.         慈濟在北基地(圖一)內進行資源回收整理,雖肯定其對環保的貢獻,
但是一但進入雨季,堆積在基地內之塑膠製品有被山洪沖入大湖水系中堵塞排水口的危機。
大湖山莊地區多次淹水確實無法歸咎於慈濟內湖園區,但是一但現有的基地蓋起大樓,就像是在山谷狀的集水區出口加上了一個塞子。保護區原先的功能是集水保水和延遲洪峰的功能,像是海綿一樣,在暴雨來臨時吸收過多的雨水,然後緩慢的排入湖中,如此一來,上游不會淹水,大湖的排水量也不會超出負荷,這是人工的滯洪池無法做到的。慈濟開發之後,若不做排水,則上游三十幾戶人家就會淹水,但是若因為避免自家淹水,而加強排水系統,加上鋪設水泥地面之後,下雨時的逕流量將會加大。換句話說,洪峰將會提前來到,而大湖雖然已增設康寧抽水站,也未必能夠消化如此大的排水量,到時,大湖水位上升,將會回灌到大湖山莊一帶,慈濟基地一帶地勢稍高,也許不會受到影響,但如果慈濟基地也淹水,囤積在其中的塑膠製品一但隨水流漂出,將會阻塞所有排水系統和抽水站,內湖地區將成為一片汪洋。
圖三 2001.9.16納莉造成內湖嚴重淹水,左圖為一樓沒頂汽車漂浮情形,右圖為平日街道情形
圖四 慈濟內湖基地的過去

是否有變更使用分區的必要?
自1997年開始,慈濟每年都遞交變更都市計劃的申請書,到2010年底,都市計畫委員會始終沒有通過該計畫的申請,主要原因在於此變更使用分區的行為,可能造成的潛在風險太大,沒有一個人敢出來保證變更之後絕對不會發生意外,也沒有人可以承擔起這麼龐大的風險。依照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七條,允許在不妨礙保護區之劃定目的下,慈濟可以從事任何社會福利的相關事業。除非,慈濟計畫要在保護區要進行會「妨礙保護區之劃定目的」的工程,否則根本沒有任何變更的必要。如同之前提到的,該基地位處於水系排洪的吞吐要地,一但在此處開發,勢必破壞現有的自然景觀、生態環境和水土保持,形成無法彌補的永久傷害。在全球氣候環境趨向極端化的現在,沒有人知道什麼時候台灣會遭遇到史上前所未見的強烈風災,當存在這種潛在危險的時候,作為一個慈善團體,更應該注重災害的防治,而不是等到災難發生之後再來進行挽救。

慈濟有更好的選擇?
早在1998年,大湖地區居民就曾經發起公投,通過反對慈濟開發保護區的行為,並結合現有的大湖公園將其規劃為水土保持公園。建築大師姚仁喜和台大城鄉所的黃麗玲老師也齊聲呼籲慈濟將該地規劃為「水土保育的生態示範園區」,不僅不會破壞自然生態,又能教育社會大眾水土保育的重要,進一步從根本的源頭上去避免災害的發生,更是具體實踐了證嚴上人極力推廣的理念。近年來,台北市政府大力推動「閒置空間再利用」計畫,慈濟如果有迫切需要興建志工大樓、醫院等建築物的必要,大可在台北市政府的協助之下,另尋他處更適合的開發基地,為何非堅持開發內湖地區不可?從法規上來說,慈濟沒有變更的需要性;從地理上來說,變更案絕對會為保護區帶來破壞;從地區微氣候來說,內湖特別是大湖一帶,真的是淹水的高風險地區;從替代方案來說,慈濟根本就有很多其他選擇,現況基地可以規劃為水土保育示範園區,志工大樓可以在市政府的協助下另覓他處。不管從哪一點來看,慈濟都實在不應該將保護區變更開發。這就是為什麼一大堆專家學者十年來都堅決反對,這就是為什麼慈濟會覺得只是一個小小的開發案要讓他們搞得這麼辛苦,甚至不惜去封殺媒體、去關說委員。為什麼弄得天怒人怨、沒有一個人開心拍手?慈濟是不是也應該反思這個開發案的正當性與合理性?http://pubiology.blogspot.tw/2011/06/blog-post.html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