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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版本的會議紀錄(620次續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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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山寨版會議紀錄(620次續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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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次會議為本屆委員最後一次會議,開會時間已晚,且會議紀錄將由下一屆委員確認,為尊重下ㄧ屆委員之審議職權,本次會議不作通過與否之決定,本案僅針對後續處理原則與方向建議如下,供後續審議作業之參考:
一、
本會委員對於慈濟長期以來在社會福利、急難救助與臺灣國際形象等方面的貢獻與努力,均一致表示肯定,同時樂於見到改善既有的環境形象。
二、
依現行都市計畫制度及土地開發管制方法視之,都市計畫與土地開發計畫係分屬不同審議委員會之職掌,衡酌本案所處條件,其「使用計畫」與「開發計畫」應予分成兩階段進行,亦即本案未來宜朝主要計畫、細部計畫、開發計畫予以個別審議處理之方式辦理。
三、
委員會對本案開發計畫與社會大眾之間的溝通仍不夠充份誠表遺憾。例如,本案基地現況於民國69年以前即填土開發使用迄今,惟目前仍有人誤認現地為埤塘與濕地,另如本案基地與大湖山莊地區係分屬不同集水區、依環境地質調查資料顯示斷層帶並未經過本基地等問題,為避免繼續造成不必要之社會衝突,委員會要求市府及提案單位在後續能將本基地實際條件與開發構想向社區居民、社會大眾、環保及專業人士等做更清楚的說明與積極的溝通。
四、
建議後續委員會於審議本案時,在既有土地使用管制架構下納入開發許可方式之操作,能積極就可容許土地之使用組別、開發量體、建築高度及對基地外之防洪、排水等額外環境貢獻,做更進一步的分析和討論,納入本案開發許可之必要條件,以符合社會大眾對本案共同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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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內湖園區都市計畫變更案,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十二月六日經過七個小時的審查,並充分聆聽本案正反面意見後表示,因本次會議是本屆委員會最後一次會議,為尊重下屆委員對於本次會議決議的確認,因此做出「沒有『通過』與『不通過』;『可或否』的決定,而擬定『後續處理原則』」。此次會議釐清法令疑點、環保疑慮,更有助於日後規範與計畫推動。
經都委會委員全體共識後,由會議主席林建元副市長總結內容述要如下:
1.委員們對於慈濟長期從事社會福利、急難救助,並提升台灣國際形象的貢獻與努力,表達一致的肯定與感謝;但由於時間上的因素,無法讓慈濟於會中進一步說明國際慈善的成果,特別再次致意。
2.保護區在政府公共建設或公益需要的前提下是可以辦理變更的;且依台北市政府地質資料庫,本案已列為「很高土地利用潛力區」以及「高土地利用潛力區」,於法已允許進行檢討變更;委員們請慈濟準備變更都市計畫之主要計畫,細部計畫,並進一步分析未來所需要的容積率、建蔽率……等資料,備妥後再經市政府轉提都委會審查。
3.都市計畫委員會已釐清了慈濟內湖園區不是山坡地,並於三十幾年前即已被其它單位鋪設柏油平地;基地範圍內沒有活動斷層、沒有潛在順向坡、沒有礦坑,且與大湖山莊街分處分水嶺兩邊、不同水系、不同集水區,往年大湖山莊街的淹水不是因慈濟這塊基地所引起。因此主席特別提醒,此基地已非環保團體所認知的青山綠水,對於反對民眾的誤解,委員們希望台北市都發局以及慈濟能再與社會做更充分的說明。
4.本案審議討論多年,然社會大眾仍對本案部分議題存有疑慮,如環境敏感區位、環境地質議題等,顯示本案相關內容並未充分揭露予周邊居民、媒體以及關心本案之團體與個人,請市府與提案單位在下次會期前,加強與社會大眾之溝通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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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30日 星期五
慈濟山寨版的620次大會續會的會議紀錄
封閉的迴路 保護區都不保護區了
這篇報紙投書,應該是不會見報了,貼在自己家裡做紀念....
封閉的迴路 保護區都不保護區了
村上春樹近年賣到翻的寓言小說《1Q84》提到,新興宗教「先驅」壯大之後,教徒無限神化領導人,同時又擔心具有神格的領導沒有傳承,因此製造某種宗教氛圍,迫使領導與10歲女童性交,期望得到純淨的傳承,而領導在此神聖的儀式過程,即使知道與10歲女童性交是不對,卻無法反抗。甚至,教徒還認為自己的女兒如能被選為傳承的孕母,是無上的榮耀。但是,對外界而言,這些行為就是性侵。
村上在後來的訪談裡面提到「封閉的迴路」,他認為某些宗教在維護心中神聖的想法時,會出現美化錯誤的情況。由於神聖不可侵的觀念牢牢印在腦海中,即便高層幹部做了錯誤決定,信徒仍然捧為瑰寶,深信不已,同時否認所有反對意見,並說這些反對意見都是他們的修練。村上提到,如果麻原彰晃下令施放毒氣的命令,有人出來說「不」,破解封閉的迴路,東京地鐵毒氣事件就不會發生。
這個封閉迴路的寓言,近日經常出現在我面前。慈濟選定了內湖一塊保護區,儘管湖泊被非法填土蓋了違建,但地質、地形、順向坡、礦坑舊址、溝谷地勢自然集水等等天然條件,通通都存在,慈濟都完全否認,甚至不惜對大眾說謊。
為什麼慈濟14年來處心積慮要變更地目,在此建造帝王式的大道場呢?
慈濟自豪環保志業,卻要將一塊具有多重危險因子的溜地變更為社會福利園區,而建設社會福利園區就是他們心中神聖的傳承之一。也因此,慈濟人出現村上說的「封閉的迴路」而不自知,我好幾次面對這些陷在迴路中的慈濟高層幹部,都不免搖頭,他們真的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嗎?
封閉的迴路 保護區都不保護區了
村上春樹近年賣到翻的寓言小說《1Q84》提到,新興宗教「先驅」壯大之後,教徒無限神化領導人,同時又擔心具有神格的領導沒有傳承,因此製造某種宗教氛圍,迫使領導與10歲女童性交,期望得到純淨的傳承,而領導在此神聖的儀式過程,即使知道與10歲女童性交是不對,卻無法反抗。甚至,教徒還認為自己的女兒如能被選為傳承的孕母,是無上的榮耀。但是,對外界而言,這些行為就是性侵。
村上在後來的訪談裡面提到「封閉的迴路」,他認為某些宗教在維護心中神聖的想法時,會出現美化錯誤的情況。由於神聖不可侵的觀念牢牢印在腦海中,即便高層幹部做了錯誤決定,信徒仍然捧為瑰寶,深信不已,同時否認所有反對意見,並說這些反對意見都是他們的修練。村上提到,如果麻原彰晃下令施放毒氣的命令,有人出來說「不」,破解封閉的迴路,東京地鐵毒氣事件就不會發生。
這個封閉迴路的寓言,近日經常出現在我面前。慈濟選定了內湖一塊保護區,儘管湖泊被非法填土蓋了違建,但地質、地形、順向坡、礦坑舊址、溝谷地勢自然集水等等天然條件,通通都存在,慈濟都完全否認,甚至不惜對大眾說謊。
為什麼慈濟14年來處心積慮要變更地目,在此建造帝王式的大道場呢?
慈濟自豪環保志業,卻要將一塊具有多重危險因子的溜地變更為社會福利園區,而建設社會福利園區就是他們心中神聖的傳承之一。也因此,慈濟人出現村上說的「封閉的迴路」而不自知,我好幾次面對這些陷在迴路中的慈濟高層幹部,都不免搖頭,他們真的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嗎?
2112年11月25日 反撲慈濟週官說明會
http://www.peopo.org/news/103597
針對剛剛慈濟在這邊的提出的說明簡報做一些疑問和探討:
1.即便這塊地已經被柏油路給填了,事實上,溝谷的地形、地質環境完全沒有改變,請你們不要模糊焦點。
2.希望你們在保護區的框架底下做使用,而不是變更保護區。
3.以往(申請)兒童醫院的時候,曾經做過環評,環評的條件一直都在,那些地質一直都沒變,那些環境完全沒有改變,所以,慈濟如果一樣要在這裡申請開發,請你們依法環評。
4.在你們的說明書裡面第5頁,剛剛你們給記者的第5頁,「101年8月提交計畫案」有這句話對不對?16日,慈濟告訴我們守護聯盟,說,你們沒辦法提出計畫書給我們來當溝通的資料,這是我們一直無法協商、無法溝通的焦點,因為你們不提出你們送件的資料給我們參考,我們沒有辦法和你們一起討論。
5.關於你們寫到的「善經濟」的這個部分,這是你們剛發給大家的,善經濟,我想這個詞,對我來講非常地陌生,.我想啊,猜測,可能是來自於2年前在都發局620次續會那次講的「調和經濟」變來的,不管是善經濟還是調和經濟,你們自創的名詞,希望官方、市政府、都委會那邊,能夠對這些名詞有所定義和解釋。
6.剛剛蔡部長提到一句話,我非常地贊成,但是我一定要提出來,這句是說「這塊地是不是值得保護的保護區?」,是不是值得保護,剛剛蔡部長講了這句話,我如實地把他抄下來,是不是值得保護?我們大家來想一想。那麼剛剛提到的關於圖書館、輕安居等等的各種設施,我覺得這是一種對里民的利誘的行為,這是一個利誘的行為,這是一個污辱里民的行為。
7.滯洪量,我從你們放出來的圖片看到,1910加910,如果我的數學沒有太爛的話呢,是 2820立方,2820,2千8百20,這塊地應該至少有4萬以上的滯洪量,你們設計的只有2820。
8.慈濟接手前面新陸公司的土地以及他的建築物都是違建,所以,慈濟的、受人尊敬的基層志工在這裡做環保事業,承受高溫、受苦受難,我認為這是慈濟你們找錯地方所造成的錯誤,不要把這種錯誤推在保護區能不能變更上面去,不要讓反對變更保護區的人民覺得有罪惡感。這是一個很重要的一點。
9.大溝溪滯洪池有13萬,剛剛提到,沒錯吧,13萬。這是一個很大的量。大溝溪的地理位置很高,比慈濟的基地高很多,所以當它如果滿水位的時候,他相當於是一座很可怕的堰塞湖。請注意這件事情。
10.另外,剛剛慈濟也提到好幾個抽水站,所以可以排除水災的問題,那麼我想提醒慈濟,如果大家都依賴抽水站,表示呢,是把自己這塊地應有的吞吐量,這些水的吞吐量,這個責任,推到別人家去。
11.剛剛蔡堆部長提到,一年有200多個團來訪,沒錯吧,200多個團來訪,那麼我們可以想像得到,這麼頻繁的來訪,這個交通量變化會非常非常地大,這個不可能沒有影響這塊地的安寧,這麼大的交通量,這不可能沒有改變,交通量請你們考慮一下。
12.請你們翻開第15頁,剛剛前面那位太太說要心平氣和,所以我也心平氣和地拿出靜思語來看,靜思語有一句,「感恩、回饋地球的方法,就是堅持環保。」只是環保可能我們大家定義不同。不好意思我佔了很多時間,但是我還有2條要講。剛剛提到,請你們打開第15頁,第15頁的回答這個3,第2行,「內湖的自殺率比其他地區都要高」,關於這一點,我已經在之前跟慈濟基地裡面的林正雄師兄,很嚴厲地抗議過,因為我向台北市衛生局問過,沒有這回事。請你們慈濟不要再消費自殺這件事,這種操作模式與以前的一攤血事件是一模一樣的,我相信慈濟不希望再惹起任何一次一攤血的事件,甚至於走到訴訟的地步。
13.你們剛剛提到的余烈先生說的,「只要不要去動到順向坡..」但是你們的房子,尤其是北基地向後退,這麼明顯地在討好大湖內閣,我要很不客氣地講,你們在討好大湖內閣,這個房子這麼靠近山,這個溝谷的地形,你們挖的是坡腳。你們沒有挖順向坡是事實,可是你們要挖的是坡腳。OK,謝謝各位聽我講話。
2012年11月19日 星期一
觀察報告:18日大湖O閣VS慈濟座談會
最終,我怒不可遏地離場! (但也至少撐到9點10分。←佩服自己。)
我6點半準時到,大湖O閣居民很關心守護聯盟沒到,頻頻詢問。我希望能在大湖O閣區權會之前,由會長邀集管委會,我來簡報企畫案,這樣子,應該可以讓大湖O閣的委員們,在慈濟報告之前,心裡先有個盤算。
慈濟方共來18人,大湖O閣居民3位,里長2位,觀察員2位,再加上主席(S建築師)以及大湖O閣總幹事,與會人士總共27名。會議大約在7點多開始,經過流程上的致詞之後,S建築師先提出50%捐地案的分析,並比較守護聯盟的100%捐地、慈濟0捐地的情況。
1.相方協議不拍照、不錄影。所以沒有照片。慈濟有2、3位使用筆電或平板電腦,很難說他們有沒有錄影。
2.慈濟報告的量體修正為建蔽率35%、容積率120%,樓板面積1萬6千多坪。北基地建物退到大湖O閣視野之外。南基地建物則朝向康湖路,面臨成功路部分則綠化。
3.幸好我們聯盟發表了非常強硬的訴求,由會長具名,S建築師代為宣讀的一份聲明稿,訴求有3,包括:a.此次溝通會不得提交都發局、都委會;b.因為16日前都還沒拿到資料,所以不參加:c. 反對保護區變更,可在目前保護區規範下進行建設即可,無條件撤案。
4.蔡堆的手腕比較厲害,看似誠懇(所以對我們威脅很大),語帶柔性威脅,比方說,我(指蔡堆)請示過上人,上人說,「因緣哪啊未到,阿捏就麥起啊」。此案已經過了15年,因緣一直未到,無法成就這件事,人生還有幾個15年,如果我這一次仍然無法達成任務,我只好自己去向上人請罪(眉批:慈濟儼然是個封建時代的帝國....)。並謙稱自己不懂,對S建築師的提案多有讚美,還說慈濟此次的新提案,跟S建築師的幾乎一樣(眉批:差很多好不好,以樓板面積為例,守護聯盟約4千多坪、S案約8千多坪、慈濟案約1萬6千多坪)。
5.蔡堆之外,其於發言的慈濟人,都在幫倒忙。但不可否認,這些幫倒忙的慈濟人,若在正式公聽會這樣子發言,難免也有民眾會被洗腦,屆時我們只好適時反駁、大嗆特搶一番。
6.慈濟人A大談毛毯的需求有多少,(當然不忘歌功頌德一番),所以需要很大的樓板面積....我認為,慈濟需要的是【物流中心】,設在桃園航空城的工業區比較適當,地又大又便宜,離機場又近。
大湖O閣C主委說,聽完慈濟的毛毯事情,我認為事情還是要回到保護區政策,應該要有另一個思考層次,S建築師剛剛的簡報代表理性的聲音,慈濟應該認真考慮,因為國家政策..保護區變更了就變不回來了。(C主委勝)
7.大湖O閣居民甲,生態與開發相互衝突這需要智慧來解決,以往風災、水災確實有人死亡,S的提案件就專業、都市計劃都是合情合理,也考慮了最大安全。
另外慈濟簡報中說,沒有順向坡、斷層、礦坑等等,請在下一次會議前,提供公正客觀的數據,或是公部門的資料。
第三,關於26日的大湖O閣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請事先提供資料給社區委員先看。
8.大愛倪X鈞主播,先是謙稱自己不專業地提出看法,一副【質詢】S建築師的口氣,說,談到建水保公園,這附近14年來環境的變遷,當初的公投...S說,14年來的變遷,所以慈濟可以再重新辦公投,包括7年前的公展也應該重辦。(S建築師太帥了!)
我聽說那邊有做了一座滯洪池(指大溝溪的滯洪池),滯洪量有13萬立方,比起S建築師提出的這塊基地約估4萬立方,...S回答:滯洪池應該是蓋在下方(指慈濟基地),而不應該蓋在上方(指大溝溪位置),13萬立方蓋在那裡是很糟糕的規畫,如同一座堰塞湖,萬一,哪天暴雨滿水位又恰逢大地震,那不得了,13萬立方衝下來,那很恐怖。(第一回合,S獲勝。)
倪:那聽說康寧抽水站建好後,沒再發生過淹水的事情....S回答:抽水是萬不得已的,大湖的水應該自己負擔,抽水抽到外面,那就是「西把狼、麥西貧道(翻譯:別人死光沒關係,不要死到我就好了)」。抽水站將水抽到外面去,就是抽到淡水河,淡水河若逢大潮,水將會回堵,到時候會淹到萬華一帶,像這種把自己不要的東西丟到別人家的事情,很不好。這種要靠抽水站的做法,結果就是堤防越蓋越高,萬一堤防潰堤,那難以想像。大湖還是應該負擔自己的水量,利用自然地形的吞吐量比較理想。(第二回合,S獲勝。)
倪說,有關於員山子分洪道蓋好之後.....S的回答,類似上面,不再贅述。
S又提到,氣候極端變化不可預測,滯洪池使人誤以為安全而疏於戒備。(第三回合,S獲勝。)
(由於慈濟對於S案提出的50%捐地一直不鬆口),S說,我們最擔心慈濟牆一圍,我們就進不去了,由最壞的角度來看,主事者會變,20-30年後,主事者是否仍舊維持開放的態度,誰都不知道,若是成為公園(指水保公園),則無此疑慮。水保公園就是水保公園、滯洪池就是滯洪池,就是要讓他法定下來。(蔡堆正色表示,慈濟的園區包括花蓮、新店醫院...,都是24小時開放。我很想嗆他說,那前些天現勘,四大金剛站在大門口,連慈濟信眾也進不去是怎麼回事呀?還沒提到警察也在那邊等著抓暴民咧、因為我今天的身分沒辦法去嗆...忍耐、忍耐...)
S說:內湖守護區保護聯盟要求100%捐地。我從來沒有做過,沒捐地、沒做公共設施的案子,這兩項是變更地目理所當然的項目,如果慈濟內湖這個案子沒有符合這兩項,我是對不起我的所學,別人會說我矇著眼做啊! 我抗爭了15年抗爭到什麼,甚麼都沒有,我們幾個要搬家啦...我目前才剛做台X一件300公頃的案子,捐地40%,人家那還是平地,慈濟還是山坡地耶! 慈濟你現在就是100%開發、0公設,縱使是農地變更也有30-40%的捐地。S轉頭問簡報的建設公司高X軒先生,你們公司有沒有做過沒捐地的案子?至少都有30-40%捐地吧。高先生點點頭。
S又說,慈濟如果不捐地、不做公共設施,即使慈濟可以跟都委會都說好讓這個案子過了,往後慈濟的風評很不好,慈濟一輸掉(是指此案縱使過關,慈濟的鴨霸名聲就此建立?),整個社會就連帶輸掉,期待26日的大湖O閣區權會,慈濟過來說明,之後再對大湖里、秀湖里的里民好好開一場公開說明會。
9.慈濟的白目小姐說,關於S說的公共設施部分,如果我們不要執著於公共設施是哪些,慈濟在計劃中有圖書館、輕安居,都是屬於公共建設。佔建築物40%,這40%都是供大眾使用,若以外面的土地(大概是指所謂叢林道場、綠地之類的吧?)再加上建物40%,這些都超過S建築師的要求。
S說:公共設施是有嚴謹定義的,若有時間我們可以再來討論,你說的建物那塊,只能叫做「準公共設施」,這一部份我們到審議大會再來說,輸贏不一定啦。
10.倪說:誰最該擔心淹水?慈濟的地相對低窪,若會淹水,慈濟自己會先淹水。..在這裡設輕安居,各位的父母白天可以送到這裡,晚上再回到家,這裡會有全台各地來的志工,服務各位的父母,反而是我們的父母,不住這附近,享受不到....(幹! 我的憤怒從這邊開始蠢蠢欲動...剛剛蔡堆也是這麼說,這個園區,我自己的父母享用不到,因為太遠,我過來這裡做志工服務你們大家的父母....幹,你們慈濟什麼邏輯,強調你們要來照顧我們的父母,然後你們自己的父母丟給別人照顧嗎?這是甚麼鬼孝道?)
假如3週前美東的雨水下在這邊,慈濟這塊就算是湖泊,也沒有用。(幹!倪主播你現在是小孩子耍無賴嗎?如果你恢復成湖泊,若遇見美東的大雨,至少還有一些關鍵時間緩衝,幹,這就是慈濟的傲慢!)
我們要做的事情是,最重要的是要搶救人心的沉淪,教育不能等,搶救沉淪不能等...我說一件事情,士林某個捷運站,某位少女被性侵...如果那些青少年在變壞之前先在這裡先變好.... (幹! 此時我已經忍不住憤怒了,我站起來說,我聽不下去了...你這是殖民地式的做法...轉身離開會場。我心裡大幹,血壓上升,你他媽的講八卦,這些八卦到底跟保護區變更有甚麼關係啊? 我也才剛聽到一個八卦,這一週的新八卦,一位患有憂鬱症的志工,本周二去了慈X內湖基地,有另外2位志工跟她不知如何語言相激,傍晚離開後,晚上就回家跳樓身亡了。你他媽的我就跟你倪主播一起沉淪,要說八卦,我也不是沒有。你這無恥的行徑就跟之前慈濟大喇喇文宣上面寫著,內湖是台北市自殺率最高,慈濟進駐之後,自殺率就下降...幹!消費自殺啊,消費遭受性侵的案件來製造恐怖訴求是吧?還是要凸顯慈濟的法力無邊可以渡化眾人? 慈濟這麼會拯救世人,那應該向法務部申請,在監獄裡面大蓋道場。)
總結論:蔡堆手腕很高,也比較會權衡得失的樣子,其他的人都是小打手,很能夠幫倒忙,前提是:我們要現場反嗆。
以上報告,真的很抱歉,加進了我憤怒,不過,故事這麼寫比較精彩。 (註記:早上4點多寫到現在七點11分。2012.11.19)
我6點半準時到,大湖O閣居民很關心守護聯盟沒到,頻頻詢問。我希望能在大湖O閣區權會之前,由會長邀集管委會,我來簡報企畫案,這樣子,應該可以讓大湖O閣的委員們,在慈濟報告之前,心裡先有個盤算。
慈濟方共來18人,大湖O閣居民3位,里長2位,觀察員2位,再加上主席(S建築師)以及大湖O閣總幹事,與會人士總共27名。會議大約在7點多開始,經過流程上的致詞之後,S建築師先提出50%捐地案的分析,並比較守護聯盟的100%捐地、慈濟0捐地的情況。
1.相方協議不拍照、不錄影。所以沒有照片。慈濟有2、3位使用筆電或平板電腦,很難說他們有沒有錄影。
2.慈濟報告的量體修正為建蔽率35%、容積率120%,樓板面積1萬6千多坪。北基地建物退到大湖O閣視野之外。南基地建物則朝向康湖路,面臨成功路部分則綠化。
3.幸好我們聯盟發表了非常強硬的訴求,由會長具名,S建築師代為宣讀的一份聲明稿,訴求有3,包括:a.此次溝通會不得提交都發局、都委會;b.因為16日前都還沒拿到資料,所以不參加:c. 反對保護區變更,可在目前保護區規範下進行建設即可,無條件撤案。
4.蔡堆的手腕比較厲害,看似誠懇(所以對我們威脅很大),語帶柔性威脅,比方說,我(指蔡堆)請示過上人,上人說,「因緣哪啊未到,阿捏就麥起啊」。此案已經過了15年,因緣一直未到,無法成就這件事,人生還有幾個15年,如果我這一次仍然無法達成任務,我只好自己去向上人請罪(眉批:慈濟儼然是個封建時代的帝國....)。並謙稱自己不懂,對S建築師的提案多有讚美,還說慈濟此次的新提案,跟S建築師的幾乎一樣(眉批:差很多好不好,以樓板面積為例,守護聯盟約4千多坪、S案約8千多坪、慈濟案約1萬6千多坪)。
5.蔡堆之外,其於發言的慈濟人,都在幫倒忙。但不可否認,這些幫倒忙的慈濟人,若在正式公聽會這樣子發言,難免也有民眾會被洗腦,屆時我們只好適時反駁、大嗆特搶一番。
6.慈濟人A大談毛毯的需求有多少,(當然不忘歌功頌德一番),所以需要很大的樓板面積....我認為,慈濟需要的是【物流中心】,設在桃園航空城的工業區比較適當,地又大又便宜,離機場又近。
大湖O閣C主委說,聽完慈濟的毛毯事情,我認為事情還是要回到保護區政策,應該要有另一個思考層次,S建築師剛剛的簡報代表理性的聲音,慈濟應該認真考慮,因為國家政策..保護區變更了就變不回來了。(C主委勝)
7.大湖O閣居民甲,生態與開發相互衝突這需要智慧來解決,以往風災、水災確實有人死亡,S的提案件就專業、都市計劃都是合情合理,也考慮了最大安全。
另外慈濟簡報中說,沒有順向坡、斷層、礦坑等等,請在下一次會議前,提供公正客觀的數據,或是公部門的資料。
第三,關於26日的大湖O閣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請事先提供資料給社區委員先看。
8.大愛倪X鈞主播,先是謙稱自己不專業地提出看法,一副【質詢】S建築師的口氣,說,談到建水保公園,這附近14年來環境的變遷,當初的公投...S說,14年來的變遷,所以慈濟可以再重新辦公投,包括7年前的公展也應該重辦。(S建築師太帥了!)
我聽說那邊有做了一座滯洪池(指大溝溪的滯洪池),滯洪量有13萬立方,比起S建築師提出的這塊基地約估4萬立方,...S回答:滯洪池應該是蓋在下方(指慈濟基地),而不應該蓋在上方(指大溝溪位置),13萬立方蓋在那裡是很糟糕的規畫,如同一座堰塞湖,萬一,哪天暴雨滿水位又恰逢大地震,那不得了,13萬立方衝下來,那很恐怖。(第一回合,S獲勝。)
倪:那聽說康寧抽水站建好後,沒再發生過淹水的事情....S回答:抽水是萬不得已的,大湖的水應該自己負擔,抽水抽到外面,那就是「西把狼、麥西貧道(翻譯:別人死光沒關係,不要死到我就好了)」。抽水站將水抽到外面去,就是抽到淡水河,淡水河若逢大潮,水將會回堵,到時候會淹到萬華一帶,像這種把自己不要的東西丟到別人家的事情,很不好。這種要靠抽水站的做法,結果就是堤防越蓋越高,萬一堤防潰堤,那難以想像。大湖還是應該負擔自己的水量,利用自然地形的吞吐量比較理想。(第二回合,S獲勝。)
倪說,有關於員山子分洪道蓋好之後.....S的回答,類似上面,不再贅述。
S又提到,氣候極端變化不可預測,滯洪池使人誤以為安全而疏於戒備。(第三回合,S獲勝。)
(由於慈濟對於S案提出的50%捐地一直不鬆口),S說,我們最擔心慈濟牆一圍,我們就進不去了,由最壞的角度來看,主事者會變,20-30年後,主事者是否仍舊維持開放的態度,誰都不知道,若是成為公園(指水保公園),則無此疑慮。水保公園就是水保公園、滯洪池就是滯洪池,就是要讓他法定下來。(蔡堆正色表示,慈濟的園區包括花蓮、新店醫院...,都是24小時開放。我很想嗆他說,那前些天現勘,四大金剛站在大門口,連慈濟信眾也進不去是怎麼回事呀?還沒提到警察也在那邊等著抓暴民咧、因為我今天的身分沒辦法去嗆...忍耐、忍耐...)
S說:內湖守護區保護聯盟要求100%捐地。我從來沒有做過,沒捐地、沒做公共設施的案子,這兩項是變更地目理所當然的項目,如果慈濟內湖這個案子沒有符合這兩項,我是對不起我的所學,別人會說我矇著眼做啊! 我抗爭了15年抗爭到什麼,甚麼都沒有,我們幾個要搬家啦...我目前才剛做台X一件300公頃的案子,捐地40%,人家那還是平地,慈濟還是山坡地耶! 慈濟你現在就是100%開發、0公設,縱使是農地變更也有30-40%的捐地。S轉頭問簡報的建設公司高X軒先生,你們公司有沒有做過沒捐地的案子?至少都有30-40%捐地吧。高先生點點頭。
S又說,慈濟如果不捐地、不做公共設施,即使慈濟可以跟都委會都說好讓這個案子過了,往後慈濟的風評很不好,慈濟一輸掉(是指此案縱使過關,慈濟的鴨霸名聲就此建立?),整個社會就連帶輸掉,期待26日的大湖O閣區權會,慈濟過來說明,之後再對大湖里、秀湖里的里民好好開一場公開說明會。
9.慈濟的白目小姐說,關於S說的公共設施部分,如果我們不要執著於公共設施是哪些,慈濟在計劃中有圖書館、輕安居,都是屬於公共建設。佔建築物40%,這40%都是供大眾使用,若以外面的土地(大概是指所謂叢林道場、綠地之類的吧?)再加上建物40%,這些都超過S建築師的要求。
S說:公共設施是有嚴謹定義的,若有時間我們可以再來討論,你說的建物那塊,只能叫做「準公共設施」,這一部份我們到審議大會再來說,輸贏不一定啦。
10.倪說:誰最該擔心淹水?慈濟的地相對低窪,若會淹水,慈濟自己會先淹水。..在這裡設輕安居,各位的父母白天可以送到這裡,晚上再回到家,這裡會有全台各地來的志工,服務各位的父母,反而是我們的父母,不住這附近,享受不到....(幹! 我的憤怒從這邊開始蠢蠢欲動...剛剛蔡堆也是這麼說,這個園區,我自己的父母享用不到,因為太遠,我過來這裡做志工服務你們大家的父母....幹,你們慈濟什麼邏輯,強調你們要來照顧我們的父母,然後你們自己的父母丟給別人照顧嗎?這是甚麼鬼孝道?)
假如3週前美東的雨水下在這邊,慈濟這塊就算是湖泊,也沒有用。(幹!倪主播你現在是小孩子耍無賴嗎?如果你恢復成湖泊,若遇見美東的大雨,至少還有一些關鍵時間緩衝,幹,這就是慈濟的傲慢!)
我們要做的事情是,最重要的是要搶救人心的沉淪,教育不能等,搶救沉淪不能等...我說一件事情,士林某個捷運站,某位少女被性侵...如果那些青少年在變壞之前先在這裡先變好.... (幹! 此時我已經忍不住憤怒了,我站起來說,我聽不下去了...你這是殖民地式的做法...轉身離開會場。我心裡大幹,血壓上升,你他媽的講八卦,這些八卦到底跟保護區變更有甚麼關係啊? 我也才剛聽到一個八卦,這一週的新八卦,一位患有憂鬱症的志工,本周二去了慈X內湖基地,有另外2位志工跟她不知如何語言相激,傍晚離開後,晚上就回家跳樓身亡了。你他媽的我就跟你倪主播一起沉淪,要說八卦,我也不是沒有。你這無恥的行徑就跟之前慈濟大喇喇文宣上面寫著,內湖是台北市自殺率最高,慈濟進駐之後,自殺率就下降...幹!消費自殺啊,消費遭受性侵的案件來製造恐怖訴求是吧?還是要凸顯慈濟的法力無邊可以渡化眾人? 慈濟這麼會拯救世人,那應該向法務部申請,在監獄裡面大蓋道場。)
總結論:蔡堆手腕很高,也比較會權衡得失的樣子,其他的人都是小打手,很能夠幫倒忙,前提是:我們要現場反嗆。
以上報告,真的很抱歉,加進了我憤怒,不過,故事這麼寫比較精彩。 (註記:早上4點多寫到現在七點11分。2012.11.19)
2012年8月4日 星期六
罵幹的方式
⊙張娟芬
(本文歡迎轉載轉貼)
20120803
這幾天中時報系處理黃國昌的新聞,為台灣報業的新聞倫理,創下新低。我以為這是自明之理,也是至明之理;但現在看來,似乎還是需要解釋與論證。好的。Here it is.
1 過去並沒有那麼美。
戒嚴時期,沒有新聞自由可言,這不用多說。解嚴以後,黨報與軍報還是沒有什麼值得誇耀的,這也不用多說。余紀忠手裡的中國時報,似乎被視為台灣報業自由主義的一個據點,這一點,我不盡同意。
關於中國時報,我至少記得兩件事情。
第一件是一九八八年,中國時報記者鄭村棋、吳永毅、張玉琴決定籌組中時工會。資方另外糾集了一批人,也要成立工會。一個產業只能有一個工會,於是形成了資方與勞方賽跑的情形。組工會要三十人連署,資方軟硬兼施勸退勞方工會的連署人,害他們剩下二十九人;但是勞方另外補了一批人進去,仍然合於申請要件。勞工局雙手一攤,要求兩個工會協調。九月四日,工會勉強成立了;九月十二日,中國時報解雇鄭村棋,把吳永毅與張玉琴調到編譯組。他們三人向勞工局申訴,吳永毅與張玉琴不服調動,還是去採訪組上班,三日後被解雇,理由是曠職。在衝突中,吳永毅被鐵門夾傷送醫。
那是余紀忠手裡的中國時報:要組工會就開除。
第二件事情是中國時報記者跑了一個珍貴的獨家新聞,不利於長榮集團。稿子被硬生生壓下了,直到那則新聞紙包不住火,其他的媒體都知道了,中國時報才放這篇稿子通行,因為余老闆和張榮發素有私交。那位記者憤而辭職。我忘記了他的名字,那又是前網路時代,所以孤狗不著。但是莊慧良在《批判與再造》第九期寫過一篇〈市場囚籠裡的台灣媒體〉,裡面有提到這件事。http://critiqueandtransformation.wordpress.com/2005/07/01/%E5%B8%82%E5%A0%B4%E5%9B%9A%E7%B1%A0%E8%A3%A1%E7%9A%84%E5%8F%B0%E7%81%A3%E5%AA%92%E9%AB%94%E8%8E%8A%E6%85%A7%E8%89%AF/
這也是余紀忠手裡的中國時報:新聞價值比不上報老闆的人情。
過去並沒有那麼美。我說這些並不是故意要批評中國時報,我相信其他報紙的糟糕往事也不遑多讓。只是因為我待過中國時報,所以比較知道他的底細而已。說這些往事是要先表明,我對台灣媒體的水準,並沒有不切實際的浪漫期待。此次中國時報干犯眾怒,絕對不是因為他過去有自由主義傳統,所以我們「愛之深責之切」。我狂怒是因為他這次太低級了。
2 中時錯在哪裡?
中時報系這次處理黃國昌的新聞,令我無法忍受。
黃國昌的抗議與發放走路工事件,前後有時間差,兩群人無交集。這是一開始就很明確的事實,不是抽絲剝繭以後才慢慢發現的;中時報系沒有理由誤會。將兩事混為一事,是惡意,不是過失。
中時報系把疑雲貼到黃國昌身上,然後伺機而動,要他自證無辜,其實是逼他出來開記者會,期待他犯錯。他很冷靜,那就讓旺中集團的中天、中視記者搧風點火惹他生氣。但黃國昌不是陳幸妤,他還是不上鉤。於是新聞定調說他怎麼那麼淡定,怎麼不熱衷於追查真相,其中必然有詐。
把舉證責任放在黃國昌身上,這是有罪推定。如果記者有某種原因真誠地相信黃國昌涉嫌,尚且應受批評;但我看見的是,黃國昌從頭到尾是一個沒有嫌疑的人,中時報系一路痴纏,純然是惡意。傅爾布萊特獎學金是難得的榮譽,黃國昌是多麼優秀用功的學者,然而中天記者問他是否令中研院蒙羞。
有作假前科的林朝鑫,是否令中時報系蒙羞?作假做得那麼蠢,用自己的真跡寫黑函,是否令中時報系蒙羞?與走路工的源頭有瓜田李下的神秘巧合,是否令中時報系蒙羞?現在看來,以上問題的答案都是否定的。兩者旗鼓相當,烏賊豈能使墨魚蒙羞。
中時報系在林朝鑫有疑處不疑,在黃國昌無疑處偏偏要疑。其間的奧妙,馮光遠寫得最好:「可是當林朝鑫跟發走路工的張文霖被指出原來有著致理技術學院進修部的奇妙關係時,我覺得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的砲管怎麼突然都打結了?不是要追到底嗎?不是嘶吼聲聽起來都大義凜然嗎?不是痛恨反旺中的人怎麼這麼沒格嗎?不是要好好給學生們上一課嗎?不是懷疑拿傅爾布萊特獎學金的黃國昌是這兩天才搭上這獎學金專車的嗎(特別跟大家說明,郭崇倫是中國時報體系有史以來唯一拿過傅爾布萊特獎學金去芝加哥大學深造過的同仁)?不是一直逼黃國昌負舉證責任嗎?不是說連網友都覺得「離譜、痛心」嗎?不是鐵證如山、不容抵賴嗎?不是周刊記者一路跟著發放走路工的白衣女,全部過程都經周刊記者直擊、拍照存證了嗎?不是都想要好好幫蔡衍明老闆立幾個大功嗎?不是這不是那嗎?(如果一口氣唸下來,會有一種說不出的快感)」
中時報系用並置、連結與暗示,讓讀者產生「反旺中學者黃國昌雇用走路工」的印象,但在措辭上十分小心、機巧,不直接說出這句話。這種新聞也許不犯法,可是犯賤。
3 寫了相關新聞的記者
如果編輯改了你的稿子,大幅更動你的立場,登在報上還掛你的名字,那我同情你,並支持你有澄清的權利,以及其後繼續任職、不被秋後算帳的權利。記者的作品雖然是職務著作,但他人仍不得歪曲、割裂或竄改。你可能還應該蒐證告你的主管。
但是你必需公開澄清。否則我們怎麼知道?
如果一篇見諸報端的文字,署了你的名字,你不公開否認,只是私底下辯解說那不代表你的想法,你不用為它負責,則我將驚駭不已。我們對倫理的看法怎麼可以敗壞至此?
如果寫這樣的稿件,其實也不合你的良心,但是你身在雇傭關係裡,不得不低頭;那你應當不會否認我這樣描述你:「在保住飯碗與堅持良心的兩難裡,你選擇了飯碗。」「只要以飯碗相脅,你就會在良心上讓步。」
字典裡面,對於「打手」的定義,差不多也就是這樣。
4 中時報系的其他記者
我不認為一個人在某公司任職,就表示他從頭到腳都同意那個公司的一切作為。哪有這種賣身契。蘋果日報一天到晚做「3D性侵示意圖」來意淫被害人,也總是偷窺性少數;許多朋友拒寫中時、轉戰蘋果,難道就表示他們同意這些做法嗎?
我不同意漫無邊際地把所有在中時報系工作的人,都當作共犯。哪有這種連坐法!有人說不要苛責媒體同業,有人說都是共犯都要負責。我的看法是冤有頭債有主,寫了相關新聞的人當然有責任,這不叫「苛責」;沒有寫、也沒有參與這件事情的人,不應該受到株連。
這種時候,承受最大壓力、內外交迫的,絕對不是老闆的哈巴狗,而是那些在工作崗位上堅持理想的人。只有他們會因為中時報系的嚴重犯規,而感到痛苦、受辱。對中時報系員工進行無差別的指責,是不公道的。就像老師看到學生上課姍姍來遲,破口大罵;可是他罵到的都是那些沒遲到的倒楣學生。
我一九九二年進中國時報,一九九六年離開,那是我唯一的體制內經驗。雖然離開體制已久,但我向來尊敬在體制內努力的人。體制內改革絕對沒有比較容易,我誠心誠意地這樣認為。
5 新聞倫理的歷史新低
我想回應PNN鐘聖雄所寫的〈「平庸之惡」的背後〉http://pnn.pts.org.tw/main/?p=45052 。文中的受訪者提出幾個論點:媒體的單一化、狗仔追殺,都不是旺中獨有的現象,網友把第一線記者視為「共犯」,人肉搜索、文革公審,是不公平的事情。
言論單一,這指的大概是聯合、自由;狗仔追殺,當然是蘋果。我同意那些問題都存在,反正大家都很爛就對了。
不過我的看法是,惡意以新聞方式製造假象、摧毀反對者的名譽,因為容易以假亂真,會令當事人百口莫辯,所以比一言堂和狗仔追殺更嚴重。一言堂與狗仔追殺都是在新聞呈現上能夠輕易辨認的。可是中時報系對黃國昌的抹黑,如果不是透過網路看到黃國昌的說法的話,單從形式上是不容易發現其中問題的。
平面媒體捏造新聞的例子,我僅記得自由時報以合成照片,批評馬英九的車隊與民爭道。旺中集團這次追殺黃國昌的規模,遠遠勝出,應無疑問。
更不要說,旺中集團追殺黃國昌的做法,大有殺雞儆猴之意。他就是故意做得過火,以傳遞「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訊息給所有反對者,不是嗎?報紙、電視加狗仔,抹黑、圍剿加騷擾,這就是媒體黑道在展示火力,不是嗎?
但是這次偏偏是「逆我者『昌』」,哈哈。踢到鐵板。
這不是蔡衍明第一次尋仇。二○○九年的時候,中時集團曾經刊登三位NCC委員的照片,要求他們道歉。但那時候,蔡衍明登的是廣告。這一次,他用的是新聞。上一次粗暴直率,這一次,有了專業新聞工作者的細膩。看來他真的找到了得力助手。
所以我認為這是歷史新低。中時集團想要一勞永逸的讓反對者噤聲。
據鐘聖雄報導,中時的主管說,「同仁接受採訪指示去報導,如果不合某些網友看法論點,就認為是共犯,有需要用這麼強烈的字眼嗎?」既然是「接受採訪指示去報導」,那想必是指寫了相關新聞的記者。主管的言下之意似乎是:「我們也只不過是奉命行事呀。」
不,你不是一截木頭,你有思想、判斷與行為的能力。如果你認為這樣的新聞處理合乎倫理,你就站出來捍衛它;如果你也承認這不合倫理,你就必須承認你共同促成了此事的發生。
字典裡面,關於「共犯」的定義,差不多就是這樣。
也許你會說:我不做,別人也會做。那有什麼差別?
差別是:你不做,你就不是共犯。你做了你就是。
6 因為人有靈魂
當新聞倫理創下歷史新低,我們的核心價值彷彿也將被磨損。
核心價值是重要的,因為人有靈魂。這一次奧運,瑞士足球選手發表仇視韓國人的言論,立刻被開除。希臘三級跳遠選手發表仇視希臘非裔移民的言論,也被開除。運動員說錯話跟踢球或跳遠有什麼關係?沒有直接關係。他可能還是可以踢好球,跳很遠。但是人有靈魂,有某些事情我們覺得一定要清楚明確地捍衛它,即使那不是一個務實的選擇。
就因為這樣,才會有那麼多其實和中國時報僅僅沾著一點邊的人,跳出來說我恥於與他為伍,我不寫了。我認識其中很多人,不過我沒有問過他們為何這樣做。我的理解是,我們都知道自己是無力者,手上僅有幾粒微塵。即使如此,我們還是奮力擲出,因為那是我們罵幹的方式。
我希望不對其他人造成表態的壓力。但我也希望更多人能夠認知到這個危機時刻,說點什麼,做點什麼,彷彿多收集一份憂心,就能夠抵擋毀壞的力量。
有人激動地點名這人那人,逕自宣布這樣就是共犯,那樣也是共犯。在我看來,把事情弄成「表態」就已經弄擰了。核心價值必須出自真誠的信仰,不是出自集體的壓力。拿香對拜是沒有意義的,心不誠就不靈了。
我有時候真的覺得倫理怎麼如此敗壞。我讀到網路上有人在提到林朝鑫的時候,一定故意稱他為「中國時報○○○的同事林朝鑫」,然後說林朝鑫作假新聞,那○○○的新聞是怎麼做的,○○○踹共。
親愛的。中時報系把黃國昌和走路工並置處理,說:你們都抗議旺中,一人拿錢,全部有罪。其實抗議旺中是事實,但有人拿錢,有人沒拿錢。現在你也把○○○和林朝鑫並置處理,說:你們都是中時報系,一人作假,全部有罪。都是中時報系是事實,但有人作假,有人沒作假啊!我覺得中時報系很低級,你也很低級。請你想一個不低級的罵幹的方式。一個不會刮傷靈魂的,罵幹的方式。
7 中時報系失格
回應王健壯先生的文章〈媒體不應也不必與學者為敵〉之前,先說我知道的一件事。王健壯二○○六年回到中國時報擔任總編輯,幾年後離開;時機,十分巧合的,就是蔡衍明入主之後不久。所以不同意王健壯的朋友們請不要對他個人展開惡意的臆測。
王健壯的文章大要有二:一,NCC的決議是否適法、反旺中學者的論證是否成立,尚可商榷。二,中時報系的回應不當,蔡衍明太好鬥,他不應該與學者為敵。
我的批評有二。第一,中時報系如果認為NCC處置不公,甚至認為切割中天的附加條款有違憲之虞,那蔡衍明應該打憲法官司,而不是打黃國昌,更不是用這種以假亂真的方式打。
第二,中時集團處理黃國昌新聞的方式,哪裡只是鬥性堅強的問題而已!媒體如果有道理,批評誰都行,學者自無豁免權。但中時報系為了私利,惡意製造莫須有的疑雲,在不違法的前提下巧妙佈局,「意思到了,可是不明講,所以不能告」,而這一切都以「新聞」的形式出現!這是嚴重的犯規,應該舉紅牌!任何對於新聞專業稍有認識、稍有堅持的人,怎麼可能不憤怒?
再說一次,這是台灣報業新聞倫理的歷史新低,斯可忍,孰不可忍?
王健壯文中談到與NCC相關的問題,不同意見可以參見黃丞儀的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notes/cheng-yi-huang/%E5%AA%92%E9%AB%94%E4%B8%8D%E6%87%89%E4%B9%9F%E4%B8%8D%E5%BF%85%E8%88%87%E6%B3%95%E5%BE%8B%E7%82%BA%E6%95%B5/10151090970708809
簡單的說,王健壯認為現行法律無法阻止旺中併購中嘉,所以NCC許可此案沒有錯,而附加條款侵害財產權,可能違憲。黃丞儀認為NCC本來就有「准」或「不准」的行政裁量權,王健壯彷彿認為NCC「別無選擇」必須許可,那是錯誤的法律見解。NCC 的附加條款說旺中必須切割中天才可以併購,可見NCC也認識到媒體的垂直整合,會對言論市場有不利影響;既然這樣,那根本就應該駁回旺中案才對。
我此文的重點是,無論NCC做對做錯,無論反旺中學者說對說錯,中時報系踐踏新聞倫理、追殺黃國昌的做法,都是不能忍受的。就算NCC做對了而反旺中人士說錯了,中時報系還是失格。嚴重的失格。
8 我認為他在放屁。
今天的新聞說,中時報系讀了王健壯的文章,同意停戰。張景為轉述,蔡衍明「欣然接受」,而這「代表旺中對外界批評的善意回應」。張景為說,中時從來沒有開戰,只是討論問題,隨時都在檢討。
啊!飛彈射了一輪以後,把支架收起來,地面掃一掃。我們從來沒有開戰。我們一心追求和平。
我認為他在放屁。
再次重申:我並沒有用什麼偉大的標準在批評中國時報。一個失格的媒體,使台灣報業的新聞水準跌破了底線,我們再怎麼降格以求,也不能是非不分。
試想十年以後(假如台灣的核電廠都還撐住的話),新的一代首次聽說了黃國昌事件,瞪大眼睛說:「太離譜了吧,怎麼會這樣?那你們怎麼回應?」
我們怎麼回應?
十年後的你,要如何回答才不會臉紅,你現在就應該那樣做。
9 討厭的小餅乾
其實這一陣子,我一直被一種荒謬感所籠罩。在我心裡,蔡衍明始終是個賣小餅乾的商人,而我從來都討厭他的小餅乾。如果台灣人從三十年前開始就有比較好的零食品味,愛吃孔雀餅乾或可口奶滋,會不會比較好呢?
10 這是我罵幹的方式。
這是我罵幹的方式。
2012年7月30日 星期一
若你看得到,就仔細看--《謊言的年代》
我讀我思-若你看得到,就仔細看
2012-07-22 00:56 新聞速報 【張鐵志】
▲葡萄牙作家薩拉馬戈2006年底在墨西哥國際書展上朗讀自己的作品。(本報資料照片)
這不僅是個謊言的年代,還是個失去抵抗的想像力的年代,但薩拉馬戈鼓舞人們不要氣餒,要透過行動讓這個世界變成一個更好的地方。這本用隱喻與寓言來探索世界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的筆記《謊言的年代》,透過最直接的批判,讓人們張開眼睛去洞察世界,不再盲目。
若你看得到,就仔細看
若你能仔細看,就好好觀察
這是薩拉馬戈在其小說《盲目》上的一段話。某日當他在改版上市的《切.格瓦拉:革命前的摩托車日記》的封套上發現他的這段話被引用時,他說,「突然之間,對於迫切恢復視力,對抗盲目,我有了深刻的理解和洞穿的眼力。我之所以能如此,是不是因為我已經看見了那些書中未被實際寫下的字句?或者,是否因為今天的世界變得更加需要對抗陰暗?我不清楚。但是,若你能看得到,那就好好觀察吧。」
是的,今天的世界更加需要對抗陰暗,因為,這是一個「謊言的年代」。這本書,一個擅長用隱喻與寓言來探索世界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的筆記,是要透過最直接的批判,讓人們張開眼睛去洞察世界,不再盲目。
人道主義核心關懷
薩拉馬戈的人生其實就是伴隨著葡萄牙顛簸的政治史,而且文學之外,他也始終以不同方式介入政治。
1926年,薩拉馬戈四歲時,葡萄牙出現軍事政變,而後轉變為一個法西斯政權。1969年,充滿政治熱情的薩拉馬戈加入共產黨;五年後,「康乃馨革命」爆發,左翼政權上台,葡萄牙開始走向民主化,薩拉馬戈也被任命為國有報紙的主管。但75年11月,在一次不成功的政變後,葡萄牙出現一個採取社會民主路線的新政府。作為共產黨員的薩拉馬戈因此被報社開除。
此時五十多歲的薩拉馬戈決定開始做為專業作家。而他上次出版小說,也是他第一次出版,是23歲。他說,「被開除是我生命中最幸運的事情。這個事件讓我停下來思考,開啟了我作為一個作家的新生命。」
然後是一本接一本小說,並且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
2008年9月開始到2009年8月期間,他開始寫部落格,然後集結成為這本英文書名叫做「筆記」的書。在這一篇篇短小而犀利的篇幅中,我們看到一個強烈人道主義的左翼知識份子,如何嚴厲地批評小布希和義大利總理、批評以色列政府;他也寫他在墨西哥聽馬科斯演講的激動,寫轉型正義、關達那摩監獄、這個世界對女人的壓迫。
薩拉馬戈的核心關懷是這個世界被「組織性的謊言」編織而成的網所覆蓋。他們說我們作為選民是國家的主人,他們說我們做為消費者是市場的主人,但其實我們是被政客和企業所矇騙、操弄、支配。當然做為一個馬克思主義者,薩拉馬戈更激烈批評了宗教的謊言。
批判民主偽善面目
薩拉馬戈對當代民主的實踐也是充滿了懷疑:
「我們錯誤地認知民主便只限定在所謂政黨、國會和政府這些計量的數字與機制的運作,絲毫不去注意它們的實質內涵,並且放任它們扭曲、濫用選票所賦予它們的位置以及責任……我拒絕接受,現行的民主模式,會是統治與被統治的關係裡,唯一一種可行的道路……我們明明就在餵養著這些禍害,卻表現得像是發明了一種萬物通用的萬靈藥方,能夠治癒在這星球上六十億居民的身體與靈魂:服用我們這款民主靈藥,一次十滴,一天三次,你就能永遠歡樂下去。而真相是,真正而且唯一致命的罪孽,就是偽善。」
這個對民主的偽善與謊言的批判是左翼思想的根本傳統。薩拉馬戈說的對,政治民主不可能脫離經濟與文化的民主而存在,現行的民主也不是這個世界唯一的可能。然而,我們也不能否定「資產階級民主」而淪為左翼威權統治的辯護者(當前最明顯的就是中國的新左派學者,以批評西方民主來將現行中國的政治模式合理化)。關鍵不是要揚棄現在的自由主義民主(對個人權利的保障、對政治權力的制衡等),而是要不斷深化,讓公民能更積極地參與公共事務,更好地控制掌權者。
當然,資本主義體制中民主面臨的最大問題,是真正影響公共事務的不是人們選出的政府,而是沒有人民賦與正當性的市場:
「人民並未選擇能管控市場機制的政府,相反的,是市場在各個層面上,透過政府,把人民交到市場機制的操弄之下。而我如此的談論市場機制,唯一的理由就是在今日,它是特出、統合而唯一的權力,是全球經濟和金融的強權,這種強權並非民主,因為它從未經由人民選舉;這種強權不是民主,因為它從未交由人民統治;而最後,這種強權不屬民主,因為它並未以人民福祉為其目標。」
但即使他從左翼的觀點嚴厲批評了資本主義與現行的民主,他對當代的左派評價也很低:「左派對於他們所居住的這個世界,一點操他媽的理念想法都沒有。」「左派還是繼續他們那懦夫般的態度,不思考,不行動,不冒風險往前踏出步伐。」
拒絕盲目鼓舞思考
因而,這不僅是個謊言的年代,還是個失去抵抗的想像力的年代,是我們自己從戰場上撤退了:「我們已經喪失了分析這個世界上正發生事情的批判能力。我們看來是被鎖藏在柏拉圖的洞穴裡,業已拋棄我們思考和行動的責任。我們已經讓自己成了無法憤怒的呆惰生物,無法拒絕隨波逐流,失去了向我們最近的過去,那些崢嶸的人與事,發出異議的能力。我們已經來到了文明的終點,而我並不歡迎那象徵終結的最後號角聲。」
但薩拉馬戈鼓舞人們不要氣餒,要透過行動讓這個世界變成一個更好的地方。尤其,「如果一個作家屬於他所身處的那個時代,倘若他沒有受到過去的鎖鏈綑綁,他就必須知道他生而為人的這個時代當中所發生的各種問題……最要緊的是,當世界需要批判觀點的時候,文學就不應該遺世而孤立。」
所以,請走出暗黑的洞穴,張開你的眼睛,拒絕盲目。(本文摘刊自時報出報新書《謊言的年代:薩拉馬戈雜文集》的導讀)
2012年7月26日 星期四
暫時性預防危害措施
(三)水土保持措施計畫
基地施工前即先設置臨時性滯洪池,並於基地四周設置警告標誌,施工 時配合地形變化設置相關臨時排水溝、防災小土堤及坡面覆蓋等設施。開發 期間如遇颱風或地震等天災,則需依相關計畫執行緊急應變措施及處理程序 ,確保基地及其周圍安全,施工期間相關防範措施如下:
1.安全排水
(1)臨時截、排水溝 永久性排水系統未施設前,地貌將因開發行為而有所變化,例如地 表原有植被狀態遭到破壞、集流時間縮短及地表逕流增加等,當豪雨來 臨時可能造成漫流情況而引發土石災害。故本案規劃以挖掘土溝方式設 置臨時截、排水設施,將施工中之逕流水導入臨時性滯洪池。
第八章 環境保護對策、替代方案 8-5
(2)臨時性滯洪設施
基地因開發行為將改變原有地貌及植被狀態,進而增加洪峰流量, 故於施工初期即施作臨時性滯洪池,以達降低洪峰流量、遲滯洪峰到達 時間及增加入滲之功能,地表逕流水由臨時排水溝匯流至臨時性滯洪 池,經滯洪後再排放至下游,以降低對下游排水渠道之衝擊。
2.泥砂控制措施 配合開發範圍於開發區塊四周佈設臨時排水設施及防災性土堤,依開 發高程變化,隨時改變其佈設位置,確保泥砂不外移。由於開發過程中祼 露面積增加,部份植生護坡尚未能發揮功能,下雨時逕流含泥砂成分增多, 對下游河川及環境將造成影響,故於開發前即挖設臨時性沉砂池,攔阻基 地產生之泥砂,施工中視下雨情形不定時期清理臨時性沉砂池,以維持臨 時性沉砂池之功能。
3.坡面臨時保護措施 開發過程中邊坡或地面祼露未完成植生前,若遇降雨則容易被沖刷, 為有效防止施工中坡面沖刷,需於施工中準備足量之PE 塑膠布、稻草蓆, 遇汛期或颱風來臨前利用PE 塑膠布、稻草蓆鋪設於暫時裸露的坡面上,以 保護坡面並防止因逕流而造成坡面沖蝕及崩塌。
(四)防災計畫
本案開發除於開發前依據基地地質、地形現況擬定各項完善之水土保持 措施外,對於施工時可能衍生之各種災害,亦須事先加以設想及防範,故就 施工期間可能發生之災害及其防範措施說明如下:
1.施工初期災害預防
(1)臨時性滯洪沉砂池構築 由於開發中祼露面積增加,部份植生護坡尚未能發揮功能,下雨時 逕流含泥砂成分增多,對下游河川及環境可能造成影響,故於施工初期 土方工程施作前,即挖設臨時性滯洪沉砂池,攔阻基地產生之泥砂,確 保基地之開發不致影響下游安全。
(2)施工初期便道 基地內既有道路已完備,可利用既有道路運送各項施工機具,並供 人員進出工區之用。
(3)初期臨時性排水及防砂設施施作 施工初期臨時性排水及防砂設施應配合土方工程施工位置設置,確 第八章 環境保護對策、替代方案 8-6 保控制基地開發整地產生之逕流量及泥砂量,使不致影響下游安全。
(4)防災設施維護 各項防災設施應於每日施工結束後重新檢查巡視,如發現防災設施 功能不足,應立即修復。
2.施工中期災害預防
(1)聯絡道路 基地主要聯絡道路之拓寬應配合整體施工進度施作,並於道路設置 截排水溝及攔砂設施,防止道路成為逕流集中處而造成破壞。
(2)土方回填 施工中土方之回填,其填方區應分層滾壓,每層以三十公分至五十 公分為限,並以修正式夯實試驗之相對夯實度達百分之九十以上為準。
(3)加強臨時性排水設施 基地整地工程施作時,應配合整地進度適當調整各臨時排水路,並 配合各主要排水溝渠,視現地需要增設臨時排水溝渠支線,攔阻導引地 表逕流。
(4)加強臨時性沉砂設施 配合基地整地工程進度,於適當地點機動設置小型臨時沉砂設施, 施工中視下雨情形不定時清理臨時性沉砂池,以維臨時性沉砂池之功 能,確保基地泥砂不致外移而造成影響。
(5)加強整地區域地表覆蓋 整地工程施工前,應確實作好放樣工作,減少地表裸露面積。為有 效防止施工中坡面沖刷,於施工中準備足量之PE 塑膠布或稻草蓆,於遇 汛期或颱風來臨前鋪設於暫時裸露坡面上,以防止因逕流而造成坡面沖 蝕及崩塌,一達設計整地高程,立即執行植生工程。
(6)地表沖蝕溝整治 一發現坡面產生沖蝕溝,應立即加強地表逕流排除導引及坡面沖蝕 溝整治工程,避免沖蝕溝擴大產生災害。
(7)加強臨時擋土設施安全 開挖區域設置之臨時擋土設施,應確實施作並定時檢查確認,以確 保基地整體施工安全。
第八章 環境保護對策、替代方案 8-7
(8)防災設施維護 各項防災設施應於每日施工結束後重新檢查巡視,如發現防災設施 功能不足,應立即修復。
3.施工後期災害預防 (1)全區植生計畫施作 全區已達設計高程,應立即依植生計畫施作,並進行植生養護,以 期全面植生覆蓋。 (2)全區排水系統清淤 全區工程完工後,應確認排水溝、滯洪池及沉砂池等設施無淤泥淤 積阻塞,以確保排水系統功能正常運作。 4.配合之防災措施 (1)危石、鬆方及地震防範措施 計畫區因開發作業而產生之鬆方、危樹及危石等危險區域,宜設置 臨時性鐵絲網、圍籬及安全防護網等施工安全維護措施,並設置警告標 示牌,以防閒雜人闖入導致發生危險。 (2)暴雨防範措施 開發期間若遇暴雨經常會造成嚴重之災害,故於施工期間應隨時注 意氣象局有關暴雨之發佈預警,並提早採取相關因應措施,確保工地施 工順利安全並避免災害發生。茲將應有的防範措施簡述如下: A.事先將相關之機械、構造物等用鐵線支架固定,並確保基地有足夠之照 明及發電設備,以防災害擴大。 B.開發區之臨時性排水溝應清理疏濬,於尚未開發完成之邊坡處,立即堆 置防災小土堤及砂包等設施,防止崩塌落下。 C.裸露區事先鋪設塑膠布,防止雨水直接打擊土壤,造成泥砂大量流失, 危險區可用蛇籠加以固定,事後再撤除。 D.為避免因天候影響而造成施工中災害,施工期儘量選在非汛期。 二、營運期間 (一)安全排水 1.各排水系統中,設置消能跌水及沉砂設施,避免流速過快造成排水系統毀壞 而釀成災害。 第八章 環境保護對策、替代方案 8-8 2.各主要排水系統定期查驗(每年1~2 次及颱風豪雨過後),遇有排水構造物 毀損或水路淤塞,立即妥善處理並清理沉砂池之泥沙,避免造成更大災害。 (二)道路安全維護 1.依據道路工程設計規範之相關規定規劃設計本計畫道路線形及縱坡。 2.路基夯實度達95%以上,以確保路基之安全穩固。 3.經常檢修路面,以維護道路鋪面之完整並確保行車安全。 (三)園區安全 1.園區各項軟硬體設施之安全管理與維護費用編列為經常性支出,維護執行機 關為獨立單位,以便定期檢修各項設施之使用狀況。 2.安全管理與維護工作包括: .園區服務–清潔、土建修繕、機電設備維護及其它服務項目等。 .園區交通–對外交通、道路鋪面維護。 3.定期舉行各種防災、救災演習,並明確標示逃生路線。 (三)災害應變 1.颱風 台灣地處亞熱帶地區,常有颱風及暴雨等天然災害,颱風來臨時常帶來 大量雨水而造成水災,故除前述相關施工中之防災措施外,仍需規劃水災搶 救措施,茲對本案水災應變措施說明如下: (1)定期派員檢查各項水土保持設施以確保各項設施之功能。 (2)颱風來臨前,派員疏浚排水設施及滯洪沉砂設施之淤砂,使地表逕流水 達到有效疏浚。 (3)成立緊急救災小組以因應緊急狀況,於災害發生時執行人員疏散、搶救 及醫療救護等服務。 2.地震 台灣地處地震帶,地震情形相當頻繁,因此需事先預防才能將可能發生 的災害損失降至最低,茲對本案地震災害應變措施說明如下: (1)準備消防、逃生及醫療等設備,以備不時之需。 (2)明確標註災害發生時之緊急疏散路線。 (3)宣導人員於災害發生時,迅速關閉施工機具,向附近空曠地方疏散。 第八章 環境保護對策、替代方案 8-9 (4)成立緊急救災小組以因應緊急狀況,於災害發生時執行人員疏散、搶救、 醫療救護等服務。 8.1.7 交通運輸計畫 一、施工期間 為降低施工車輛對道路交通之影響,本案將採行下列措施: (一)施工區出入口放置明顯障礙物及警告標誌,提醒駕駛人提高警覺。 (二)安排適當運輸時間,避免利用交通尖峰時段及夜間進行運輸。 (三)施工車輛進出工地加強車輛清洗。 (四)嚴禁運輸車輛超速、超載。 (五)規劃適當運輸動線及臨時停車空間,避免車輛停放路而旁妨礙交通。 (六)嚴禁施工車輛駕駛人超時工作或飲酒,以維交通安全。 (七)施工車輛隨時保養及檢修,降低意外事故發生率。 二、營運期間 (一)園區內規劃足夠之停車位,避免車輛停放路邊。 (二)園區設立交通標誌,有效引導車輛進出。 (三)遇特殊天文星象日車流量較大時段,派員於鄰近路口進行交通引導及管制。
基地施工前即先設置臨時性滯洪池,並於基地四周設置警告標誌,施工 時配合地形變化設置相關臨時排水溝、防災小土堤及坡面覆蓋等設施。開發 期間如遇颱風或地震等天災,則需依相關計畫執行緊急應變措施及處理程序 ,確保基地及其周圍安全,施工期間相關防範措施如下:
1.安全排水
(1)臨時截、排水溝 永久性排水系統未施設前,地貌將因開發行為而有所變化,例如地 表原有植被狀態遭到破壞、集流時間縮短及地表逕流增加等,當豪雨來 臨時可能造成漫流情況而引發土石災害。故本案規劃以挖掘土溝方式設 置臨時截、排水設施,將施工中之逕流水導入臨時性滯洪池。
第八章 環境保護對策、替代方案 8-5
(2)臨時性滯洪設施
基地因開發行為將改變原有地貌及植被狀態,進而增加洪峰流量, 故於施工初期即施作臨時性滯洪池,以達降低洪峰流量、遲滯洪峰到達 時間及增加入滲之功能,地表逕流水由臨時排水溝匯流至臨時性滯洪 池,經滯洪後再排放至下游,以降低對下游排水渠道之衝擊。
2.泥砂控制措施 配合開發範圍於開發區塊四周佈設臨時排水設施及防災性土堤,依開 發高程變化,隨時改變其佈設位置,確保泥砂不外移。由於開發過程中祼 露面積增加,部份植生護坡尚未能發揮功能,下雨時逕流含泥砂成分增多, 對下游河川及環境將造成影響,故於開發前即挖設臨時性沉砂池,攔阻基 地產生之泥砂,施工中視下雨情形不定時期清理臨時性沉砂池,以維持臨 時性沉砂池之功能。
3.坡面臨時保護措施 開發過程中邊坡或地面祼露未完成植生前,若遇降雨則容易被沖刷, 為有效防止施工中坡面沖刷,需於施工中準備足量之PE 塑膠布、稻草蓆, 遇汛期或颱風來臨前利用PE 塑膠布、稻草蓆鋪設於暫時裸露的坡面上,以 保護坡面並防止因逕流而造成坡面沖蝕及崩塌。
(四)防災計畫
本案開發除於開發前依據基地地質、地形現況擬定各項完善之水土保持 措施外,對於施工時可能衍生之各種災害,亦須事先加以設想及防範,故就 施工期間可能發生之災害及其防範措施說明如下:
1.施工初期災害預防
(1)臨時性滯洪沉砂池構築 由於開發中祼露面積增加,部份植生護坡尚未能發揮功能,下雨時 逕流含泥砂成分增多,對下游河川及環境可能造成影響,故於施工初期 土方工程施作前,即挖設臨時性滯洪沉砂池,攔阻基地產生之泥砂,確 保基地之開發不致影響下游安全。
(2)施工初期便道 基地內既有道路已完備,可利用既有道路運送各項施工機具,並供 人員進出工區之用。
(3)初期臨時性排水及防砂設施施作 施工初期臨時性排水及防砂設施應配合土方工程施工位置設置,確 第八章 環境保護對策、替代方案 8-6 保控制基地開發整地產生之逕流量及泥砂量,使不致影響下游安全。
(4)防災設施維護 各項防災設施應於每日施工結束後重新檢查巡視,如發現防災設施 功能不足,應立即修復。
2.施工中期災害預防
(1)聯絡道路 基地主要聯絡道路之拓寬應配合整體施工進度施作,並於道路設置 截排水溝及攔砂設施,防止道路成為逕流集中處而造成破壞。
(2)土方回填 施工中土方之回填,其填方區應分層滾壓,每層以三十公分至五十 公分為限,並以修正式夯實試驗之相對夯實度達百分之九十以上為準。
(3)加強臨時性排水設施 基地整地工程施作時,應配合整地進度適當調整各臨時排水路,並 配合各主要排水溝渠,視現地需要增設臨時排水溝渠支線,攔阻導引地 表逕流。
(4)加強臨時性沉砂設施 配合基地整地工程進度,於適當地點機動設置小型臨時沉砂設施, 施工中視下雨情形不定時清理臨時性沉砂池,以維臨時性沉砂池之功 能,確保基地泥砂不致外移而造成影響。
(5)加強整地區域地表覆蓋 整地工程施工前,應確實作好放樣工作,減少地表裸露面積。為有 效防止施工中坡面沖刷,於施工中準備足量之PE 塑膠布或稻草蓆,於遇 汛期或颱風來臨前鋪設於暫時裸露坡面上,以防止因逕流而造成坡面沖 蝕及崩塌,一達設計整地高程,立即執行植生工程。
(6)地表沖蝕溝整治 一發現坡面產生沖蝕溝,應立即加強地表逕流排除導引及坡面沖蝕 溝整治工程,避免沖蝕溝擴大產生災害。
(7)加強臨時擋土設施安全 開挖區域設置之臨時擋土設施,應確實施作並定時檢查確認,以確 保基地整體施工安全。
第八章 環境保護對策、替代方案 8-7
(8)防災設施維護 各項防災設施應於每日施工結束後重新檢查巡視,如發現防災設施 功能不足,應立即修復。
3.施工後期災害預防 (1)全區植生計畫施作 全區已達設計高程,應立即依植生計畫施作,並進行植生養護,以 期全面植生覆蓋。 (2)全區排水系統清淤 全區工程完工後,應確認排水溝、滯洪池及沉砂池等設施無淤泥淤 積阻塞,以確保排水系統功能正常運作。 4.配合之防災措施 (1)危石、鬆方及地震防範措施 計畫區因開發作業而產生之鬆方、危樹及危石等危險區域,宜設置 臨時性鐵絲網、圍籬及安全防護網等施工安全維護措施,並設置警告標 示牌,以防閒雜人闖入導致發生危險。 (2)暴雨防範措施 開發期間若遇暴雨經常會造成嚴重之災害,故於施工期間應隨時注 意氣象局有關暴雨之發佈預警,並提早採取相關因應措施,確保工地施 工順利安全並避免災害發生。茲將應有的防範措施簡述如下: A.事先將相關之機械、構造物等用鐵線支架固定,並確保基地有足夠之照 明及發電設備,以防災害擴大。 B.開發區之臨時性排水溝應清理疏濬,於尚未開發完成之邊坡處,立即堆 置防災小土堤及砂包等設施,防止崩塌落下。 C.裸露區事先鋪設塑膠布,防止雨水直接打擊土壤,造成泥砂大量流失, 危險區可用蛇籠加以固定,事後再撤除。 D.為避免因天候影響而造成施工中災害,施工期儘量選在非汛期。 二、營運期間 (一)安全排水 1.各排水系統中,設置消能跌水及沉砂設施,避免流速過快造成排水系統毀壞 而釀成災害。 第八章 環境保護對策、替代方案 8-8 2.各主要排水系統定期查驗(每年1~2 次及颱風豪雨過後),遇有排水構造物 毀損或水路淤塞,立即妥善處理並清理沉砂池之泥沙,避免造成更大災害。 (二)道路安全維護 1.依據道路工程設計規範之相關規定規劃設計本計畫道路線形及縱坡。 2.路基夯實度達95%以上,以確保路基之安全穩固。 3.經常檢修路面,以維護道路鋪面之完整並確保行車安全。 (三)園區安全 1.園區各項軟硬體設施之安全管理與維護費用編列為經常性支出,維護執行機 關為獨立單位,以便定期檢修各項設施之使用狀況。 2.安全管理與維護工作包括: .園區服務–清潔、土建修繕、機電設備維護及其它服務項目等。 .園區交通–對外交通、道路鋪面維護。 3.定期舉行各種防災、救災演習,並明確標示逃生路線。 (三)災害應變 1.颱風 台灣地處亞熱帶地區,常有颱風及暴雨等天然災害,颱風來臨時常帶來 大量雨水而造成水災,故除前述相關施工中之防災措施外,仍需規劃水災搶 救措施,茲對本案水災應變措施說明如下: (1)定期派員檢查各項水土保持設施以確保各項設施之功能。 (2)颱風來臨前,派員疏浚排水設施及滯洪沉砂設施之淤砂,使地表逕流水 達到有效疏浚。 (3)成立緊急救災小組以因應緊急狀況,於災害發生時執行人員疏散、搶救 及醫療救護等服務。 2.地震 台灣地處地震帶,地震情形相當頻繁,因此需事先預防才能將可能發生 的災害損失降至最低,茲對本案地震災害應變措施說明如下: (1)準備消防、逃生及醫療等設備,以備不時之需。 (2)明確標註災害發生時之緊急疏散路線。 (3)宣導人員於災害發生時,迅速關閉施工機具,向附近空曠地方疏散。 第八章 環境保護對策、替代方案 8-9 (4)成立緊急救災小組以因應緊急狀況,於災害發生時執行人員疏散、搶救、 醫療救護等服務。 8.1.7 交通運輸計畫 一、施工期間 為降低施工車輛對道路交通之影響,本案將採行下列措施: (一)施工區出入口放置明顯障礙物及警告標誌,提醒駕駛人提高警覺。 (二)安排適當運輸時間,避免利用交通尖峰時段及夜間進行運輸。 (三)施工車輛進出工地加強車輛清洗。 (四)嚴禁運輸車輛超速、超載。 (五)規劃適當運輸動線及臨時停車空間,避免車輛停放路而旁妨礙交通。 (六)嚴禁施工車輛駕駛人超時工作或飲酒,以維交通安全。 (七)施工車輛隨時保養及檢修,降低意外事故發生率。 二、營運期間 (一)園區內規劃足夠之停車位,避免車輛停放路邊。 (二)園區設立交通標誌,有效引導車輛進出。 (三)遇特殊天文星象日車流量較大時段,派員於鄰近路口進行交通引導及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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